登封特招,速看,12号报名--护士招聘
信息来源:作者:发布时间:2019-11-07浏览量:次
根据郑州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等八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转发河南省基层卫生人才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郑卫〔2015〕142号)和郑州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等六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转发河南省实施基层卫生人才工程补充意见的通知》(郑卫〔2016〕128号)文件精神,经市政府同意,2019年我市乡镇卫生院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计划公开招聘特招毕业生34名、特岗全科医生7名(岗位、专业及名额见附件),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公开招聘、自愿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聘用、统一安排的方式进行公开招聘。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特招毕业生
1、招聘对象
普通高等医学院校毕业生(大专生、本科生和研究生),择业期不限。
2、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3)普通高等医学院校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4)有无私奉献和吃苦耐劳精神,志愿到县以下(不含县级)基层医疗机构工作6年。
(5)身体健康。
(二)特岗全科医生
1、招聘对象
全科医生特设岗位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执业医师资格,且执业范围注册为临床类别全科医学专业或中医类别全科医学专业的医务人员。
(2)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经过省级卫生计生部门(含中医管理部门,下同)认可的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转岗培训或者岗位培训并考核合格的医务人员。
(3)具有执业医师资格,从事临床医疗工作3年以上(含3年),能够胜任全科医生岗位的医务人员。一般应具有二级以上医院工作经历。
(4)县乡两级具有高级职称的退休医师。
2、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3)有无私奉献和吃苦耐劳精神,志愿到乡镇卫生院工作4年。
(4)身体健康。
(三)下列人员不列入招聘范围:
(1)河南省范围内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编在岗人员不列入特岗全科医生招聘范围。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4)国家和省、市另有规定不得录取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和地点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如果出现重复报名将取消其参加本次考试的资格。
1、报名时间:2019年11月12日—11月14日
2、报名地点:登封市人社局一楼东大厅
3、咨询电话:62831802(人社局)、62832781(卫健委)
(二)报名提供材料
1、特招毕业生
(1)二代身份证(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
(2)毕业证(本科及以上学历需提供学位证)。
2、特岗全科医生
(1)满足全科医生特设岗位条件1的,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医师执业证、全科医生执业证;
(2)满足全科医生特设岗位条件2的,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医师资格证、省级相关部门培训合格证;
(3)满足全科医生特设岗位条件3的,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医师执业证、工作经历证明,已退休人员还须携带退休证。
(4)满足全科医生特设岗位条件4的,需携带本人身份证、退休证、任职资格证、医师资格证。
3、报名登记
特招毕业生及特岗全科医生提供的以上材料需查验原件并交存复印件1份、近期一寸免冠同底版彩色证件照4张,并填写《报名登记表》1份,在职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二)考试安排
本次考试领取准考证的时间、地点,面试时间、地点,体检、考察时间等各个环节时间安排均在登封市政府网公布,不再另行单独通知。请考生务必密切关注网站信息内容,并按要求合理安排时间,逾期未到,视为自动放弃。
(三)资格审查
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共同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后,在网站上公告领取参加笔试的《笔试准考证》,未按公告要求领取准考证的视同放弃笔试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将取消其聘用资格,并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四)考试
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参加考试,按岗位类别根据考试成绩高低进入下一环节。考试工作由市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委托相关考试中心负责,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成绩计算到小数点以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免笔试考生,面试成绩记为考试总成绩。
1、笔试
(1)拟聘岗位与资格审查通过考生人数的笔试开考比例为1:5,如果达不到1:5,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可以适当降低比例,但不能低于1:3。如降低后仍达不到比例要求的,该岗位的招聘名额递减直至取消招聘计划。
(2)笔试为一科,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内容为卫生专业基础知识和公共基础知识。
(3)笔试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考生持准考证和本人二代身份证(或有效内的临时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4)本科及其以上学历特招毕业生和特岗全科医生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
(5)根据笔试成绩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并发放《面试通知书》。本科及其以上学历特招毕业生和特岗全科医生直接发放《面试通知书》。《面试通知书》在笔试程序结束后统一发放。
2、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拟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经批准拟招聘岗位笔试开考比例降为1:3的,面试开考比例降为1:2,如遇末位名次并列的可同时参加面试。笔试有缺考、作弊或成绩为零分的,均不得进入面试。
(2)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法,满分为100分,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分析判断能力等方面的综合素质。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3)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和地点,领取《面试通知书》的时间和地点,在登封市政府网站进行公告。
(五)体检
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特招毕业生专科学历按体检比例确定的体检人数,名额末位考试成绩并列的,考试中笔试成绩高的人员进入体检。特招毕业生本科及以上学历、特岗全科医生按体检比例确定的体检人数,名额末位考试成绩并列的,通过面试加试确定进入体检人选。
因体检不合格或考生放弃产生的相应岗位空额,按岗位类别在拟招聘岗位限额内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六)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拟招聘数等额确定考察对象,采取调查了解、查阅档案、走访座谈等方式进行。考察的重点是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和遵纪守法情况。因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放弃产生的相应岗位空额,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人员体检合格后方可进入考察程序。
(七)公示、聘用
拟招聘人员在登封市政府网站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由用人单位与特招毕业生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签订合同情况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服务期内不得擅自离开服务岗位,否则视为违约。违约者退回补偿或补助经费,违约情况记入个人诚信档案,在医师注册和职称晋升等方面给予限制,并承担其他违约责任。
四、待遇
相关待遇按照《关于转发河南省基层卫生人才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郑卫〔2015〕142号)文件中的《河南省医学院校毕业生特招计划实施方案》、《河南省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和《关于实施基层卫生人才工程的补充意见》(豫卫发〔2016〕1号)有关规定执行。
五、其他事项
1、凡各个环节未按有关通知要求执行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
2、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招聘公告有关事项由登封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招聘特招毕业生及特岗全科医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公开招聘、自愿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聘用、统一安排的方式进行公开招聘。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特招毕业生
1、招聘对象
普通高等医学院校毕业生(大专生、本科生和研究生),择业期不限。
2、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3)普通高等医学院校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4)有无私奉献和吃苦耐劳精神,志愿到县以下(不含县级)基层医疗机构工作6年。
(5)身体健康。
(二)特岗全科医生
1、招聘对象
全科医生特设岗位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执业医师资格,且执业范围注册为临床类别全科医学专业或中医类别全科医学专业的医务人员。
(2)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经过省级卫生计生部门(含中医管理部门,下同)认可的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转岗培训或者岗位培训并考核合格的医务人员。
(3)具有执业医师资格,从事临床医疗工作3年以上(含3年),能够胜任全科医生岗位的医务人员。一般应具有二级以上医院工作经历。
(4)县乡两级具有高级职称的退休医师。
2、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3)有无私奉献和吃苦耐劳精神,志愿到乡镇卫生院工作4年。
(4)身体健康。
(三)下列人员不列入招聘范围:
(1)河南省范围内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编在岗人员不列入特岗全科医生招聘范围。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4)国家和省、市另有规定不得录取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和地点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如果出现重复报名将取消其参加本次考试的资格。
1、报名时间:2019年11月12日—11月14日
2、报名地点:登封市人社局一楼东大厅
3、咨询电话:62831802(人社局)、62832781(卫健委)
(二)报名提供材料
1、特招毕业生
(1)二代身份证(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
(2)毕业证(本科及以上学历需提供学位证)。
2、特岗全科医生
(1)满足全科医生特设岗位条件1的,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医师执业证、全科医生执业证;
(2)满足全科医生特设岗位条件2的,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医师资格证、省级相关部门培训合格证;
(3)满足全科医生特设岗位条件3的,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医师执业证、工作经历证明,已退休人员还须携带退休证。
(4)满足全科医生特设岗位条件4的,需携带本人身份证、退休证、任职资格证、医师资格证。
3、报名登记
特招毕业生及特岗全科医生提供的以上材料需查验原件并交存复印件1份、近期一寸免冠同底版彩色证件照4张,并填写《报名登记表》1份,在职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二)考试安排
本次考试领取准考证的时间、地点,面试时间、地点,体检、考察时间等各个环节时间安排均在登封市政府网公布,不再另行单独通知。请考生务必密切关注网站信息内容,并按要求合理安排时间,逾期未到,视为自动放弃。
(三)资格审查
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共同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后,在网站上公告领取参加笔试的《笔试准考证》,未按公告要求领取准考证的视同放弃笔试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将取消其聘用资格,并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四)考试
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参加考试,按岗位类别根据考试成绩高低进入下一环节。考试工作由市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委托相关考试中心负责,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成绩计算到小数点以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免笔试考生,面试成绩记为考试总成绩。
1、笔试
(1)拟聘岗位与资格审查通过考生人数的笔试开考比例为1:5,如果达不到1:5,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可以适当降低比例,但不能低于1:3。如降低后仍达不到比例要求的,该岗位的招聘名额递减直至取消招聘计划。
(2)笔试为一科,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内容为卫生专业基础知识和公共基础知识。
(3)笔试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考生持准考证和本人二代身份证(或有效内的临时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4)本科及其以上学历特招毕业生和特岗全科医生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
(5)根据笔试成绩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并发放《面试通知书》。本科及其以上学历特招毕业生和特岗全科医生直接发放《面试通知书》。《面试通知书》在笔试程序结束后统一发放。
2、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拟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经批准拟招聘岗位笔试开考比例降为1:3的,面试开考比例降为1:2,如遇末位名次并列的可同时参加面试。笔试有缺考、作弊或成绩为零分的,均不得进入面试。
(2)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法,满分为100分,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分析判断能力等方面的综合素质。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3)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和地点,领取《面试通知书》的时间和地点,在登封市政府网站进行公告。
(五)体检
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特招毕业生专科学历按体检比例确定的体检人数,名额末位考试成绩并列的,考试中笔试成绩高的人员进入体检。特招毕业生本科及以上学历、特岗全科医生按体检比例确定的体检人数,名额末位考试成绩并列的,通过面试加试确定进入体检人选。
因体检不合格或考生放弃产生的相应岗位空额,按岗位类别在拟招聘岗位限额内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六)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拟招聘数等额确定考察对象,采取调查了解、查阅档案、走访座谈等方式进行。考察的重点是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和遵纪守法情况。因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放弃产生的相应岗位空额,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人员体检合格后方可进入考察程序。
(七)公示、聘用
拟招聘人员在登封市政府网站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由用人单位与特招毕业生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签订合同情况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服务期内不得擅自离开服务岗位,否则视为违约。违约者退回补偿或补助经费,违约情况记入个人诚信档案,在医师注册和职称晋升等方面给予限制,并承担其他违约责任。
四、待遇
相关待遇按照《关于转发河南省基层卫生人才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郑卫〔2015〕142号)文件中的《河南省医学院校毕业生特招计划实施方案》、《河南省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和《关于实施基层卫生人才工程的补充意见》(豫卫发〔2016〕1号)有关规定执行。
五、其他事项
1、凡各个环节未按有关通知要求执行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
2、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招聘公告有关事项由登封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招聘特招毕业生及特岗全科医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