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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靖江人民医院招聘备案制护理人员10人公告 2019-11-7

信息来源:作者:发布时间:2019-11-07浏览量:
为公开选拔优秀人才,合理优化人员结构,参照《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要求,经靖江市编办核准,靖江市人民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名备案制护理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备案制护理人员10人。
  二、报考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廉洁奉公;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9年11月5日以后出生);
  5.高中起点本科学历;
  6.取得护士资格证书。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应聘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4.国家和省、市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由靖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靖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靖江市人民医院共同组织,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核、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录用等步骤实施,具体程序如下:
  (一)发布招聘公告
  按照“事前告知,公开透明”原则,在报名前通过靖江日报、靖江市人民医院官网及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发布本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用电子邮件方式报名。请报考人员将报名表(附件2)及相关材料制作成一个PDF文件,发送至邮箱jjcph@sina.cn(靖江市人民医院),文件名格式为:岗位+姓名。所有报考人员请加入“2019年靖人医人才招聘”QQ群:806139755。申请入群验证身份时,请注明:岗位+姓名。报考人员按要求如实填写报名表。
  2.报名时间:2019年11月5日-2019年11月18日17:30
  3.本次招聘开考比例为1:3。报名结束后,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不足3:1的岗位,是否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由靖江市人民医院提出意见,报上级招聘主管部门研究确定。相关信息将及时在指定网站公布。
  (三)资格审核
  时间:2019年11月19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地址:靖江市人民医院行政楼303办公室;
  资格审查须本人参加,材料缺一不可,合格人员现场领取准考证。
  资格审核须提供以下材料原件:
  1.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
  2.高中毕业证书;
  3.护士资格证书;
  4.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5.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6.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7.已与用人单位签约的应届毕业生,须提供签约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或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已有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须在进入体检程序前提供本人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或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材料。
  (四)考试
  1.考试按照笔试、面试的顺序进行,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2.笔试内容为各招聘岗位所对应的专业类别相关知识,采用闭卷考试方式,笔试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线,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3.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参加面试,面试顺序现场抽签决定。
  4.面试包括实践技能考核和结构化面试两部分,总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线,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5.笔试与面试成绩均采用百分制,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综合成绩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在指定网站公布。
  (五)体检、考察
  1.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按报考人员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综合成绩相同的,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面试成绩仍相同的,另行组织面试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在指定网站公布。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文件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因被取消体检资格、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的,按综合成绩在面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2.考察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文件执行。
  (六)公示、录用
  体检合格的拟录用人员名单在指定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予以录用。
  四、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一旦发现立即取消报考人员的考试或聘用资格。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对违反考试、录用纪律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五、本公告由靖江市人民医院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
  0523-84995951(靖江市人民医院人事科)
  监督举报电话:
  0523-84995965(靖江市人民医院纪检监察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