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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编制!彭水卫生事业单位招125人,应届生可报!--护士招聘

信息来源:作者:发布时间:2019-11-10浏览量:

 

彭水卫生事业单位
一、招聘原则

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方针,按照任人唯贤、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用人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本次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才125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名额及条件要求等详见《彭水县面向高校2020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卫生健康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一览表》)。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凡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自愿在我县工作5年及以上;

3.符合《岗位一览表》条件,其中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报名前一天;

4.身体健康,具备胜任岗位工作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回避制度等规定的有关要求;

6.2020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学位)证书。在国外境外高校就读的全日制学历(学位)的人员,其学历(学位)须在2020年7月31日前获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二)以下人员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在校期间曾受过留校察看及以上处份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未满服务期限或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医学生;尚未建立人事关系但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体检或考察的拟聘用人员;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专业审核有关事项

专业条件参照《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附件3,简称《专业参考目录》)审核报考专业。因不同学历层次致使同一专业称谓不一致的,视为符合专业要求。与招聘简章明确的《专业参考目录》中专业称谓不一致,但经负责资格条件审查的单位审核认定,与招聘专业设置要求一致的可视为符合专业要求。考生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写所学专业。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及地点

  本次公开招聘共设置重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重庆医科大学(袁家岗校区)二个招聘站点。本次公开招聘全部采取现场报名,不接受委托等其他方式报名。第一站未招聘满的岗位延续到下一站继续招聘,每一站招聘后剩余岗位缺额,将在下一站招聘开始前在重庆市人力社保局网站(rlsbj.cq.gov.cn)和彭水县人民政府官网(.psx.gov.cn/Index.htm)面向社会公布,请考生随时关注;如上一站招聘名额已招聘完的岗位则不得再纳入下一站招聘。(1)第一招聘站:重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①现场报名时间:2019年11月14日9:00-12:00。

  ②地点:重庆市沙坪坝区大学城中路82号重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图书馆6楼

③联系电话:023-78449546,18883870243(聂老师)

  (2)第二招聘站:重庆医科大学(袁家岗校区)

  ①现场报名时间:2019年11月29日上午9:00-12:00。

 ②地点:重庆医科大学袁家岗校区(渝中区医学院路1号)运动场

  ③联系电话:023-78449546,18883870243(聂老师)

  2.报名要求及资格审查

  考生只能选择本次招聘单位中的一个岗位报名(在上一站参加报名淘汰后的人员不得在下一站报名),不得使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须一致。报名前,报考人员应认真仔细阅读和全面准确理解本《简章》及《岗位一览表》、《诚信报考承诺书》(附件2)等全部内容,确认本人是否符合招聘岗位的报考条件和要求。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再按规定在《彭水县2019年赴高校公开招聘卫生健康事业单位人员报名(推荐)表》(见附件3,以下简称“《报名(推荐)表》”)上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个人报名相关信息,并由考生对《报名表》进行“双面打印”(不得改变原《报名(推荐)表》格式)。

  (1)报名所需材料详见附件5

  (2)现场报名审核。由彭水县人力社保局、卫生健康委统一组织进行现场报名审核。现场报名资格审核人员须在《报名(推荐)表》上签署审核意见并签字确认。考生经现场资格初审合格领取《准考证》后,方可参加考试考核。

各岗位通过资格审查人数将于报名、资格审查完成,进行汇总统计后在现场张贴公布。

3.开考比例。实际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数最低比例须达到2:1,如达不到规定比例,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按四舍五入计算);无法递减的,取消招聘。其中,属急需紧缺人才的,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可作为紧缺岗位开考。因招聘岗位取消的,在征得考生同意后可将其调剂到符合报考条件的其它岗位。

  (二)考试考核

考试考核分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由彭水县人力社保局、卫生健康委组织实施。

1.专业科目测试

专业科目测试采取笔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相关专业知识掌握程度,分值为100分。专业科目测试具体时间及地点见准考证,不按规定要求参加笔试者视为自动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