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蓬安县卫生健康局招聘61名!
信息来源:作者:发布时间:2019-11-18浏览量:次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和《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卫生事业单位考核招聘急需紧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8〕49号)等文件精神,经县委、县政府批准,蓬安县2019年下半年面向全国公开考核招聘61名急需紧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标准,公开考核、择优聘用。
二、招聘单位、岗位及名额
详见附件1。
三、招聘条件及对象范围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
面向全国公开考核招聘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有执业资格证件要求的,其证件取得并实际持有时间亦为2019年11月26日前),并完全符合《蓬安县2019年下半年面向全国考核招聘急需紧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见附件1)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2019年8月1日之后毕业的在读生不属于本次公开考核招聘范围。蓬安县在职在编工作人员,不属本次招聘对象范围。蓬安县外在职在编人员报考的,报考者须出具所在县(市、区)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材料。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并出具书面证明。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附件1)。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学历和所获专业名称,应与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条件”两栏分别完全相符;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执业资格证书所载专业名称应与其他条件及要求完全相符。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的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尚在国、省规定的最低服务期限内不能流动的。
(7)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卫生事业单位情形的。
四、招聘方式
公开考核招聘。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并由本人提供以下资料:
1.蓬安县2019年下半年面向全国公开考核招聘急需紧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信息表(见附件4)1份;
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附件1要求岗位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个人近期免冠正面2寸彩色证件照片2张;
5.在职在编人员报考的,报考者须出具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及人社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材料(见附件5)。
每个考生限报一个岗位,并必须在资格审查处留存有效联系方式(留存手机号码的要注明本地手机或外地手机);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才能进行面试,一经填报,不得更改。
报名时间:2019年11月26日至2019年11月27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
报名地点:蓬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六楼会议室(蓬安县相如镇凤凰大道二段89号)。
(二)资格审查
报名时,由各用人单位通过审查证件、证书等资料的方式,对报名者的基本情况,有关证件、资料的真实性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资格初审。由蓬安县面向全国考核招聘急需紧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考核招聘工作小组)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岗位条件的,取消其考核聘用资格。
(三)考核
资格审查合格的报名者,于2019年12月6日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30)在蓬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六楼会议室领取考核《面试通知书》,由县考核招聘工作小组组织面试考核,主要考察报名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态度、法纪观念、价值取向等方面的情况,考核其是否具有相应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水平和工作能力。面试时间、地点等具体安排见考核面试通知书。
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按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签到候考。签到时上述证件不齐备以及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签到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责任自负。
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报考者本人签字确认,面试成绩低于70分者不确定为体检对象。若招聘岗位报考人员考核成绩无人达到70分以上的,则取消该岗位。
本次考核招聘只进行面试,不进行笔试。不设置最低开考比例。面试总分为100分,考生的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原则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四)成绩查询
面试成绩、职位排名情况将于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蓬安门户网(网址:pengan.gov.cn)公布5个工作日。
(五)体检
根据招聘名额,按照报考者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考核成绩相同,则采用加试面试的办法确定体检人员,加试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
1、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另有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体检标准执行。
2、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或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弃权,责任自负。
3、复检及递补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3日内申请复检一次,逾期不再受理并以初检结果为准。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体检人员自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按照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不再递补。
体检(含复检)所产生的费用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六)考察及复审
蓬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蓬安县卫生健康局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并对其人事档案与报考相关资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复审,逾期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因考察及复审不合格取消其资格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七)公示
对体检、考察和复审合格的拟聘人员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蓬安门户网,网址:pengan.gov.cn),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可先进行审核确认,但一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或聘用人员资格。
在公示期间因自动弃权或因被举报查实取消聘用资格而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六、办理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人员,由蓬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相关程序报批及办理聘用手续,与用人单位签订事业单位人事聘用合同,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拟聘人员若原已就业的,应主动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如发生合同纠纷,责任自负。
七、聘用方式及待遇
(一)本次属编制内考聘工作人员,被聘人员试用期一年。
(二)被聘人员一律实行以岗位管理为基础的合同聘用制管理,由用人单位与被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规定执行。
(三)从本人与单位签订《四川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生效之日起,在招聘单位工作须满5周年及以上,方可按有关规定流(调)动。
八、纪律与监督
有关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凡违反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和考风考纪规定,特别是不按公告进行资格审查的,按省人社厅、省监察厅印发的《四川省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和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等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政纪党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九、有关解释咨询、监督电话
本公告由蓬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蓬安县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蓬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17-8622431)
蓬安县卫生健康局(0817-8631719)
蓬安县纪委监委(0817-8624444)
十、特别提示
1.公招过程中如有相关通知(公告)、调整、补充等事项,均在蓬安门户网上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面试、体检、考核、递补、聘用的,责任自负。
2.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3.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蓬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标准,公开考核、择优聘用。
二、招聘单位、岗位及名额
详见附件1。
三、招聘条件及对象范围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
面向全国公开考核招聘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有执业资格证件要求的,其证件取得并实际持有时间亦为2019年11月26日前),并完全符合《蓬安县2019年下半年面向全国考核招聘急需紧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见附件1)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2019年8月1日之后毕业的在读生不属于本次公开考核招聘范围。蓬安县在职在编工作人员,不属本次招聘对象范围。蓬安县外在职在编人员报考的,报考者须出具所在县(市、区)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材料。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并出具书面证明。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附件1)。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学历和所获专业名称,应与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条件”两栏分别完全相符;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执业资格证书所载专业名称应与其他条件及要求完全相符。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的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尚在国、省规定的最低服务期限内不能流动的。
(7)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卫生事业单位情形的。
四、招聘方式
公开考核招聘。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并由本人提供以下资料:
1.蓬安县2019年下半年面向全国公开考核招聘急需紧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信息表(见附件4)1份;
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附件1要求岗位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个人近期免冠正面2寸彩色证件照片2张;
5.在职在编人员报考的,报考者须出具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及人社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材料(见附件5)。
每个考生限报一个岗位,并必须在资格审查处留存有效联系方式(留存手机号码的要注明本地手机或外地手机);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才能进行面试,一经填报,不得更改。
报名时间:2019年11月26日至2019年11月27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
报名地点:蓬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六楼会议室(蓬安县相如镇凤凰大道二段89号)。
(二)资格审查
报名时,由各用人单位通过审查证件、证书等资料的方式,对报名者的基本情况,有关证件、资料的真实性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资格初审。由蓬安县面向全国考核招聘急需紧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考核招聘工作小组)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岗位条件的,取消其考核聘用资格。
(三)考核
资格审查合格的报名者,于2019年12月6日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30)在蓬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六楼会议室领取考核《面试通知书》,由县考核招聘工作小组组织面试考核,主要考察报名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态度、法纪观念、价值取向等方面的情况,考核其是否具有相应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水平和工作能力。面试时间、地点等具体安排见考核面试通知书。
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按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签到候考。签到时上述证件不齐备以及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签到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责任自负。
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报考者本人签字确认,面试成绩低于70分者不确定为体检对象。若招聘岗位报考人员考核成绩无人达到70分以上的,则取消该岗位。
本次考核招聘只进行面试,不进行笔试。不设置最低开考比例。面试总分为100分,考生的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原则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四)成绩查询
面试成绩、职位排名情况将于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蓬安门户网(网址:pengan.gov.cn)公布5个工作日。
(五)体检
根据招聘名额,按照报考者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考核成绩相同,则采用加试面试的办法确定体检人员,加试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
1、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另有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体检标准执行。
2、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或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弃权,责任自负。
3、复检及递补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3日内申请复检一次,逾期不再受理并以初检结果为准。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体检人员自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按照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不再递补。
体检(含复检)所产生的费用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六)考察及复审
蓬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蓬安县卫生健康局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并对其人事档案与报考相关资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复审,逾期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因考察及复审不合格取消其资格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七)公示
对体检、考察和复审合格的拟聘人员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蓬安门户网,网址:pengan.gov.cn),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可先进行审核确认,但一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或聘用人员资格。
在公示期间因自动弃权或因被举报查实取消聘用资格而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六、办理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人员,由蓬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相关程序报批及办理聘用手续,与用人单位签订事业单位人事聘用合同,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拟聘人员若原已就业的,应主动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如发生合同纠纷,责任自负。
七、聘用方式及待遇
(一)本次属编制内考聘工作人员,被聘人员试用期一年。
(二)被聘人员一律实行以岗位管理为基础的合同聘用制管理,由用人单位与被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规定执行。
(三)从本人与单位签订《四川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生效之日起,在招聘单位工作须满5周年及以上,方可按有关规定流(调)动。
八、纪律与监督
有关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凡违反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和考风考纪规定,特别是不按公告进行资格审查的,按省人社厅、省监察厅印发的《四川省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和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等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政纪党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九、有关解释咨询、监督电话
本公告由蓬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蓬安县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蓬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17-8622431)
蓬安县卫生健康局(0817-8631719)
蓬安县纪委监委(0817-8624444)
十、特别提示
1.公招过程中如有相关通知(公告)、调整、补充等事项,均在蓬安门户网上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面试、体检、考核、递补、聘用的,责任自负。
2.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3.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蓬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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