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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南京卫生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信息来源:作者:发布时间:2019-11-20浏览量:
经南京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南京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南京卫生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9名编制内教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学科及人数
语文 1人
英语 1人
物理 1人
政治 1人
信息技术 1人
基础医学 1人
临床医学 1人
医学影像 1人(五年工作经验)
护理 1人(五年工作经验)


二、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热爱教育事业,具备教师的基本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

(一)报考语文、英语、物理、政治、信息技术、基础医学、临床医学岗位的人员须符合下述条件1或2。

1、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合格毕业生、符合学科(专业)需求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者:

(1)2020届师范类本科毕业生、尚未初次就业的2019届师范类本科毕业生;

(2)2020届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含2020届非全日制研究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9年11月30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可放宽至35周岁(1984年11月30日后出生);

(3)2020届非师范类本科毕业生限报考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岗

位;

(4)2020届南京生源免费幼儿师范男生按有关政策执行。

2020届毕业生必须于2020年8月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

2、符合学科(专业)需求,获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且已取得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国(境)外留学人员(硕士研究生须为1989年11月30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须为1984年11月30日后出生)。曾以留学人员身份报名参加过南京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和四城区(玄武区、秦淮区、建邺区、鼓楼区)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的不再参加本次招聘。
以上岗位应聘人员,均需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2020届毕业生及国(境)外留学人员须在2020年8月1日前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二)报考医学影像、护理岗位的人员须符合下述条件。
1、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2、具备5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历;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11月30日后出生);具有中级职称的,年龄放宽至40周岁(1979年11月30日后出生);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1974年11月30日后出生)。

(一)报名程序及要求

1、网上报名 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须用台式电脑或笔记本电脑)。

报名平台:登录南京市教育局官网(edu.nanjing.gov.cn)中“教师招聘”模块。

报名、材料及照片上传时间:2019年11月20日8:00至11月22日17:00。

2、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2019年11月20日8:00至11月23日17:00。
             
3、信息查询

提示:为避免网络拥堵,请考生尽早报名。报名时间截止(2019年11月22日17:00)后,不再接受考生改报或补充材料。

4、缴费确认
缴费确认时间:2019年11月20日8:00至11月24日12:00。

5、核减(取消)计划
同一学科(专业)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原则上应在招聘人数的3倍以上,对部分职业学校专业紧缺、急需用人又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经市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报名人数未达开考比例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报名结束后,报考被取消岗位且成功缴费的应聘人员,可于2019年11月25日12:00至11月25日17:00登录报名平台补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6、考试证打印

通过资格初审且网上缴费成功者于2019年12月26日8:00至12月29日18:00登录报名平台,自行下载打印考试证。
(二)考试方式和实施办法
本次招聘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
1、笔试
(1)笔试组织:由南京市教育局统一组织,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参加笔试。
(2)笔试科目和内容:公共知识60分(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理论、教育学与心理学及其他综合知识)、学科专业知识100分,总分为160分。其中,职业学校专业课只考公共知识60分。
(3)笔试时间和地点:时间初定为2019年12月30日,以考试证标注的时间、地点为准。
(4)成绩查询及打印:本次笔试成绩的合格线为总成绩的50%。参加笔试的应聘人员凭笔试考试证号和身份证号可于2020年1月8日起登录报名平台查询成绩并打印。
(5)本次笔试成绩作为应聘南京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新进教师的必备条件,在2020年度内有效。
本次招聘教师考试没有复习大纲、复习资料,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补习班。社会上任何声称针对本次考试的培训活动、培训资料与本次招聘的组织部门和招聘单位无关。

2、资格复审
    面试前,招聘单位将对取得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进行报考资格复审。在笔试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按实际岗位招聘数的相应比例(同开考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由各招聘单位在其网站发布。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应聘人员请在笔试成绩公布后,保持手机畅通,以便招聘单位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1) 时间:2020年1月12日-13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
(2)地点:南京卫生高等职业技术学校:晓庄40号得英楼902室
(3)招聘咨询电话:025-853053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