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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高新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开招聘90名工作人员公告

信息来源:作者:发布时间:2019-11-25浏览量:
成都高新区现有7家直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下设12个社区卫生服务站,由各中心实施一体化管理。为加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队伍建设,提高服务水平和质量,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90人。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次招聘非编制内招聘,为合同制(无编制)招聘。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及人员需求数
  具体岗位详见附件《2019年成都高新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下称“一览表”) (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或业务。
  (4)能熟练操作计算机。
  2、岗位条件
  (1)医师:45岁以下(1974年11月12日以后出生),医学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主治医师及以上职称可放宽至非全日制本科学历),具有与应聘职位相应的《执业医师资格证》,并在2019年11月12日前已有医疗机构临床工作经历(含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经历)二年及以上。以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经历作为工作经历者,需在2019年12月31日前取得培训合格结业证书,否则取消录用。
  (2)医技人员:40岁以下(1979年11月12日以后出生),医学专业全日制大专(不含职高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与应聘职位相应的执业证书、资格证书,并在2019年11月12日前已有医疗机构临床工作经历二年及以上。
  (3)护理人员:40岁以下(1979年11月12日以后出生),护理专业全日制大专(不含职高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与应聘职位相应的护士执业证书,并在2019年11月12日前已有医疗机构临床工作经历二年及以上。
  (4)行政后勤人员: 35岁以下(1984年11月12日以后出生),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其中驾驶员放宽到中专及以上学历),会计岗位必须具备会计从业资格证并在2019年11月12日前已有实际工作经历三年及以上,或者具备会计专业初级及以上职称。
  (5)其他条件见《一览表》。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11月12日— 11月24日。
  2、网上报名方式:campus.chinahr.com/xiaozhao/gxssj/index.html
  3、报名所需材料: 根据《一览表》选择报名岗位,在报名系统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报名资格条件相关证明(毕业证、学位证、执业证、职称证、资格证、原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或社保缴纳证明、其他此次招聘要求的证明材料)。
  (二)资格审查
  资格初审:报考人需在报名时按所报岗位要求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影印件,初审通过后按照通知参加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需带上报名所需材料的原件、复印件接受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后进入业务考试环节。
  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全过程,在招聘及入职后的任一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考或录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应聘者报名时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在公开招聘期间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聘单位。若因本人填报电话有误或其他原因而无法联系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三)考核
  1、业务考试。根据各岗位特点及需求开展业务考试,其中医、技、护岗位考试形式为技能考试,行政后勤岗位考试形式为笔试。考试分值均为100分,业务考试按成绩从高到低按一定比例进入综合面试环节。
  2、综合面试。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进入面试环节人员进行综合素质面试,综合面试分值为100分。
  3、 通过资格复审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2:1方可开考,进入综合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2:1,达不到上述比例的,在征得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后,可适当下调开考比例或者调减招聘岗位。具体岗位调整与开考比例调整,在资格复审结束后另行公告。
  4、考试总成绩计算(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医技护岗位:考试总成绩=业务考试成绩×50%+综合面试成绩×50%
  行政后勤岗位:考试总成绩=业务考试成绩×40%+综合面试成绩×60%
  按高分到低分(总成绩不低于70分)以1:1的比例确定人选,进入确定拟服务单位环节。
  (四)确定拟服务单位
  对《一览表》中部分涉及多个可选服务单位的岗位,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结合本人报名所填报服务单位依次确定。若所填报服务单位已报满,且报名时未同意服从调配,则视为放弃录用机会,顺延至下一位报考人。若总成绩相同,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或副高及以上职称的人员优先确定服务单位,若学历、职称相同,则以业务考试成绩高低进行确定,若业务考试分数仍然相同,则按综合面试成绩进行确定。
  (五)体检
  1、体检参照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招聘体检相关要求,在指定医院进行,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2、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在指定医院复检一次,费用自理。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3、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三、聘用管理
  经体检合格者,与所报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签订劳动合同,享受相应岗位待遇。拟录用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入职手续,逾期视为自愿放弃。
  四、咨询和监督
  其他未尽事项,由成都高新区社区发展治理和社会事业局委托中华英才网代为解释。
  咨询电话:028-65975888-213073
  监督电话:028-82829196
  咨询时间:法定工作日9:00-12:00;13:0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