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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事业编、聘用制、备案制、合同制……的区别,你知道吗?

信息来源:作者:发布时间:2019-11-25浏览量:
应小伙伴的需求,小编今天来给大家讲解一下公务员、事业编、聘用制、备案制、合同制、人事代理、劳务派遣和政府购买的区别,希望能帮到大家。

公务员
公务员编制是行政编制,是政府机关的正式人员,有实权的那种。但是在个别事业单位也会有实行公务员管理的队伍,这类人群也属于行政编,也就是我们常见的参公职位。
事业编
事业编制按照财政来源又可分为全额事业编制、差额事业编制和自筹自支事业编制三种。

全额编制即全额财政拨款事业编制,不允许也不能自主创收,完全靠财政拨款的单位,如公立学校。

差额事业编制,由财政进行差额拨款,待遇和收入在一定程度上挂钩,如公立医院。

自筹自支事业编制,实际上与企业差不多,待遇和经营状况息息相关,多为一些服务型事业单位,如政府招待所。

公务员编制和事业编的区别
现在的政府机关有部分人是公务员编制,部分人是事业编制。公务员编制是要中央编制委审批才有的,一般单位名额都是固定的,除了每年报计划,公开招考公务员以外,不能随意增加。但是由于政府机关的业务量增加,又没有公务员编制,于是就招聘事业编制人员,在国家人事部不备案、不挂名,工资由单位自己或者地方财政供养。政府机关所属的事业单位,只有领导(副处以上或者少量正科)是公务员编制,其他人都是事业编制或者是合同工。

聘用制:
以合同的形式确定事业单位与职工基本人事关系的一种用人制度,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本单位的身份属性通过与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确定。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本单位的身份属性通过与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事业单位传统的用人制度是职工一旦被调入或分配到其单位,就终身成为该单位的职工。聘用制就是要将传统的用人制度改革成为合同契约式的用人制度,是事业单位内部具体工作岗位的管理制度。教育类事业单位常用这种形式。

备案制:
我国境内所有用人单位招用依法形成劳动关系的职工,都应到登记注册地的县级以上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劳动用工备案手续,用人单位新招用职工或与职工续订劳动合同的,应自招用或续订劳动合同之日起30日内进行劳动用工备案。卫生类事业单位常用这种形式。


合同制:
企业、事业单位通过签订合同招收的短期性工人。合同一般采取书面形式,内容包括时限、任务及共同遵守的各项义务等。也就是我们俗称的“临时工”。
简单来说,聘用制人员一定备案了,但是备案制人员不一定是聘用制。捋一捋,好好捋一捋~

人事代理:
劳动者与实际用人单位之间是劳动法规定的劳动关系,用人单位负有劳动法规定的义务。

劳务派遣:
劳动者与实际用人单位之间没有合同关系,并不存在劳动法意义上的劳动关系,实际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管理和使用是基于其与劳务派遣单位的双务合同。
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一般采取人事代理或者劳务派遣方式,签订劳动合同,没有正式编制。

每种性质的人员基本都说清了,小编再唠叨几句,就工作稳定性和福利待遇方面,小编进行了一个排名,仅供小伙伴们参考哈:
行政编>事业编≥聘用制>备案制>人事代理>合同制≥劳务派遣。绝大部分岗位可以适用这个排序,有的个别聘用制岗位比事业编岗位工资要多得多,那就另当别论了,毕竟是极少数。

以上就是颜值担当的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各类人员区别,希望能帮到各位小伙伴,最后预祝各位小伙伴们都能考试成功,一次上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