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5月泰州市第二人民医院招聘27人
信息来源:作者:发布时间:2020-05-25浏览量:次
一、招聘岗位与人数
招聘岗位、人数和相关要求详见《泰州市第二人民医院2020年公开招聘合同制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报考条件与招聘对象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热爱卫生事业,品行端正,责任心强,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9年5月28日至2002年6月8日期间出生);
5.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及其他资格条件;
6.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2020年毕业生;
(2)应聘人员与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应聘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4)协议服务期内的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有政策规定或协议明确2020年8月31日前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与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公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初审、资格复审与笔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步骤实施。具体程序和方法如下:
(一)公布招聘公告
按照“事前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在报名前通过泰州市第二人民医院官网、姜堰人才网向社会公布本招聘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2020年5月28日上午8:00-6月8日下午17:00;
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用邮箱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接受现场、电话等方式报名。报名邮箱:jyryrlzy@163.com。
2.报名材料
报考人员根据报考岗位要求,将报名材料原件的扫描件按顺序合并制作成一个PDF文件,发送至邮箱jyryrlzy@163.com。PDF文件名和邮件主题均须设置为“岗位代码-岗位名称-姓名-专业”。报名材料的顺序如下:
(1)《泰州市第二人民医院2020年公开招聘合同制人员报名表》(附件2),表中空格均须填写,无相关信息的填“无”。在照片框贴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色证件照,在“承诺人”处签名;
(2)本人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正背面在一页);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已毕业的报考人员须同时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留学回国人员、赴台陆生须同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交《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已与其他单位签约的毕业生可不提供推荐表,提交用人单位盖章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视为在职人员报考),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承诺在2020年8月31日前提交;
《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查询方法:登录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注册-登录-申请《在线验证报告》-查看《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下载;
(4)根据招聘公告和报考岗位要求提交执业医师资格证(已注册的须同时提交执业证;2019年考试合格未取得资格证的提交考试成绩合格证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以下简称“住培合格证”,考核通过未取得合格证或2020年参加住培结业考核的,在报名表备注栏承诺“本人承诺在2020年8月31日前提交由规培基地出具规培通过的证明,如届时不能提交,自愿放弃聘用资格”)、专业技术资格证、医用设备使用人员业务能力考评合格证、聘期内劳动合同、三级综合医院或三级中医医院盖公章的在职证明(内容含具体工作岗位和经历、医院联系电话)等材料;
(5)在职人员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离职人员提交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如报名时不能提交,须在报名表备注栏承诺“本人承诺在体检前提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或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如届时不能提交,自愿放弃体检资格”。
3.资格初审
医院对符合要求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通过邮箱告知初审结果,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及时到邮箱查看。
初审未通过的,在报名期间可以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初审通过的考生务必加QQ群:909123493,修改群名片为“报考岗位名称-姓名-专业”。医院将在泰州市第二人民医院官网及上述QQ群发布招聘考试相关信息,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
4.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根据自身条件,对照公告和《岗位表》要求报考,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不得兼报、多报,否则取消报考资格。
(2)报考人员须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在招聘全过程对本人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全责。凡弄虚作假或因其他原因造成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在任何环节,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
(3)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要求有差异、但本人认为是相近专业的,可向医院提交书面申请和所学课程。医院在审核所学课程的基础上,对同意添加的,及时在医院官网发布,报考人员可按正常程序报名。申请截止时间:2020年6月5日下午15:00。
(三)资格复审与笔试
1.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须在领取《准考证》时提交所有报名材料的原件进行资格复审,不能按上述要求提交有效材料复审的,取消其报考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提交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色证件照一张,缴纳考试报名费100元(现金)。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办理减免报名费手续。
2.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准考证》领取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届时在医院官网公布,逾期不领作自动放弃处理。
3.笔试采用闭卷考试形式,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达不到合格线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4.笔试内容为报考岗位相关专业知识,考试不指定复习大纲和辅导资料,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
5.笔试成绩于考试结束三个工作日内在医院官网公布。
(四)体检
按各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在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笔试成绩相同,另行加试确定。
报名时未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在职人员须在体检前提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或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不能按时提交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体检资格。
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因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放弃体检、被取消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在该岗位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后续环节出现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五)考察
医院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察,考察工作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
(六)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名单在医院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七)聘用
医院与公示确定的拟聘人员签订就业协议。
拟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报名时要求补交的材料,因疫情原因导致证书取得时间推迟的可顺延,因考试补考等个人原因导致不能如期提交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在职人员须在2020年8月31日前提交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未按时提交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与原单位发生劳动争议的,由拟聘人员自行负责。
医院审核后,与拟聘人员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关系。
了解更多卫校详情>>>江苏卫生学校招生
招聘岗位、人数和相关要求详见《泰州市第二人民医院2020年公开招聘合同制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报考条件与招聘对象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热爱卫生事业,品行端正,责任心强,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9年5月28日至2002年6月8日期间出生);
5.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及其他资格条件;
6.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2020年毕业生;
(2)应聘人员与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应聘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4)协议服务期内的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有政策规定或协议明确2020年8月31日前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与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公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初审、资格复审与笔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步骤实施。具体程序和方法如下:
(一)公布招聘公告
按照“事前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在报名前通过泰州市第二人民医院官网、姜堰人才网向社会公布本招聘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2020年5月28日上午8:00-6月8日下午17:00;
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用邮箱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接受现场、电话等方式报名。报名邮箱:jyryrlzy@163.com。
2.报名材料
报考人员根据报考岗位要求,将报名材料原件的扫描件按顺序合并制作成一个PDF文件,发送至邮箱jyryrlzy@163.com。PDF文件名和邮件主题均须设置为“岗位代码-岗位名称-姓名-专业”。报名材料的顺序如下:
(1)《泰州市第二人民医院2020年公开招聘合同制人员报名表》(附件2),表中空格均须填写,无相关信息的填“无”。在照片框贴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色证件照,在“承诺人”处签名;
(2)本人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正背面在一页);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已毕业的报考人员须同时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留学回国人员、赴台陆生须同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交《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已与其他单位签约的毕业生可不提供推荐表,提交用人单位盖章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视为在职人员报考),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承诺在2020年8月31日前提交;
《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查询方法:登录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注册-登录-申请《在线验证报告》-查看《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下载;
(4)根据招聘公告和报考岗位要求提交执业医师资格证(已注册的须同时提交执业证;2019年考试合格未取得资格证的提交考试成绩合格证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以下简称“住培合格证”,考核通过未取得合格证或2020年参加住培结业考核的,在报名表备注栏承诺“本人承诺在2020年8月31日前提交由规培基地出具规培通过的证明,如届时不能提交,自愿放弃聘用资格”)、专业技术资格证、医用设备使用人员业务能力考评合格证、聘期内劳动合同、三级综合医院或三级中医医院盖公章的在职证明(内容含具体工作岗位和经历、医院联系电话)等材料;
(5)在职人员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离职人员提交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如报名时不能提交,须在报名表备注栏承诺“本人承诺在体检前提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或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如届时不能提交,自愿放弃体检资格”。
3.资格初审
医院对符合要求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通过邮箱告知初审结果,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及时到邮箱查看。
初审未通过的,在报名期间可以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初审通过的考生务必加QQ群:909123493,修改群名片为“报考岗位名称-姓名-专业”。医院将在泰州市第二人民医院官网及上述QQ群发布招聘考试相关信息,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
4.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根据自身条件,对照公告和《岗位表》要求报考,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不得兼报、多报,否则取消报考资格。
(2)报考人员须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在招聘全过程对本人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全责。凡弄虚作假或因其他原因造成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在任何环节,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
(3)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要求有差异、但本人认为是相近专业的,可向医院提交书面申请和所学课程。医院在审核所学课程的基础上,对同意添加的,及时在医院官网发布,报考人员可按正常程序报名。申请截止时间:2020年6月5日下午15:00。
(三)资格复审与笔试
1.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须在领取《准考证》时提交所有报名材料的原件进行资格复审,不能按上述要求提交有效材料复审的,取消其报考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提交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色证件照一张,缴纳考试报名费100元(现金)。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办理减免报名费手续。
2.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准考证》领取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届时在医院官网公布,逾期不领作自动放弃处理。
3.笔试采用闭卷考试形式,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达不到合格线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4.笔试内容为报考岗位相关专业知识,考试不指定复习大纲和辅导资料,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
5.笔试成绩于考试结束三个工作日内在医院官网公布。
(四)体检
按各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在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笔试成绩相同,另行加试确定。
报名时未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在职人员须在体检前提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或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不能按时提交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体检资格。
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因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放弃体检、被取消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在该岗位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后续环节出现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五)考察
医院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察,考察工作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
(六)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名单在医院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七)聘用
医院与公示确定的拟聘人员签订就业协议。
拟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报名时要求补交的材料,因疫情原因导致证书取得时间推迟的可顺延,因考试补考等个人原因导致不能如期提交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在职人员须在2020年8月31日前提交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未按时提交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与原单位发生劳动争议的,由拟聘人员自行负责。
医院审核后,与拟聘人员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关系。
了解更多卫校详情>>>江苏卫生学校招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