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广东韶关市卫生健康局直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116人)
信息来源:作者:发布时间:2020-09-30浏览量:次
韶关市卫生健康局直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116人)
一、用人单位简介
1、粤北人民医院(汕头大学医学院附属粤北人民医院)创建于1886年,是广东省高水平医院登峰计划重点建设单位,大型公立三甲综合医院,编制床位2500张,开放床位2818张,设置67个临床、医技科室,有广东省临床重点专科17个,肛肠科是广东省中医药建设重点专科,儿科是广东省五个一工程重点专科,市级临床重点专科29个。医院是广东省博士工作站、广东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汕头大学医学院博士后流动站科研基地、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国家全科医生临床培养基地、国家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联系人:罗彬,电话:0751-6913263,6913522。
2、韶关市中医院始建于1964年,是韶关市唯一一所三级甲等中医医院,服务范围涵盖韶关市七县三区。总占地面积29110平方米,业务用房总建筑面积29820平方米,编制病床489张,开放病床505张。医院设备先进,拥有螺旋CT机、核磁共振、电子胃肠镜系统、DR、移动式X射线机、麻醉机、高端彩超、全自动生化分析仪、关节镜、腹腔镜、宫腔镜、椎间孔镜、钬激光、射频机、呼吸机、体检车、系列康复设备等一批现代仪器设备,并配置齐备的中医诊疗设备。联系人:陈小岸,电话:0751-8625903。
3、韶关市妇幼保健院(韶关市妇产医院、韶关市儿童医院)为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建于1952年,是集保健、医疗、科研、教学、全市妇幼保健工作指导于一体的地级市妇幼保健机构。医院技术力量雄厚、设备精良,拥有多个市级医学重点专科及市级特色专科。生殖医学中心是本地区最早经国家准入开展体外受精-胚胎移植及其衍生技术的机构;遗传与产前诊断中心是本地区最早经省准入开展产前诊断技术的机构。医院先后获得“省文明窗口单位”、“省百家文明医院”、“市十佳医院”等荣誉。联系人:杨宇,电话:0751-8639005。
4、韶关市铁路医院始建于1954年1月,是二级甲等综合医院;国家卫健委在韶关唯一指定联系项目——中华健康快车眼科中心;医疗保险定点医院。医院开放床位300张,科系齐全,专科特色突出。眼科为韶关市重点专科,糖尿病专科为全国“糖尿病教育管理示范单位”,超声介入室、现代化康复中心为粤北地区首创。2019年根据韶关市区医疗卫生资源布局优化调整方案,将与韶关市第三人民医院(韶钢医院)整合,组建“韶州人民医院”并创建三级甲等综合医院。联系人:李毅玲,电话:0751-8230851。
5、粤北第二人民医院是一所集医、教、研为一体的以传染病防治为特色的大专科小综合园林式副处级医疗单位,属政府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是国家指定的地市级结核病控制(归口管理)中心,2019年7月经市卫健局批准设置为三级传染病专科医院。医院设有感染科、肺科、内科、外科、内儿科、呼吸内科、中医康复痛症科等7个住院科室及院部门诊、风度分院门诊、结防门诊、西河门诊等4个门诊部。其中感染科(肝病专科)是韶关市医学重点专科,肺科(肺病专科)是韶关市医学特色专科。医院现正积极创建三级甲等传染病专科医院,院总部建设传染病综合大楼,已于2019年封顶,2020年底投入使用,届时病床总数将达到800张。联系人:陈碧文,电话:0751-8726621。
6、粤北第三人民医院是一间隶属于韶关市卫生健康局的地级市精神卫生三级专科医院,为一间有规模、专科设备完善,有一定技术力量,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协同基地,集医疗、防治、康复、科教功能为一体的精神专科医院。负责全市精神疾病住院治疗、心理障碍的心理咨询和心理治疗、精神病社区防治、科研教学、司法鉴定、肇事肇祸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强制医疗等工作任务。定编床位960张,现有专技人员261人,其中正高职称6人、副高职称37人、中级职称62人。联系人:吴伟珍,电话:0751-5569226。
7、韶关市口腔医院坐落于韶关市区中心,始建于1953年,是广东省内最早成立的三家地市级口腔专科医院之一,也是粤北地区口腔医疗、牙病防治、科学研究的中心和大专院校口腔医学专业的教学实习及基层口腔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基地。医院现有在岗职工95人,其中90%以上医生拥有硕士或学士学位,有高级职称10人、中级职称25人。院内设有口腔颌面外科、牙体牙髓科、牙周粘膜病科、正畸科、修复种植中心、综合科、特诊室、儿童预防科、放射影像科等10多个临床及辅助科室,综合治疗台53张,拥有口腔CBCT、手术显微镜、超声骨刀等大批先进医疗设备,技术水平处于广东省先进行列。联系人:钟银霞,电话:0751-8777658。
8、韶关市中心血站(市公民无偿献血委员会办公室)前身为广东省血液中心,始建于1966年,是经市编委批准的、直属市卫生健康局领导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副处级),担负着全市无偿献血宣传招募、采血、质控以及辖区内所有医疗机构的临床供血与安全合理输血指导等任务。现有在编人员64人,内设办公室、财务科、宣教科、质控科、献血服务科、成分科、检验科、供血服务科等8个科室。单位总用地面积为10179平方米,建筑面积8902平方米。年度总采供血量约为10.5吨,保障了全市临床用血需要和血液质量安全。联系人:张国英,电话:0751-8703040。
9、韶关市职业卫生与健康教育所由韶关市健康教育所更名而成,核定编制36人,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正科级,设置6个科室。主要任务为承担职业病预防控制、重点职业病的监测与专项调查;开展职业卫生领域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及生物材料的检测检验与处理;开展健康危险因素和健康素养监测;参与各类化学中毒、急性放射性事故、核辐射恐怖袭击等事件的卫生应急处置及信息收集、监测预警、风险评估等工作。联系人:王婷,电话:0751-8723828。
二、招聘岗位、人数
招聘专业技术岗位116名,详见附件1。
三、招聘范围、对象及资格条件
(一)范围及对象
1、招聘范围:面向全社会公开招聘。
2、招聘对象:符合岗位条件的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含符合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公安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实行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择业期政策(试行)的通知》(粤教毕〔2019〕3号)要求的择业期内的毕业生)或社会人员。报考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资格证书。其中: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于报名截止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等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并不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限制;社会人员必须在报名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二)资格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身体健康;
3、适应岗位要求的履职能力;
4、具备岗位要求的年龄、文化程度、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及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以上职位年龄要求的计算截止日期为公开招聘的报名截止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规定未处理完毕的。
3、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或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违约的人员;在基层等单位未满服务年限违反诚信记录的人员。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5、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见习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它情形。
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公开招聘的报名截止日。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国有单位正式员工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并在报名时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书面证明。
3、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4、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考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报考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考。如专业目录中的“企业管理”(含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A120202),其岗位条件为“企业管理”(财务管理方向),那么专业中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方向的不可报考。除专业目录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四、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发布招聘公告。2020年9月28日委托韶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e12345.gov.cn)发布公告,韶关市卫生健康局网站(http://www.sgwj.gov.cn/)同时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请报考人员登录韶关市卫生健康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系统(http://www.sydwzl.com/gdsgwjjsyzp/)报名。请应聘人员仔细阅读招聘条件,按要求填写本人的报名信息、提交资料。提交的信息和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每位应聘人员只能应聘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多报者取消资格。
2.报名时间:2020年10月20日9:00-22日17:00;
3.报名材料:
所有应聘者在报名时应上传: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按要求提供)、相关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资格证、医师资格证及医师(护士)执业证等证件原件的电子版,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等有关证明材料的电子版;
其他材料:公办单位在职人员报考须提交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4.资格初审:各用人单位根据报考人员填报的信息,对照报考资格条件和选调职位要求,在10月23日-26日进行线上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是否通过资格审查,考生可以在报名系统内查看结果。报考人员应慎重选择报考单位及职位,一经资格初审通过,不得更改。
5.准考证打印:考生于2020年10月30日9:00-11月1日8:00前自行从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并按照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五、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其成绩计算公式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副高及以上职称人员不需参加笔试,直接进入面试环节,考试总成绩直接以面试成绩计算。
(一)笔试(满分100分)
1、笔试内容:临床类岗位(含内科学、外科学<麻醉科学>、妇产科学、儿科学、精神医学、眼科学、肿瘤学、耳鼻咽喉科学)以医学基础理论为主;护理岗位以基础护理为主;影像类岗位(含放射、超声)以影像医学专业基础知识为主;中医类岗位(含中医学、中西医临床、针灸推拿)以中医学基础知识为主;口腔医学、医学检验、卫生检验、康复治疗学、生物医学工程、遗传学、药学均以专业基础知识为主;财会类岗位以财务基础知识为主。不指定考试用书。
2、笔试时间:2020年11月1日上午9时至11时。
3、笔试地点:韶关学院医学院(韶关市新华南路1号)。
4、笔试合格分数线及笔试成绩(含直接进入面试环节的副高职称以上人员名单)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韶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韶关市卫生健康局网站一并公布。考生笔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面试。笔试考试题目为客观题,电脑改卷,不支持查分。
(二)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1、笔试结束后,依笔试合格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笔试合格考生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若确定资格复审人员笔试成绩最后1名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人选出现自动弃权者,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递补,并对递补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2、面试人选须按规定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具体要求等将在韶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韶关市卫生健康局网站公布。
3、面试人员名单将在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韶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韶关市卫生健康局网站公布。
(三)面试(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
考试采取结构化面试进行(个别单位含试工考核)。面试主要测试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考生的应变、沟通能力。
面试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由招聘单位通知并公布于韶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韶关市卫生健康局网站。
1、面试总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60%(其中副高及以上职称人员等直接进入面试环节人员的考试总成绩直接以面试成绩计算)。面试工作由韶关市卫生健康局组织,部分岗位增加试工环节。
2、面试评委由7人组成,应聘者面试完,进行现场打分,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取平均分值,现场公布分数。
3、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自动放弃。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40%和面试成绩60%合并计算总成绩。若总成绩并列,则以面试成绩高者列前;如面试成绩仍并列,则增加答辩测试后确定次序。根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拟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面试成绩及总成绩、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将于面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韶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韶关市卫生健康局网站公布。
六、体检及考察
(一)体检。依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从考试总成绩合格考生中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在指定的韶关市综合性公立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及项目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不合格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复检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时间、地点由各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二)考察。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规定,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
七、公示、聘用及待遇
(一)公示。体检和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韶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韶关市卫生健康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名单有异议的,可向韶关市卫生健康局人事科提出,监督投诉电话:0751-8764102、8176993。恕不接受匿名投诉。
(二)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拟聘人员公示结束且无异议的,不再递补。
1、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
2、应聘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3、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4、法律、法规及其它有关规章规定不准聘用的;
5、个人放弃聘用或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的。
(三)聘用。拟聘人员公示结束且无异议的,按规定的程序和权限报批聘用,签订聘用合同。拟聘人员从接到通知起三个月内办好相关手续,超过期限的按弃权处理。因各种原因取消拟聘资格的应聘者,已签订就业协议的,用人单位有权解除就业协议;人员聘用后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约定试用期。
(四)待遇。经批准的聘用人员列入全民所有制事业编制,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
八、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公开招聘是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的,报考者应当按照有关防控要求,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因疫情影响导致本次招聘工作时间调整的,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作出合理安排,并及时在有关网站发布公告。
考试举行前,考生需提前14天在“粤康码”等健康二维码上进行健康申报,早晚测量体温,自我观察有无咳嗽、乏力等疑似症状,出现异常情况及时就医,排除新冠肺炎等重点传染病后方可参加考试。
考生进入考场需戴好口罩,出示7天内新冠肺炎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及电子健康码绿码(实时数据),由考点安排专人查验,并配合体温检测,体温超过37.3℃的,不得进入考场。
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考生,相关部门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九、其他事项
(一)试用期(见习期)执行国家的有关规定。试用期(见习期)满后,经考核不能胜任工作的人员解除聘用合同。
(二)从聘期起2年内没有取得专业技术资格或执业证,用人单位可解除聘用合同。
(三)应聘者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且与在《韶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中填写的内容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订的聘用合同无效。
(四)本方案未尽事宜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粤人社〔2010〕15号)、《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382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办理。
本公告由韶关市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751-8764102、8176993。
一、用人单位简介
1、粤北人民医院(汕头大学医学院附属粤北人民医院)创建于1886年,是广东省高水平医院登峰计划重点建设单位,大型公立三甲综合医院,编制床位2500张,开放床位2818张,设置67个临床、医技科室,有广东省临床重点专科17个,肛肠科是广东省中医药建设重点专科,儿科是广东省五个一工程重点专科,市级临床重点专科29个。医院是广东省博士工作站、广东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汕头大学医学院博士后流动站科研基地、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国家全科医生临床培养基地、国家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联系人:罗彬,电话:0751-6913263,6913522。
2、韶关市中医院始建于1964年,是韶关市唯一一所三级甲等中医医院,服务范围涵盖韶关市七县三区。总占地面积29110平方米,业务用房总建筑面积29820平方米,编制病床489张,开放病床505张。医院设备先进,拥有螺旋CT机、核磁共振、电子胃肠镜系统、DR、移动式X射线机、麻醉机、高端彩超、全自动生化分析仪、关节镜、腹腔镜、宫腔镜、椎间孔镜、钬激光、射频机、呼吸机、体检车、系列康复设备等一批现代仪器设备,并配置齐备的中医诊疗设备。联系人:陈小岸,电话:0751-8625903。
3、韶关市妇幼保健院(韶关市妇产医院、韶关市儿童医院)为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建于1952年,是集保健、医疗、科研、教学、全市妇幼保健工作指导于一体的地级市妇幼保健机构。医院技术力量雄厚、设备精良,拥有多个市级医学重点专科及市级特色专科。生殖医学中心是本地区最早经国家准入开展体外受精-胚胎移植及其衍生技术的机构;遗传与产前诊断中心是本地区最早经省准入开展产前诊断技术的机构。医院先后获得“省文明窗口单位”、“省百家文明医院”、“市十佳医院”等荣誉。联系人:杨宇,电话:0751-8639005。
4、韶关市铁路医院始建于1954年1月,是二级甲等综合医院;国家卫健委在韶关唯一指定联系项目——中华健康快车眼科中心;医疗保险定点医院。医院开放床位300张,科系齐全,专科特色突出。眼科为韶关市重点专科,糖尿病专科为全国“糖尿病教育管理示范单位”,超声介入室、现代化康复中心为粤北地区首创。2019年根据韶关市区医疗卫生资源布局优化调整方案,将与韶关市第三人民医院(韶钢医院)整合,组建“韶州人民医院”并创建三级甲等综合医院。联系人:李毅玲,电话:0751-8230851。
5、粤北第二人民医院是一所集医、教、研为一体的以传染病防治为特色的大专科小综合园林式副处级医疗单位,属政府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是国家指定的地市级结核病控制(归口管理)中心,2019年7月经市卫健局批准设置为三级传染病专科医院。医院设有感染科、肺科、内科、外科、内儿科、呼吸内科、中医康复痛症科等7个住院科室及院部门诊、风度分院门诊、结防门诊、西河门诊等4个门诊部。其中感染科(肝病专科)是韶关市医学重点专科,肺科(肺病专科)是韶关市医学特色专科。医院现正积极创建三级甲等传染病专科医院,院总部建设传染病综合大楼,已于2019年封顶,2020年底投入使用,届时病床总数将达到800张。联系人:陈碧文,电话:0751-8726621。
6、粤北第三人民医院是一间隶属于韶关市卫生健康局的地级市精神卫生三级专科医院,为一间有规模、专科设备完善,有一定技术力量,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协同基地,集医疗、防治、康复、科教功能为一体的精神专科医院。负责全市精神疾病住院治疗、心理障碍的心理咨询和心理治疗、精神病社区防治、科研教学、司法鉴定、肇事肇祸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强制医疗等工作任务。定编床位960张,现有专技人员261人,其中正高职称6人、副高职称37人、中级职称62人。联系人:吴伟珍,电话:0751-5569226。
7、韶关市口腔医院坐落于韶关市区中心,始建于1953年,是广东省内最早成立的三家地市级口腔专科医院之一,也是粤北地区口腔医疗、牙病防治、科学研究的中心和大专院校口腔医学专业的教学实习及基层口腔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基地。医院现有在岗职工95人,其中90%以上医生拥有硕士或学士学位,有高级职称10人、中级职称25人。院内设有口腔颌面外科、牙体牙髓科、牙周粘膜病科、正畸科、修复种植中心、综合科、特诊室、儿童预防科、放射影像科等10多个临床及辅助科室,综合治疗台53张,拥有口腔CBCT、手术显微镜、超声骨刀等大批先进医疗设备,技术水平处于广东省先进行列。联系人:钟银霞,电话:0751-8777658。
8、韶关市中心血站(市公民无偿献血委员会办公室)前身为广东省血液中心,始建于1966年,是经市编委批准的、直属市卫生健康局领导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副处级),担负着全市无偿献血宣传招募、采血、质控以及辖区内所有医疗机构的临床供血与安全合理输血指导等任务。现有在编人员64人,内设办公室、财务科、宣教科、质控科、献血服务科、成分科、检验科、供血服务科等8个科室。单位总用地面积为10179平方米,建筑面积8902平方米。年度总采供血量约为10.5吨,保障了全市临床用血需要和血液质量安全。联系人:张国英,电话:0751-8703040。
9、韶关市职业卫生与健康教育所由韶关市健康教育所更名而成,核定编制36人,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正科级,设置6个科室。主要任务为承担职业病预防控制、重点职业病的监测与专项调查;开展职业卫生领域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及生物材料的检测检验与处理;开展健康危险因素和健康素养监测;参与各类化学中毒、急性放射性事故、核辐射恐怖袭击等事件的卫生应急处置及信息收集、监测预警、风险评估等工作。联系人:王婷,电话:0751-8723828。
二、招聘岗位、人数
招聘专业技术岗位116名,详见附件1。
三、招聘范围、对象及资格条件
(一)范围及对象
1、招聘范围:面向全社会公开招聘。
2、招聘对象:符合岗位条件的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含符合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公安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实行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择业期政策(试行)的通知》(粤教毕〔2019〕3号)要求的择业期内的毕业生)或社会人员。报考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资格证书。其中: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于报名截止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等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并不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限制;社会人员必须在报名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二)资格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身体健康;
3、适应岗位要求的履职能力;
4、具备岗位要求的年龄、文化程度、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及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以上职位年龄要求的计算截止日期为公开招聘的报名截止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规定未处理完毕的。
3、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或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违约的人员;在基层等单位未满服务年限违反诚信记录的人员。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5、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见习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它情形。
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公开招聘的报名截止日。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国有单位正式员工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并在报名时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书面证明。
3、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4、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考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报考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考。如专业目录中的“企业管理”(含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A120202),其岗位条件为“企业管理”(财务管理方向),那么专业中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方向的不可报考。除专业目录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四、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发布招聘公告。2020年9月28日委托韶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e12345.gov.cn)发布公告,韶关市卫生健康局网站(http://www.sgwj.gov.cn/)同时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请报考人员登录韶关市卫生健康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系统(http://www.sydwzl.com/gdsgwjjsyzp/)报名。请应聘人员仔细阅读招聘条件,按要求填写本人的报名信息、提交资料。提交的信息和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每位应聘人员只能应聘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多报者取消资格。
2.报名时间:2020年10月20日9:00-22日17:00;
3.报名材料:
所有应聘者在报名时应上传: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按要求提供)、相关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资格证、医师资格证及医师(护士)执业证等证件原件的电子版,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等有关证明材料的电子版;
其他材料:公办单位在职人员报考须提交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4.资格初审:各用人单位根据报考人员填报的信息,对照报考资格条件和选调职位要求,在10月23日-26日进行线上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是否通过资格审查,考生可以在报名系统内查看结果。报考人员应慎重选择报考单位及职位,一经资格初审通过,不得更改。
5.准考证打印:考生于2020年10月30日9:00-11月1日8:00前自行从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并按照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五、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其成绩计算公式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副高及以上职称人员不需参加笔试,直接进入面试环节,考试总成绩直接以面试成绩计算。
(一)笔试(满分100分)
1、笔试内容:临床类岗位(含内科学、外科学<麻醉科学>、妇产科学、儿科学、精神医学、眼科学、肿瘤学、耳鼻咽喉科学)以医学基础理论为主;护理岗位以基础护理为主;影像类岗位(含放射、超声)以影像医学专业基础知识为主;中医类岗位(含中医学、中西医临床、针灸推拿)以中医学基础知识为主;口腔医学、医学检验、卫生检验、康复治疗学、生物医学工程、遗传学、药学均以专业基础知识为主;财会类岗位以财务基础知识为主。不指定考试用书。
2、笔试时间:2020年11月1日上午9时至11时。
3、笔试地点:韶关学院医学院(韶关市新华南路1号)。
4、笔试合格分数线及笔试成绩(含直接进入面试环节的副高职称以上人员名单)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韶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韶关市卫生健康局网站一并公布。考生笔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面试。笔试考试题目为客观题,电脑改卷,不支持查分。
(二)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1、笔试结束后,依笔试合格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笔试合格考生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若确定资格复审人员笔试成绩最后1名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人选出现自动弃权者,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递补,并对递补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2、面试人选须按规定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具体要求等将在韶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韶关市卫生健康局网站公布。
3、面试人员名单将在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韶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韶关市卫生健康局网站公布。
(三)面试(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
考试采取结构化面试进行(个别单位含试工考核)。面试主要测试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考生的应变、沟通能力。
面试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由招聘单位通知并公布于韶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韶关市卫生健康局网站。
1、面试总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60%(其中副高及以上职称人员等直接进入面试环节人员的考试总成绩直接以面试成绩计算)。面试工作由韶关市卫生健康局组织,部分岗位增加试工环节。
2、面试评委由7人组成,应聘者面试完,进行现场打分,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取平均分值,现场公布分数。
3、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自动放弃。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40%和面试成绩60%合并计算总成绩。若总成绩并列,则以面试成绩高者列前;如面试成绩仍并列,则增加答辩测试后确定次序。根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拟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面试成绩及总成绩、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将于面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韶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韶关市卫生健康局网站公布。
六、体检及考察
(一)体检。依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从考试总成绩合格考生中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在指定的韶关市综合性公立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及项目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不合格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复检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时间、地点由各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二)考察。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规定,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
七、公示、聘用及待遇
(一)公示。体检和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韶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韶关市卫生健康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名单有异议的,可向韶关市卫生健康局人事科提出,监督投诉电话:0751-8764102、8176993。恕不接受匿名投诉。
(二)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拟聘人员公示结束且无异议的,不再递补。
1、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
2、应聘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3、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4、法律、法规及其它有关规章规定不准聘用的;
5、个人放弃聘用或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的。
(三)聘用。拟聘人员公示结束且无异议的,按规定的程序和权限报批聘用,签订聘用合同。拟聘人员从接到通知起三个月内办好相关手续,超过期限的按弃权处理。因各种原因取消拟聘资格的应聘者,已签订就业协议的,用人单位有权解除就业协议;人员聘用后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约定试用期。
(四)待遇。经批准的聘用人员列入全民所有制事业编制,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
八、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公开招聘是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的,报考者应当按照有关防控要求,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因疫情影响导致本次招聘工作时间调整的,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作出合理安排,并及时在有关网站发布公告。
考试举行前,考生需提前14天在“粤康码”等健康二维码上进行健康申报,早晚测量体温,自我观察有无咳嗽、乏力等疑似症状,出现异常情况及时就医,排除新冠肺炎等重点传染病后方可参加考试。
考生进入考场需戴好口罩,出示7天内新冠肺炎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及电子健康码绿码(实时数据),由考点安排专人查验,并配合体温检测,体温超过37.3℃的,不得进入考场。
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考生,相关部门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九、其他事项
(一)试用期(见习期)执行国家的有关规定。试用期(见习期)满后,经考核不能胜任工作的人员解除聘用合同。
(二)从聘期起2年内没有取得专业技术资格或执业证,用人单位可解除聘用合同。
(三)应聘者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且与在《韶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中填写的内容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订的聘用合同无效。
(四)本方案未尽事宜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粤人社〔2010〕15号)、《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382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办理。
本公告由韶关市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751-8764102、81769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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