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下半年渠县直接考核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4人公告(医疗岗25人)
信息来源:作者:发布时间:2020-11-06浏览量:次
2020下半年渠县直接考核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4人公告(医疗岗25人)
为深入实施新时代人才强县战略,鼓励引导人才向基层一线流动,更好服务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根据《四川省鼓励引导人才向基层流动十条措施》(川委办〔2019〕3号)等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结合渠县事业单位编制、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决定直接考核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岗位及人数
本次招聘均在事业单位经批准使用编制和空缺岗位内进行,全县事业单位计划招聘44人,其中:卫生岗位25人、教育岗位9人、其他事业单位10人。具体名额见《渠县2020年下半年直接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职位表》)。
招聘对象、条件
(一)招聘对象及范围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符合本公告各项要求和《渠县2020年下半年直接考核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职位表》)相关岗位条件的人员。
(二)基本条件
1. 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年龄18周岁及以上,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4年11月20日及以后出生),取得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证书人员报考乡镇卫生事业单位的,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4年11月20日及以后出生)。各职位年龄要求详见附件1;
(4)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附件1《职位表》)。
2.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有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本县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和在本县基层服务的 “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等计划的人员;
(7)按政策规定未满基层最低服务年限的在编人员(截止时间为2020年11月20日);
(8)法律法规等规定的不能报考事业单位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地点:渠县第三小学赋铭楼一楼。
(二)时间:2020年11月21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三)报名方式
本人现场报名。报名人员填写《渠县2020年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并提交以下材料:
1.《报名表》2份(贴上近期免冠证件照片);
2.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
3.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
4.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资料(职业、职称资格证等)原件和复印件。
5.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书另交网页打印件各1份(毕业证在学信网上查询并打印带有二维码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网址:http://www.chsi.com.cn/;教师资格证书在中国教师资格网上查询并打印证书信息页面,网址:http://www.jszg.edu.cn;普通话证书在全国普通话培训测试信息资源网查询并打印网上证书信息,网址:http://www.cltt.org/)。
6.自备牛皮档案袋一个,上面写上姓名、报考岗位、岗位编码。
(四)报名要求
1.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考人员按照公布的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及要求报名。报考人员本人的有效毕业证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要求相符,报名时需严格按照毕业证所载内容填写,不符者请勿报名。
3.报考人员报名时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在招聘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聘主管部门。因无法与报考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4.县外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报考,须征得原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并提供加盖公章的证明,否则不予报名。其中,未满基层最低服务年限的在编人员不得报考本次公招。
5.收费
按发改、财政部门核定标准收取笔试费50元、面试费80元。
(五)资格审查
报名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按通知参加下一环节考核。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对在招聘工作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或提供虚假信息等情况的,随时取消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名人员本人承担。
考核
考核分为面试或笔试和面试。招聘岗位有效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名额之比低于或等于35:1的,该岗位人员直接进行面试考核;招聘岗位有效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名额之比超过35:1的,该岗位加试笔试(笔试适时在达州人事考试网http://www.dzrsks.com.cn进行公告),根据招聘岗位参考人员的笔试成绩和招聘数额,由高分到低分按35: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者一并进入面试。笔试成绩不计入考核总分。笔试工作由县考核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
1.需进行笔试的岗位,笔试科目分为《综合知识》《教育公共基础》《卫生公共基础(含中医)》《卫生公共基础(不含中医)。
3. 面试考核主要要测试应聘者的专业基础知识、工作实践能力、心理适应能力、职业认知度等。面试同一岗位报名人数超过招聘数额的,按面试考核成绩高低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员;面试分数相同者,参加笔试者以笔试分高者优先;仍然相同或均无笔试成绩则进行加试。同一岗位报名人数等于或少于招聘数额的,考核分数不得低于70分。考核分数低于70分(不包括70分)的不得进入体检。2.教育岗位面试方式采取试讲;其他事业单位岗位面试方式实行结构化面试;卫生岗位面试方式采用专业化面试。
4.面试考核成绩为本次考核招聘成绩。面试考核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5.考核时间及地点将适时在达州人事考试网(http://www.dzrsks.com.cn)进行公告,不再另行通知,未按时参加考核的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聘用
体检、考察、递补等相关事宜适时在达州人事考试网进行公告,不再另行通知,未按时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
1.确定体检对象。根据考核成绩,按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以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员。
2.组织实施及体检内容。体检由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法律法规和行业主管部门有统一规定的从其规定。
3.确定考察对象。按体检合格人员确定考察对象。由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主管部门组织实施,重点考察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情况。
4.递补。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其他原因出现缺额的,按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为序递补一次。
公示、聘用、报到
考察合格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拟聘人员,由人社部门审批并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执行事业单位同类人员工资、福利标准,并执行最低服务年限5年,未满服务期的不得申请工作调动。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限内到单位报到上岗。逾期未报到上岗者,视为自动放弃。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聘用: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者;
(2)属于失信被执行人者;
(3)在招聘的任一环节,招聘主管部门发现不符合招聘相关条件、规定者;提供虚假信息者;违反考试纪律及本《公告》相关规定者。
为深入实施新时代人才强县战略,鼓励引导人才向基层一线流动,更好服务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根据《四川省鼓励引导人才向基层流动十条措施》(川委办〔2019〕3号)等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结合渠县事业单位编制、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决定直接考核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岗位及人数
本次招聘均在事业单位经批准使用编制和空缺岗位内进行,全县事业单位计划招聘44人,其中:卫生岗位25人、教育岗位9人、其他事业单位10人。具体名额见《渠县2020年下半年直接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职位表》)。
招聘对象、条件
(一)招聘对象及范围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符合本公告各项要求和《渠县2020年下半年直接考核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职位表》)相关岗位条件的人员。
(二)基本条件
1. 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年龄18周岁及以上,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4年11月20日及以后出生),取得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证书人员报考乡镇卫生事业单位的,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4年11月20日及以后出生)。各职位年龄要求详见附件1;
(4)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附件1《职位表》)。
2.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有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本县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和在本县基层服务的 “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等计划的人员;
(7)按政策规定未满基层最低服务年限的在编人员(截止时间为2020年11月20日);
(8)法律法规等规定的不能报考事业单位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地点:渠县第三小学赋铭楼一楼。
(二)时间:2020年11月21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三)报名方式
本人现场报名。报名人员填写《渠县2020年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并提交以下材料:
1.《报名表》2份(贴上近期免冠证件照片);
2.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
3.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
4.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资料(职业、职称资格证等)原件和复印件。
5.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书另交网页打印件各1份(毕业证在学信网上查询并打印带有二维码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网址:http://www.chsi.com.cn/;教师资格证书在中国教师资格网上查询并打印证书信息页面,网址:http://www.jszg.edu.cn;普通话证书在全国普通话培训测试信息资源网查询并打印网上证书信息,网址:http://www.cltt.org/)。
6.自备牛皮档案袋一个,上面写上姓名、报考岗位、岗位编码。
(四)报名要求
1.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考人员按照公布的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及要求报名。报考人员本人的有效毕业证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要求相符,报名时需严格按照毕业证所载内容填写,不符者请勿报名。
3.报考人员报名时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在招聘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聘主管部门。因无法与报考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4.县外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报考,须征得原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并提供加盖公章的证明,否则不予报名。其中,未满基层最低服务年限的在编人员不得报考本次公招。
5.收费
按发改、财政部门核定标准收取笔试费50元、面试费80元。
(五)资格审查
报名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按通知参加下一环节考核。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对在招聘工作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或提供虚假信息等情况的,随时取消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名人员本人承担。
考核
考核分为面试或笔试和面试。招聘岗位有效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名额之比低于或等于35:1的,该岗位人员直接进行面试考核;招聘岗位有效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名额之比超过35:1的,该岗位加试笔试(笔试适时在达州人事考试网http://www.dzrsks.com.cn进行公告),根据招聘岗位参考人员的笔试成绩和招聘数额,由高分到低分按35: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者一并进入面试。笔试成绩不计入考核总分。笔试工作由县考核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
1.需进行笔试的岗位,笔试科目分为《综合知识》《教育公共基础》《卫生公共基础(含中医)》《卫生公共基础(不含中医)。
3. 面试考核主要要测试应聘者的专业基础知识、工作实践能力、心理适应能力、职业认知度等。面试同一岗位报名人数超过招聘数额的,按面试考核成绩高低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员;面试分数相同者,参加笔试者以笔试分高者优先;仍然相同或均无笔试成绩则进行加试。同一岗位报名人数等于或少于招聘数额的,考核分数不得低于70分。考核分数低于70分(不包括70分)的不得进入体检。2.教育岗位面试方式采取试讲;其他事业单位岗位面试方式实行结构化面试;卫生岗位面试方式采用专业化面试。
4.面试考核成绩为本次考核招聘成绩。面试考核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5.考核时间及地点将适时在达州人事考试网(http://www.dzrsks.com.cn)进行公告,不再另行通知,未按时参加考核的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聘用
体检、考察、递补等相关事宜适时在达州人事考试网进行公告,不再另行通知,未按时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
1.确定体检对象。根据考核成绩,按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以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员。
2.组织实施及体检内容。体检由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法律法规和行业主管部门有统一规定的从其规定。
3.确定考察对象。按体检合格人员确定考察对象。由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主管部门组织实施,重点考察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情况。
4.递补。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其他原因出现缺额的,按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为序递补一次。
公示、聘用、报到
考察合格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拟聘人员,由人社部门审批并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执行事业单位同类人员工资、福利标准,并执行最低服务年限5年,未满服务期的不得申请工作调动。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限内到单位报到上岗。逾期未报到上岗者,视为自动放弃。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聘用: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者;
(2)属于失信被执行人者;
(3)在招聘的任一环节,招聘主管部门发现不符合招聘相关条件、规定者;提供虚假信息者;违反考试纪律及本《公告》相关规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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