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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张店区人民医院招聘合同制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信息来源:作者:发布时间:2020-11-24浏览量:
根据我院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专业技术人员,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身体健康,能胜任本岗位工作;
3、学历要求: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二、具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在职人员应聘的,未经所在单位同意不得报考。
2、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存在法律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三、招聘岗位及要求见附件
护士招聘
四、报名所需材料:
1、《2020年淄博市张店区人民医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附件1)原件1份;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要求高中起点的需提供高中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全日制本科不需提供);
4、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如有相关学位证者可一并提交原件及复印件;
5、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验证打印)或教育部学历认证报告1份;
6、其他要求中需要提供的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7、在职人员应聘须提供单位同意应聘证明;
8、1张1寸彩色照片;
五、报名时间、地点及咨询电话
报名时间:2020年11月24日—2020年12月3日(上午8:30-11:30 ,下午1:30-4:30)
报名地点:淄博市张店区人民医院职能办公楼三楼人力资源部(张店区金晶大道63号)
咨询电话:0533-2126300
六、招聘程序及要求
1、根据报名情况先组织笔试,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按照一定比例组织面试,最后根据笔试和面试各占50%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面试成绩低于70分者不予录用。最后经医院健康体检合格后方可录用。
2、对因放弃应聘、取消应聘资格或体检不合格产生的岗位空缺,依据综合成绩确定排名顺序,进行递补。若同一岗位考生综合成绩相同,则以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排名顺序。笔试成绩仍相同进行加试。
3、录取报到后试用期为六个月,按医院规定享受合同制人员相关待遇。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医院予以正式录用,考核不合格,医院与其解除劳动关系。放射医师和外科医师岗位经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录用后,享受在编人员工资待遇。
4、应聘人员须本人携带相关材料,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报名,逾期不再受理。应聘人员请随时关注医院相关公告或通知(公告或通知需从淄博市张店区人民医院微信公众号-医院资讯-招贤纳士查看),因本人原因而未获知相关信息而影响招聘或聘用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5、本次招聘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用原则,严格按照招聘程序进行,由医院纪检监察负责全程监督。
七、疫情防控
在招录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2020年淄博市张店区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岗位及要求.docx
2020年淄博市张店区人民医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doc
淄博市张店区人民医院
2020.11.23
文章来源于:山东卫校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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