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第四人民医院招聘临床护理人员公告
信息来源:作者:发布时间:2020-12-16浏览量:次
为满足济南市第四人民医院业务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床护理岗位劳务派遣工作人员。
一、招聘基本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医疗卫生事业;
(二)具有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三)护理学专业,全日制高中起点护理专科及以上学历,有护士执业证书;
(四)年龄在25周岁以下(199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临床护理岗位60人。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及方式:
2020年12月15日9:00至2020年12月22日24:00。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将个人简历电子版同资格审查材料一起打包压缩后发至指定邮箱(527234504@QQ.com),邮件名应为“四院护理+姓名”。参加面试时对资格审查材料的原件进行审核,审核通过方可参加面试。
(2)报名时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应聘人员弄虚作假或与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3)资格审查材料:身份证、个人简历、毕业证、护士执业证书。
2、考试安排
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通知方式为电话或短信通知,请保持手机24小时畅通。
采取面试和专业测试相结合的方式,择优录用。面试采取否决制,确定是否是进入专业测试人选。专业测试采取百分制。按专业测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体检人选。
(1)面试: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全部参加面试,如面试人员达不到招聘人数的,按实有人数进行面试。
(2)专业测试:内容为临床护理岗位专业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
面试主要考查应聘者的综合素质,包括仪表及言谈举止、思想品德、业务水平、对事情的分析和判断能力等。
四、体检
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
五、聘用
体检合格后,由济南顺义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与应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派遣到济南市第四人民医院工作。
咨询电话:0531-82071116 0531-85065169(工作时间)
一、招聘基本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医疗卫生事业;
(二)具有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三)护理学专业,全日制高中起点护理专科及以上学历,有护士执业证书;
(四)年龄在25周岁以下(199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临床护理岗位60人。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及方式:
2020年12月15日9:00至2020年12月22日24:00。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将个人简历电子版同资格审查材料一起打包压缩后发至指定邮箱(527234504@QQ.com),邮件名应为“四院护理+姓名”。参加面试时对资格审查材料的原件进行审核,审核通过方可参加面试。
(2)报名时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应聘人员弄虚作假或与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3)资格审查材料:身份证、个人简历、毕业证、护士执业证书。
2、考试安排
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通知方式为电话或短信通知,请保持手机24小时畅通。
采取面试和专业测试相结合的方式,择优录用。面试采取否决制,确定是否是进入专业测试人选。专业测试采取百分制。按专业测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体检人选。
(1)面试: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全部参加面试,如面试人员达不到招聘人数的,按实有人数进行面试。
(2)专业测试:内容为临床护理岗位专业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
面试主要考查应聘者的综合素质,包括仪表及言谈举止、思想品德、业务水平、对事情的分析和判断能力等。
四、体检
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
五、聘用
体检合格后,由济南顺义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与应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派遣到济南市第四人民医院工作。
咨询电话:0531-82071116 0531-85065169(工作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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