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伊春职业学院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信息来源:作者:发布时间:2021-01-05浏览量:次
伊春职业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成立的一所医、工、理、管、艺、师兼容的全日制普通高校,为了适应办学规模扩大和事业发展需要,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学院现面向社会公开引进高级人才5名,公开招聘医学类专业教师15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平等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
三、招聘条件
(一)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质;
(二)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口齿清晰,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应聘高级人才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5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应聘专业教师人员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四)学历、学位等参照《招聘计划表》。
四、招聘工作程序
(一)引进高级人才
发布公告→报名→网上确认→资格审查→面试、试讲→公示→确定人选→政审→体检→公示→试用→聘用
(二)公开招聘专业教师
发布公告→报名→网上确认→资格审查→笔试→公示→面试、试讲→公示→确定人选→政审→体检→公示→试用→聘用
五、薪资及待遇
(一)薪资:基本工资(专业技术岗标准)+课时费+兼职辅导员津贴;
(二)住宿:学校提供免费住宿;
(三)社会保障:缴纳四险一金;
(四)编制: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
六、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2021年1月4日----2021年1月18日
(二)报名方式
登陆伊春职业学院网站http://www.ycvc.com.cn,在“通知通告”点击“2021年伊春职业学院公开招聘教师公告”,并下载公告中的附件《伊春职业学院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
(三)报名佐证材料
1.《伊春职业学院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一式3份;
2.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教育部学历证书认证报告(2021年7月毕业的应聘人员,须提供身份证、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3.口腔执业医师资格证,副主任医师及以上资格证书原件等。
以上佐证材料进行扫描生成PDF文件,以附件的形式发送邮件至 ycvcrsc@126.com,邮件主题请标明“姓名+应聘岗位+专业+学历/学位”。
(四)网上确认时间
2021年1月19日
(五)资格审查
按本公告所规定的基本条件,由伊春职业学院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公开招聘专业教师按照资格审查的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数3:1的比例确定参加考试人员。
(六)注意事项
1.考生用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者,立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承担。
七、考试时间和地点
考前由伊春职业学院向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发放准考证,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考生需携带准考证、身份证进入考场(其它证件无效),考试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
八、考试办法
(一)引进高级人才
以直接考核的形式,考核采取面试和试讲相结合的方式。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方式,满分100分;
2.试讲:试讲内容自选(须选用5年内公开出版发行的高职院校相应学科教材),采取无学生授课方式,时间15分钟,满分100分。由考官当场进行打分,所有考生试讲结束后,现场公布试讲成绩,试讲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
(二)招聘专业教师
采取笔试与试讲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择优聘用,由伊春职业学院组织实施。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考试内容为相应学科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本科学校教材,笔试时间为90分钟,满分为100分;
2.试讲:试讲人选按照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进入试讲人数与拟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试讲采取无学生授课方式,试讲内容须选用5年内公开出版发行的现行高等职业学校相应学科教材。试讲时间为15分钟,满分为100分,试讲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
九、确定人选和公示
(一)引进高级人才
此次招聘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考试总成绩=面试总成绩×20﹪+试讲成绩×80﹪。
(二)公开招聘专业教师
此次招聘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试讲成绩×60﹪。
根据总成绩,按招聘岗位人数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政审人选。若总成绩相同时,按照试讲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进入政审人选(如有自愿放弃的,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考试总成绩在伊春市政府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
十、政审、体检
经公示无异议者,由伊春职业学院对拟聘人员进行政审。政审无异议者,由市人社局按照相关体检标准统一组织体检。政审和体检不合格的,所空岗位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十一、公示及聘用
根据考试总成绩、政审及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者,试用期三个月,试用人员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享受事业单位同等人员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满,由市人社局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按程序办理落编手续,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自动解除聘用合同。
十二、相关事宜
因个人原因放弃聘用资格或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各环节中被认定违纪违规而被取消资格的,所空岗位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十三、联系方式
报名咨询电话:
0458-3769036
13766739199
18845826616
联 系 人:郁老师 许老师
纪律监督电话:0458-3769016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平等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
三、招聘条件
(一)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质;
(二)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口齿清晰,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应聘高级人才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5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应聘专业教师人员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四)学历、学位等参照《招聘计划表》。
四、招聘工作程序
(一)引进高级人才
发布公告→报名→网上确认→资格审查→面试、试讲→公示→确定人选→政审→体检→公示→试用→聘用
(二)公开招聘专业教师
发布公告→报名→网上确认→资格审查→笔试→公示→面试、试讲→公示→确定人选→政审→体检→公示→试用→聘用
五、薪资及待遇
(一)薪资:基本工资(专业技术岗标准)+课时费+兼职辅导员津贴;
(二)住宿:学校提供免费住宿;
(三)社会保障:缴纳四险一金;
(四)编制: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
六、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2021年1月4日----2021年1月18日
(二)报名方式
登陆伊春职业学院网站http://www.ycvc.com.cn,在“通知通告”点击“2021年伊春职业学院公开招聘教师公告”,并下载公告中的附件《伊春职业学院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
(三)报名佐证材料
1.《伊春职业学院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一式3份;
2.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教育部学历证书认证报告(2021年7月毕业的应聘人员,须提供身份证、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3.口腔执业医师资格证,副主任医师及以上资格证书原件等。
以上佐证材料进行扫描生成PDF文件,以附件的形式发送邮件至 ycvcrsc@126.com,邮件主题请标明“姓名+应聘岗位+专业+学历/学位”。
(四)网上确认时间
2021年1月19日
(五)资格审查
按本公告所规定的基本条件,由伊春职业学院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公开招聘专业教师按照资格审查的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数3:1的比例确定参加考试人员。
(六)注意事项
1.考生用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者,立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承担。
七、考试时间和地点
考前由伊春职业学院向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发放准考证,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考生需携带准考证、身份证进入考场(其它证件无效),考试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
八、考试办法
(一)引进高级人才
以直接考核的形式,考核采取面试和试讲相结合的方式。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方式,满分100分;
2.试讲:试讲内容自选(须选用5年内公开出版发行的高职院校相应学科教材),采取无学生授课方式,时间15分钟,满分100分。由考官当场进行打分,所有考生试讲结束后,现场公布试讲成绩,试讲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
(二)招聘专业教师
采取笔试与试讲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择优聘用,由伊春职业学院组织实施。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考试内容为相应学科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本科学校教材,笔试时间为90分钟,满分为100分;
2.试讲:试讲人选按照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进入试讲人数与拟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试讲采取无学生授课方式,试讲内容须选用5年内公开出版发行的现行高等职业学校相应学科教材。试讲时间为15分钟,满分为100分,试讲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
九、确定人选和公示
(一)引进高级人才
此次招聘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考试总成绩=面试总成绩×20﹪+试讲成绩×80﹪。
(二)公开招聘专业教师
此次招聘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试讲成绩×60﹪。
根据总成绩,按招聘岗位人数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政审人选。若总成绩相同时,按照试讲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进入政审人选(如有自愿放弃的,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考试总成绩在伊春市政府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
十、政审、体检
经公示无异议者,由伊春职业学院对拟聘人员进行政审。政审无异议者,由市人社局按照相关体检标准统一组织体检。政审和体检不合格的,所空岗位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十一、公示及聘用
根据考试总成绩、政审及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者,试用期三个月,试用人员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享受事业单位同等人员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满,由市人社局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按程序办理落编手续,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自动解除聘用合同。
十二、相关事宜
因个人原因放弃聘用资格或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各环节中被认定违纪违规而被取消资格的,所空岗位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十三、联系方式
报名咨询电话:
0458-3769036
13766739199
18845826616
联 系 人:郁老师 许老师
纪律监督电话:0458-3769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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