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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绍兴市上虞人民医院招聘16人公告--卫校

信息来源:作者:发布时间:2018-09-22浏览量:
因工作需要,绍兴市上虞人民医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用工16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岗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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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3.具备拟报考岗位(专业)所需的资格条件;

4.身体健康;

5.本系统已就业者除外;

6.服从岗位调配;

7.户籍限绍兴地区。

三、招聘程序:

由绍兴市上虞人民医院人事科及相关职能科组织实施,由区卫计局及医院监察室全程指导、监督。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9月27日(周四)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00。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地点、咨询人员及联系电话:

单位    报名地点    咨询人员    联系电话
绍兴市上虞人民医院    上虞人民医院人事科    李亦平、吴爱华    82185308
3.报名者随带资料:《2018年绍兴市上虞区卫计系统编外用工招聘登记表》一份、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书、资格证、执业证、2018年护士资格考试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1寸照片1张。

(二)考试

采取笔试、面试的考试方式,考试内容为专业知识、综合能力,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三)体检

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确定体检对象,体检费用自负。

四、聘用时间及待遇:

聘用时间为二年一聘(试用期二个月);录用人员为劳务派遣用工,与绍兴市上虞大众劳动事务代理(所)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待遇按医院编外用工有关规定执行。录用人员实行年度考核,考核不合格者用人单位有权予以解聘。

五、其他有关事项

1.对报名人员所持证件、资料进行严格审查,凡应聘人员有伪造、假冒各种证件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资格。

2.已与区内外其他用人单位签署了就业协议或聘用(劳动)合同,在办理聘用手续时,不能提供解约或解聘证明书的,不予聘用;事后发现有上述情况的,解除聘用合同。

3.聘用期内需服从工作岗位的调整和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