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宁卫生学校公开招聘合同制教师的公告
信息来源:作者:发布时间:2018-07-29浏览量:次
海宁卫生学校公开招聘合同制教师的公告
根据海宁卫生学校教育教学发展和用人需求,经研究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教师若干名,男女不限,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序号
招聘岗位
学历
数量
专业要求
1
语文教师
本科
2
中国语言文学类(汉语言文学、汉语言等)
2
数学教师
本科
2
数学类
3
体育教师
本科
1
体育教育
4
德育教师
本科
1
艺术教育(音乐、舞蹈、美术等)、思想政治教育等
5
医学基础教师
本科
1
临床医学、法医学、中西医临床医学、基础医学等,硕士研究生一级学科为基础医学、临床医学、中医学
二、招聘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热爱教育事业,师德高尚,事业心、责任心强。
2.户籍不限。
3.学历要求本科及以上,年龄18-35周岁(1982年7月31日至2000年7月31日期间出生)。
三、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2018年7月19日起
2.报名地点:海宁卫生学校人事处(海宁市文苑南路201号)
二、招聘方法
1.报名
应聘人员在报名时提供毕业证书、个人简历、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如有教师资格证书、职称证书者提供复印件。到指定地点公开报名,进行资格审核,填写《海宁市事业单位编外人员公开招聘报名表》1份,并提供近期一寸照片1张。
2.面试
(1)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采用试讲与面试相结合方式进行,试讲时间15分钟,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的不予录用。
(2)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3.体检与考察
面试后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标准原则上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体检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结束后由招聘单位进行考察。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可申请一次复检,仍不合格的)、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的、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放弃聘用资格的,在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4.聘用
体检、考察结束后,拟聘用对象必须在聘用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办理报到手续,逾期不报到者,视作自动放弃。
联系电话:0573-87016807,13758324653
联系人:金老师
海宁卫生学校
2018年7月19日
根据海宁卫生学校教育教学发展和用人需求,经研究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教师若干名,男女不限,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序号
招聘岗位
学历
数量
专业要求
1
语文教师
本科
2
中国语言文学类(汉语言文学、汉语言等)
2
数学教师
本科
2
数学类
3
体育教师
本科
1
体育教育
4
德育教师
本科
1
艺术教育(音乐、舞蹈、美术等)、思想政治教育等
5
医学基础教师
本科
1
临床医学、法医学、中西医临床医学、基础医学等,硕士研究生一级学科为基础医学、临床医学、中医学
二、招聘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热爱教育事业,师德高尚,事业心、责任心强。
2.户籍不限。
3.学历要求本科及以上,年龄18-35周岁(1982年7月31日至2000年7月31日期间出生)。
三、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2018年7月19日起
2.报名地点:海宁卫生学校人事处(海宁市文苑南路201号)
二、招聘方法
1.报名
应聘人员在报名时提供毕业证书、个人简历、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如有教师资格证书、职称证书者提供复印件。到指定地点公开报名,进行资格审核,填写《海宁市事业单位编外人员公开招聘报名表》1份,并提供近期一寸照片1张。
2.面试
(1)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采用试讲与面试相结合方式进行,试讲时间15分钟,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的不予录用。
(2)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3.体检与考察
面试后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标准原则上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体检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结束后由招聘单位进行考察。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可申请一次复检,仍不合格的)、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的、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放弃聘用资格的,在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4.聘用
体检、考察结束后,拟聘用对象必须在聘用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办理报到手续,逾期不报到者,视作自动放弃。
联系电话:0573-87016807,13758324653
联系人:金老师
海宁卫生学校
2018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