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焦作孟州市招聘医疗卫生人员76人简章-- 河南护理职业学院
根据孟州市医疗卫生事业发展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 )和《焦作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焦人社[2015]233号)等文件要求,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人员。为保证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订本简章。
一、招聘计划及实施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医疗工作人员76名,其中孟州市中心医院30名,孟州市妇幼保健院7名,乡镇卫生院39名。公开招聘工作由孟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组织实施。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或技能;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2018年7月31日以前毕业,符合各报考岗位的专业、学历、执业资格等资格条件要求;
(七)年龄要求为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35周岁,具有中级职称者不超过40周岁,具有高级职称者不超过45周岁,年龄计算的基准时间为2018年10月10日;
(八)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九)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不满5年的人员;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5、孟州市范围内行政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
三、报名
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1、提交报名申请
考生于2018年10月19日8:00至10月21日18:00期间登录孟州市人民政府网(http:// www.mengzhou.gov.cn),点击 “孟州市2018年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人员网上报名”进入网上报名系统(建议使用IE浏览器),按要求提交报名申请并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红底、蓝底、白底均可,jpg格式,清晰无变形,利用图片软件制作时,照片宽高比例约为1.3:1.6,大小为130×160像素,30kb以下,最终效果以输出后的大小为准)。报名申请被接受后,将向考生反馈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考生查询报考资格审查结果、网上缴费、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成绩查询等事项的重要依据,必须妥善保管。
提交报名申请时技术咨询电话:0391-8100255
2、报考资格审查
孟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考生提交报名申请后1日内对考生的报名申请和照片进行网上初审,并提出审查意见。
报名申请被接受的人员,可在提交报名申请1日后登录原报名网站,查看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不能再报考其它岗位报名申请尚未进行初审或未通过报考资格初审的人员,可以改报其它岗位。报名资料不全或电子照片不符合要求的,考生应及时补充或更换并按要求再次提交审查。2018年10月21日18:00以后不再接受报名、信息修改和照片上传。
资格审查咨询电话:0391-8100255
3、网上缴费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于资格初审通过之后至2018年10月22日18:00期间通过原报名网站缴纳笔试考务费30元(考生准备银联卡,开通网上银行功能并存上足够缴费的金额)。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4、网上打印准考证
网上缴费成功的考生,于2018年10月26日8:00起及时登录原报名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A4纸)。
5、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必须一致且在有效期内。
6、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与拟聘用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核减拟聘用人数。核减后仍达不到比例的,该岗位不再招聘。因核减不再招聘的岗位,通知考生2018年10月24日18:00前到孟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管理科(孟州市东黄河大道43号213室)选报其它符合条件的岗位,逾期不到和不愿重新选报的,通过原网上缴费系统退还所交的笔试考务费。
8、本次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考试聘用的全过程。考生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签订诚信承诺书。凡发现考生与拟聘用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9、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参加国家自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孟州籍大学生(提供户口本和证书原件、复印件)、我省自愿服务贫困县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孟州籍大学生(提供户口本和证书原件、复印件)、由省下派到孟州市服务或孟州籍的“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提供户口本和证书原件、复印件)、参加“孟州市高校毕业生进社区服务”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提供证书原件、复印件)、在焦作辖区服务截止2017年12月31日连续任职满3年且任期内年度考核合格以上的大学生村干部(提供焦作市及服务县市区大学生村干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出具的在村任职工作经历证明)、孟州籍退役大学生士兵(提供入伍通知书、退伍证和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报考,笔试成绩加10分(豫办[2012]36号、豫政[2016]53号)。拟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于报名成功后至2018年10月26日18:00前到孟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管理科提交有关资料,并填写《孟州市2018年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人员加分申请表》,逾期不提交视为放弃加分。拟加分情况将在孟州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
四、考试
考试分笔试、面试。
笔试、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上确定的为准。
2、笔试内容为卫生公共基础知识、公共基础知识、时事政治等,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3、笔试成绩在指定工作网站公布,请考生注意查询。
4、本次招聘笔试成绩设定最低控制分数线为40分,参加笔试人员笔试成绩达不到最低控制分数线的,不得进入面试。
(二)面试
1、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根据笔试成绩,按拟聘用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达不到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资格确认,同一岗位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资格确认。进入面试资格确认人员名单在指定工作网站公布,请考生注意查询。
2、面试资格确认
进入面试的考生应根据指定工作网站公布的时间,携带相关资料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资格确认。
逾期未参加面试资格确认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面试资格确认时,发现考生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将取消其参加面试的资格。在面试资格确认过程中因考生放弃或未通过面试资格确认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按岗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入面试资格确认。通过面试资格确认的,领取面试通知书。
面试资格确认需携带以下相关资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临时身份证);
(2)毕业证;
(3)学位证;
(4)留学回国人员需持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
(5)拟聘用岗位要求的执业资格证等材料;
(6)在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7)《孟州市2018年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人员报名登记表》(网上报名自动生成,请自行打印,签名),并附本人近期1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
(8)1—6项材料的复印件一式一份(A4纸);
(9)出具各类证明材料时需在正文中注明被证明人的身份证号码。
3、面试形式及内容
面试工作由孟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组织实施。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与专业知识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岗位专业知识、心理素质、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气质形象等,面试时间不超过10分钟。面试设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7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程序。
报考同一岗位并在同一面试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的考生,其面试成绩等于面试现场成绩;报考同一岗位在两个以上面试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的考生,面试成绩采取“二次平均法”,由现场成绩加权平均得出。除加权系数四舍五入保留三位小数外,其余计算过程的计算结果均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在计算面试平均成绩时,对于面试当天的缺考人员、违纪人员和无效成绩均不作为计算过程的原始数据。
五、体检
(一)根据各岗位拟招聘人数和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如同一岗位确定的体检人员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对象;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加试面试,加试成绩高的进入体检。体检中体检对象放弃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在同岗位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二)体检时间、地点以《体检通知书》上确定的为准,体检费用自理。
(三)考生体检参照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原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关于印发〈河南省公务员录用体检组织工作流程(试行)〉的通知》(豫人社办〔2013〕88号),国家公务员局考试录用司《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六、考察
根据考试、体检结果等额确定考察人选,考察由孟州市卫计委组织进行,考察阶段不再递补。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并对考察对象资格条件进行复核。考察对象须提供相应的学历学位认证报告。
七、聘用及待遇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择优聘用,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调查落实。公示结束后,由孟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下发聘用文件。
(一)若拟聘用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不办理或因个人原因无法办理聘用手续,取消其聘用资格。
(二)此次招聘新进人员实行聘用合同制,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期限(含试用期)不低于3年。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为1年,其他人员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由人才市场推荐就业或自主择业。
(三)报考乡镇办事处卫生院的考生聘用后的具体工作单位由孟州市卫计委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情况组织分配。
八、纪律监督
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第6号令)和《焦作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焦人社[2015]233号)有关规定,严格实行任职回避和公务回避。
凡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按时领取笔试、面试、体检等通知书和提交考察材料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考生资格; 在招聘过程中,发现考生不符合岗位条件的,随时取消其考试资格。公开招聘工作主动接受市纪委派驻人社部门纪检组的监督,对弄虚作假和违反招聘考试纪律的考生及考务工作人员一律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2017第35号令)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九、有关事宜
(一)孟州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mengzhou.gov.cn作为此次招聘工作指定网站,有关考试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上述网站进行发布。考生在招聘期间应及时查看孟州市人民政府网发布的公告和信息,因本人错误理解和未及时查看等原因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本简章所表示的“以上”、“以下”均包含本级。
(三)本简章发布前,已办理完毕辞职审批手续且未在其它单位入编的属无编人员,已提出辞职申请但未在人社或编制部门办结审批手续的在本次招聘中视为在编人员。
(四)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本简章由孟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391-8100255
监督电话:0391-81953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