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编制丨丽水中心医院共招56人!户籍不限!--卫生学校
信息来源:作者:发布时间:2018-10-22浏览量:次
丽水市中心医院招聘高层次人才54人
为引进高素质人才,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丽水市中心医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54名。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
一、单位性质
丽水市中心医院是丽水市市直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人员实行岗位聘用制。
二、招聘岗位和数量
扫下方二维码获取岗位表
三、招聘条件
报考人员除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专业资格条件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二)身体健康,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 11月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毕业并且取得博士学位人员和具有副主任医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2年 11月 1日以后出生);
(三)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毕业,并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211工程”大学等相当院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在校期间各科目学习成绩均为合格及以上);具有副主任医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在原单位近三年年度考核均合格。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信息发布平台
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lishui.gov.cn,公示公告专栏);丽水市中心医院网站(http://www.lshospital.zj.cn/)。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实际情况,可采取如下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为2018年 11月 1日至 11月9日
报名地点:丽水市中心医院(括苍路289号)。
1.现场报名:报考人员凭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报名时需交近期免冠一寸照片1张。
2.电子邮件报名:报考人员从《公告》发布网站下载并填妥《报名表》,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发送至报名电子邮箱:lszxyyrsc@163.com。并发送相关报考材料jpg格式图片(必须扫描而成)及电子版的近期免冠一寸照片。
经资格初审,符合招聘条件的择期通知考试。通过电子邮件报名方式的报考人员在考试前一天交验以上报考材料原件,否则不予参加考试。
(三)考试
采取面试、试岗方式进行,注重对应试者专业知识、综合素质、能力水平、个性特征、适应程度等方面进行考核了解。
面试考核内容:自我介绍(PPT)、考官现场提问,应试者请准备自我介绍PPT(5分钟)。
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考察
(五)公示、聘用
(六)其他
丽水市中心医院招聘紧缺人才2人
因工作需要,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暂行办法》规定,丽水市中心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紧缺人才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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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位性质
丽水市中心医院为市直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人员实行岗位聘用制。
二、招聘岗位和数量
三、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报考人员除具备报考岗位(专业)所需资格条件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中心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2.身体健康,年龄为35周岁(1981年11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信息发布平台
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lishui.gov.cn,公示公告专栏);丽水市中心医院网站(http://www.lshospital.zj.cn/)。
(二)报名流程
根据招聘实际情况,可采取如下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为2018年11月1日至 11月 9日
报名地点:丽水市中心医院(括苍路289号)。
1.现场报名:报考人员凭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报名时需交近期免冠一寸照片1张。
2.电子邮件报名:报考人员从《公告》发布网站下载并填妥《报名表》,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发送至报名电子邮箱:lszxyyrsc@163.com。并发送相关报考材料jpg格式图片(必须扫描而成)及电子版的近期免冠一寸照片。
经资格初审,符合招聘条件的择期通知考试。通过电子邮件报名方式的报考人员在考试前一天交验以上报考材料原件,否则不予参加考试。
(三)考试
采取面试、试岗方式进行,注重对应试者专业知识、综合素质、能力水平、个性特征、适应程度等方面进行考核了解。
面试考核内容:自我介绍(PPT)、考官现场提问,应试者请准备自我介绍PPT(5分钟)。
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考察
(五)公示、聘用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其他
为引进高素质人才,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丽水市中心医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54名。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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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位性质
丽水市中心医院是丽水市市直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人员实行岗位聘用制。
二、招聘岗位和数量
扫下方二维码获取岗位表
三、招聘条件
报考人员除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专业资格条件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二)身体健康,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 11月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毕业并且取得博士学位人员和具有副主任医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2年 11月 1日以后出生);
(三)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毕业,并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211工程”大学等相当院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在校期间各科目学习成绩均为合格及以上);具有副主任医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在原单位近三年年度考核均合格。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信息发布平台
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lishui.gov.cn,公示公告专栏);丽水市中心医院网站(http://www.lshospital.zj.cn/)。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实际情况,可采取如下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为2018年 11月 1日至 11月9日
报名地点:丽水市中心医院(括苍路289号)。
1.现场报名:报考人员凭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报名时需交近期免冠一寸照片1张。
2.电子邮件报名:报考人员从《公告》发布网站下载并填妥《报名表》,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发送至报名电子邮箱:lszxyyrsc@163.com。并发送相关报考材料jpg格式图片(必须扫描而成)及电子版的近期免冠一寸照片。
经资格初审,符合招聘条件的择期通知考试。通过电子邮件报名方式的报考人员在考试前一天交验以上报考材料原件,否则不予参加考试。
(三)考试
采取面试、试岗方式进行,注重对应试者专业知识、综合素质、能力水平、个性特征、适应程度等方面进行考核了解。
面试考核内容:自我介绍(PPT)、考官现场提问,应试者请准备自我介绍PPT(5分钟)。
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考察
(五)公示、聘用
(六)其他
丽水市中心医院招聘紧缺人才2人
因工作需要,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暂行办法》规定,丽水市中心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紧缺人才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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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位性质
丽水市中心医院为市直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人员实行岗位聘用制。
二、招聘岗位和数量
三、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报考人员除具备报考岗位(专业)所需资格条件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中心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2.身体健康,年龄为35周岁(1981年11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信息发布平台
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lishui.gov.cn,公示公告专栏);丽水市中心医院网站(http://www.lshospital.zj.cn/)。
(二)报名流程
根据招聘实际情况,可采取如下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为2018年11月1日至 11月 9日
报名地点:丽水市中心医院(括苍路289号)。
1.现场报名:报考人员凭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报名时需交近期免冠一寸照片1张。
2.电子邮件报名:报考人员从《公告》发布网站下载并填妥《报名表》,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发送至报名电子邮箱:lszxyyrsc@163.com。并发送相关报考材料jpg格式图片(必须扫描而成)及电子版的近期免冠一寸照片。
经资格初审,符合招聘条件的择期通知考试。通过电子邮件报名方式的报考人员在考试前一天交验以上报考材料原件,否则不予参加考试。
(三)考试
采取面试、试岗方式进行,注重对应试者专业知识、综合素质、能力水平、个性特征、适应程度等方面进行考核了解。
面试考核内容:自我介绍(PPT)、考官现场提问,应试者请准备自我介绍PPT(5分钟)。
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考察
(五)公示、聘用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