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江宁区第二人民医院招聘10名人!
信息来源:作者:发布时间:2018-10-25浏览量:次
为了满足医院工作需求,完善人才队伍结构,南京市江宁区第二人民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名编制外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
、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岗位、数量、资格条件和相关信息,在南京市江宁区第二人民医院网站、南京市江宁区人力资源市场网站上发布,内容详见《南京市江宁区第二人民医院2018年编制外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岗位信息表》(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2
、报名条件
(一)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2年10月31日至2000年10月31日期间出生),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以《岗位信息表》中注明的为准,年龄计算方法不变。
(二)不得报考情形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应聘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3
、招聘程序
(一)报名程序及要求
1、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18年10月30日至2018年11月3日,上午08:00-11:30,下午02:00-05:00。
报名地点:南京市江宁区第二人民医院门诊4楼人事科(南京市江宁区东山街道陈陵路50号)。
2、报名须携带以下材料:
(1) 填写完成的报名表(详见附件,请本人手写);
(2) 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 2018应届毕业生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打印带二维码的电子注册备案表、所在院校的省教育厅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4) 往届毕业生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打印带二维码的电子注册备案表;
(5) 护理岗位的考生,须提供报考岗位所需的护理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和执业护士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18届毕业生须提供2018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
(6) 其他卫生技术岗位的考生,须根据报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提供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和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 小二寸免冠彩色照片两张(白底为佳)。
(8) 有工作单位的考生,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若提供证明有困难的,最迟在体检前提供)。
3、资格审核
由招聘单位负责审核应聘人员的相关证书及报名表。考生须按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填写报名表,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有人员报名结束后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将发布在医院网站。
4、领取准考证
领取准考证时间:见医院网站通知。
领取准考证地点:南京市江宁区第二人民医院门诊4楼人事科。
领取准考证请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二)考试方式和实施办法
1、笔试
资格审核合格者参加招聘单位组织的笔试。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未按准考证指定考试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期间,考生须遵守考场纪律。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笔试成绩将在招聘单位网站上进行公布。笔试成绩按岗位招聘人数1:3比例划合格线进入面试,岗位报考人数不足1:3比例的岗位,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者直接进入面试。
2、面试和技能操作考核
面试和技能操作考核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进入面试和技能操作考核人员名单、时间、地点将在医院网站上公布。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有技能操作考核的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30%+技能操作考核成绩*30%,各项成绩均实行百分制。
4
、体检、考察
笔试、面试、技能操作考核结束后,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1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的,可在报考同岗位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进行考察。
5
、公示与聘用
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招聘单位网站上公示7天。
公示期满无异议者,由招聘单位委托的劳务派遣公司与其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或毕业院校无法在我省注册者,不得聘用。
6
、其它事项
此次公开招聘工作,在南京市江宁区第二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组织实施,区二院党总支全程监督。
咨询电话:025-52705591(人事科)
监督电话:025-52703428-8402(党总支)
1
、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岗位、数量、资格条件和相关信息,在南京市江宁区第二人民医院网站、南京市江宁区人力资源市场网站上发布,内容详见《南京市江宁区第二人民医院2018年编制外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岗位信息表》(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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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条件
(一)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2年10月31日至2000年10月31日期间出生),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以《岗位信息表》中注明的为准,年龄计算方法不变。
(二)不得报考情形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应聘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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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程序
(一)报名程序及要求
1、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18年10月30日至2018年11月3日,上午08:00-11:30,下午02:00-05:00。
报名地点:南京市江宁区第二人民医院门诊4楼人事科(南京市江宁区东山街道陈陵路50号)。
2、报名须携带以下材料:
(1) 填写完成的报名表(详见附件,请本人手写);
(2) 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 2018应届毕业生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打印带二维码的电子注册备案表、所在院校的省教育厅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4) 往届毕业生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打印带二维码的电子注册备案表;
(5) 护理岗位的考生,须提供报考岗位所需的护理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和执业护士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18届毕业生须提供2018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
(6) 其他卫生技术岗位的考生,须根据报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提供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和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 小二寸免冠彩色照片两张(白底为佳)。
(8) 有工作单位的考生,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若提供证明有困难的,最迟在体检前提供)。
3、资格审核
由招聘单位负责审核应聘人员的相关证书及报名表。考生须按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填写报名表,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有人员报名结束后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将发布在医院网站。
4、领取准考证
领取准考证时间:见医院网站通知。
领取准考证地点:南京市江宁区第二人民医院门诊4楼人事科。
领取准考证请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二)考试方式和实施办法
1、笔试
资格审核合格者参加招聘单位组织的笔试。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未按准考证指定考试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期间,考生须遵守考场纪律。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笔试成绩将在招聘单位网站上进行公布。笔试成绩按岗位招聘人数1:3比例划合格线进入面试,岗位报考人数不足1:3比例的岗位,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者直接进入面试。
2、面试和技能操作考核
面试和技能操作考核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进入面试和技能操作考核人员名单、时间、地点将在医院网站上公布。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有技能操作考核的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30%+技能操作考核成绩*30%,各项成绩均实行百分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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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检、考察
笔试、面试、技能操作考核结束后,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1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的,可在报考同岗位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进行考察。
5
、公示与聘用
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招聘单位网站上公示7天。
公示期满无异议者,由招聘单位委托的劳务派遣公司与其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或毕业院校无法在我省注册者,不得聘用。
6
、其它事项
此次公开招聘工作,在南京市江宁区第二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组织实施,区二院党总支全程监督。
咨询电话:025-52705591(人事科)
监督电话:025-52703428-8402(党总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