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招聘丨丽水人民医院赴高校招聘护理人员50人!户籍不限!
信息来源:作者:发布时间:2018-11-15浏览量:次
丽水市人民医院招聘护理人员50人
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暂行办法》有关规定,丽水市人民医院赴丽水学院公开招聘护理人员50名。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单位性质
丽水市人民医院是丽水市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人员实行岗位聘用制。
二、招聘岗位
三、招聘条件
报考人员除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专业资格条件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二)身体健康,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7年11月25日及以后出生);
(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生毕业,并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信息发布平台
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公告专栏);丽水市人民医院网站。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报名时间为2018年11月25日上午8:30至10:00。
2.报名地点:丽水学院东校区教学楼12E栋(医学与健康学院中瑞教学区)206教室。
3.资格审查:
报名考试人员请携带:
(1)《丽水市人民医院本科护理招聘报名表》(附件),报名表贴上近期免冠一寸照片;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应届毕业生报名需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毕业生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历届毕业生需提供学历学位证书、任职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留学人员需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三)考试
考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主要考核临床护理专业知识和业务水平等, 考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60分。
考试时间:2018年11月25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考试地点:丽水学院东校区教学楼12E栋(医学与健康学院中瑞教学区)208教室。面试请准备简历7份。
(四)体检、考察 (五)公示、聘用
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暂行办法》有关规定,丽水市人民医院赴丽水学院公开招聘护理人员50名。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单位性质
丽水市人民医院是丽水市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人员实行岗位聘用制。
二、招聘岗位
三、招聘条件
报考人员除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专业资格条件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二)身体健康,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7年11月25日及以后出生);
(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生毕业,并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信息发布平台
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公告专栏);丽水市人民医院网站。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报名时间为2018年11月25日上午8:30至10:00。
2.报名地点:丽水学院东校区教学楼12E栋(医学与健康学院中瑞教学区)206教室。
3.资格审查:
报名考试人员请携带:
(1)《丽水市人民医院本科护理招聘报名表》(附件),报名表贴上近期免冠一寸照片;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应届毕业生报名需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毕业生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历届毕业生需提供学历学位证书、任职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留学人员需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三)考试
考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主要考核临床护理专业知识和业务水平等, 考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60分。
考试时间:2018年11月25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考试地点:丽水学院东校区教学楼12E栋(医学与健康学院中瑞教学区)208教室。面试请准备简历7份。
(四)体检、考察 (五)公示、聘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