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四川乐山市犍为县考核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40人公告
为加强医疗卫生队伍建设,缓解卫生专业技术人才的短缺,根据《关于卫生事业单位考核招聘急需紧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通知》(川人社发〔2018〕49号)《乐山市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乐人社发〔2012〕99号)文件精神,结合各事业单位用人需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40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本次公开招聘为编制内招聘,招聘的人员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进行管理。现就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核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
符合《犍为县2019年上半年第二次考核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和条件一览表》(详见附件1,以下简称《一览表》)中所需资格条件的2019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19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证书;其他人员必须在面试资格审核时提供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相关证书的,不予聘用或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
(二)基本条件
1.应聘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体检相关要求;
(3)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其中:应聘者本人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所载学历(学位)和专业名称,应与《一览表》中所报考岗位的“学历(学位)”和“专业名称”两栏的相应资格条件要求分别相符;
(4)符合事业单位招聘工作有关回避的规定。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试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在人事招考中违规违纪处于禁考期内的人员;
(7)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情形。
在招聘的任何环节或聘用后发现报名者如有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等情形,报名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二、考核招聘单位及名额
详见附件1。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双向选择方式。对资格审查通过者,视报名情况由派出的招聘工作小组现场确定面试形式。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有意报考且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如实准确填写《乐山市犍为县2019年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报考信息表》(见附件3)。持报考信息表、毕业证、学位证(2019年毕业的应届毕业生持学院开具的学历证明、就业协议书)、资格证、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1寸标准照一张。应聘人员系在职人员的,还须提供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于2019年4月25日9:00-12:00(星期四)到成都医学院新都校区“蜂巢”体育馆(成都市新都区新都大道783号)现场报名。
(二)资格审查
公开招聘工作小组在报名现场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考核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如弄虚作假或隐瞒有关情况骗取报名或聘用资格的,取消报考者的报名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三)面试、确定体检人选或签订就业协议
对资格审查通过且面试合格者,非应届毕业生发给体检通知书;应届毕业生当场签订就业协议。
(四)体检
确定体检人选的非应届毕业生,由犍为县卫生健康局组织在指定的二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签订就业协议的应届毕业生待毕业后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可申请复检一次,若复检不合格取消招聘资格。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按照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填写《犍为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察表》,并办理个人档案转递手续。自体检合格之日起,一个月内未递交个人档案的,视为自动放弃。考察由犍为县卫生健康局组织,不合格者取消招聘资格。
(六)公示
考察合格者将在犍为县人民政府网公示7天。公示期间反映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有严重问题的,一经查实,取消拟聘用资格,不再审核确认;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审核确认,待查实后确定是否聘用。
(七)审核确认和签订聘用合同
若公示无异议,由犍为县卫生健康局将拟招聘人选的材料报犍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
审核确认后,犍为县卫生健康局组织报到,拟聘人员如系在职人员,应提供原用人单位出具的解除聘用(劳动)合同手续,不提供者,不予聘用,报到后组织聘用单位与招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聘用人员在聘用单位工作年限不低于5年,否则不予流动。
不服从安排或超出规定时间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五、待遇
按国家政策和我县有关规定执行。
六、其他事项
(一)招聘公告在乐山市人事考试网发布,涉及本次招聘的其余公告均在犍为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二)应聘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报名并及时关注指定网站、保持通讯畅通,未按要求及时提交材料、参加招聘各环节活动的,均视为自动放弃。
咨询电话:犍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33-4251503
犍为县卫生健康局 0833-42689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