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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医学专科学校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信息来源:作者:发布时间:2019-06-06浏览量:
一、招聘单位简介
菏泽医学专科学校(菏泽医专)隶属山东省卫生与健康委员会,始建于1950年,具有悠久的办学历史,丰富的办学经验和浓厚的校园文化底蕴。学校坐落在著名的中国牡丹之都——山东省菏泽市,毗邻千年牡丹名苑——古今园、百花园,占地1千余亩,固定资产总值7亿余元,在校学生1万2千余人,拥有省级优秀教师、教学名师12人,开设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护理等13个专业,并跨医学、财经、管理三大学科门类。其中,临床医学专业和护理学专业为中央财政支持重点建设专业,临床专业为全国服务学生示范专业,临床医学、护理和助产专业为省级特色专业,护理、助产和老年服务与管理专业为省级品牌专业群,临床医学和药学专业教学团队被评为省级优秀教学团队,拥有省级精品课程29门,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4门。近年来,学校先后荣获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管理先进单位、省级卫生先进单位、省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单位、省级文明单位、省级文明校园、山东教育慈善奖先进单位、山东省卫生计生系统体育示范单位、山东省高校工委“平安校园”等荣誉称号。
十三五期间,学校积极创建医疗及康复养老事业,大力提升实践教学及服务社会能力。学校现有一所三级综合性医院规模的直属附属医院,眼科、口腔科、康复科、呼吸内科等多个临床科室技术力量雄厚,仪器设备先进,医疗水平领先,社会美誉度高。院区占地302亩,总投资8亿余元,建筑面积12.8万平方米,设置医疗护理床位960余张,养老床位1200张。设有医疗区、护理区、康复保健区和养老区,另设有老年大学、健身房、游泳馆、水疗中心、图书馆、培训中心、营养餐厅、幸福农场、生活超市等多项设施。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9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8〕66号)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工作需要,菏泽医学专科学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68名,其中高级岗2人,中级岗30人,初级岗36人。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热爱高等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团队协作和敬业精神,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4、应届毕业生须按时毕业并取得相应毕业证和学位证;
5、应聘初级岗位的,要求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8年6月5日以后出生);应聘中级岗位的人员,要求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3年6月5日以后出生);应聘高级岗位的人员,要求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68年6月5日以后出生);
6、符合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相关要求。
(二)岗位条件
岗位所需要的身体条件及学历、学位、专业、研究方向、工作经历、专业技术资格等详细见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其他要求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和菏泽医学专科学校网站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1)初级岗、中级岗(非面向博士招聘岗位)
报名时间:自简章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资格审核时间:自简章发布之日起8个工作日内
查询时间:自简章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的形式。
应聘人员可直接点击网址http://211.86.1.153/zp.html?tdsourcetag=s_pcqq_aiomsg#/进行报名;也可登录菏泽医学专科学校网站http://www.hzmc.edu.cn/,点击“菏泽医学专科学校2019年公开招聘”公告中的报名专网链接进行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所有报名材料须按报名专网要求上传电子版本,原件及复印件须在面试资格审查时提供。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原则上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
高级岗、中级岗(面向博士招聘岗位)
时间安排:此类岗位为长期招聘岗位,自简章发布之日起,学校根据岗位报名情况,不定期启动面试、考察、体检程序,岗位招满即止,未招满的岗位报名有效期至2019年10月31日。学校将于每月月初在学校官方网站通报岗位空余情况,供应聘人员参考。
报名方式:采取邮箱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须如实填写《菏泽医专2019年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连同报名材料(电子扫描件)发送至我校招聘专用邮箱hzyzzpzy@163.com,邮件标题格式示例如下:姓名+应聘岗位名称。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等报名材料须在现场确认时提交。确认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资格审核须提供的材料:(1)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学位证书(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须提交就业推荐表,并承诺能够于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证书;(2)本人手写签名的《菏泽医专2019年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应聘菏泽医专诚信承诺书》(附件3);(3)要求具有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须提供相应资格证书;(4)有研究方向要求的岗位需提交研究方向证明材料(如学校证明、毕业论文等);(5)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如党员证明、工作年限证明等);(6)《菏泽医专2019年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中填写的论文论著、科研情况、获奖情况等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7)在职人员应聘的,须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对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可在考察和体检时提供;(8)应聘人员目前属于离职状态的,须提交原用人单位出具的离职证明。
资格审查须提供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模板详见附件3。
(三)考试
1、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经批准,高级岗位和面向博士研究生招聘的岗位,采取简化程序直接面试的方式组织。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
2、其它岗位,均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组织考试,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笔试总分100分,主要内容为招聘岗位相关的综合知识或专业知识(不指定参考书目和考试大纲)。为保障新进人员的质量,设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结束后,由学校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及笔试情况确定。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岗位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规定的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笔试结束后,及时公布笔试成绩及面试人选名单。
面试总分100分,采取试讲、答辩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能力及综合素质,以测评其是否具备岗位能力要求及学科专业建设需要等。对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和简化程序的岗位,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考察范围。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根据考试总成绩,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同一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
笔试、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请注意查看报名网站的有关通知)。
(四)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组织考察。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学校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
考察采取资格复审、查阅档案、谈话调查、心理测试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人事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调查,问题未查清或处理到位的,不予录用。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者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考察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请注意查看报名网站的有关通知)。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进行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录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确立人事关系。录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人事关系。
五、待遇
聘用人员均纳入高等学校人员控制总量备案制管理。工资及福利按照国家、山东省事业单位的相关标准执行。具有博士学位人员被聘用的,学校将按高层次人才引进的有关文件规定给予博士人才待遇。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楚老师
联系电话:0530-5925970
七、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19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8〕66号)的相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