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控在行动 | 镇江市高等专科学校成立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发布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信息来源:作者:发布时间:2020-01-28浏览量:次
关于成立镇江市高等专科学校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组的通知
各党总支,各学院、各部门:
为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精神,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经研究,决定成立镇江高专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组,负责全面统筹协调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具体如下:
组 长:林 枫、丁 钢
副组长:王桂龙、冷耀明、李冬梅
成 员:万碧波、胡永盛、李大洪、柏 林、易向阳、朱本坤
领导小组在校党委领导下开展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下设8个工作组:
1.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协调组):副书记、校长丁钢牵头,党委委员、副校长万碧波配合,党政办公室负责。
2.宣传组:党委副书记王桂龙牵头,党委委员柏林配合,党委宣传部负责,图文信息中心参与。
3.学生工作组:党委委员、副校长李冬梅牵头,学生处负责,团委参与。
4.教师工作组:党委委员、副校长万碧波牵头,校务助理朱本坤配合,人事处负责,退休管理处参与。
5.教学安排组:党委委员、副校长李大洪牵头,校务助理易向阳配合,教务处负责,实验实训管理中心、产教融合处配合。
6.安全保卫组:党委委员、副校长冷耀明牵头,保卫处负责。
7.后勤保障和应急处置组:党委委员、副校长冷耀明牵头,教学保障与后勤管理中心负责,资产管理处、财务处、护理学院参与。
8.督查组:党委委员、纪委书记胡永盛牵头,纪委办公室负责。
各学院、各部门成立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小组,在校领导小组领导下,做好本单位疫情防控相关工作。
中共镇江市高等专科学校委员会
镇江市高等专科学校
2020年1月27日
镇江市高等专科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江苏省委、省政府和教育部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要求,加强学校疫情管理、预防和控制,提高学校预防和控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性肺炎疫情的能力和水平,规范学校防控疫情的应急处置工作,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的紧急通知》及《启动江苏省教育系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文件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防疫原则
按照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和全面动员、群防群控的原则,以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性肺炎疫情的预测、预防为重点,以对疫情过程处理的快捷准确为目标,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各相关部门制定出科学、可行的工作方案和处置预案,层层明确和落实各环节处理步骤、处理方法和具体责任;各学院要充分发挥班主任、辅导员的作用,明确责任要求,确保各项防控工作落到实处。
二、组织领导
成立学校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校党委书记林枫、校长丁钢为组长,校党委副书记王桂龙、副校长冷耀明和李冬梅为副组长,其他校领导和党委委员、校务助理为成员,领导小组在学校党委领导下开展应对疫情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8个工作组:领导小组办公室及综合协调组、宣传组、学生工作组、教师工作组、教学安排组、安全保卫组、后勤保障和应急处置组、督查组。
各学院、各部门成立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小组。
三、防控措施
(一)延迟开学时间
落实省政府决定,延迟春季开学时间,2月17日前不开学。具体开学时间,将视相关疫情防控情况,经科学评估后确定,届时学校将提前通过校园网和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布。
1.学生处:通过学务通等信息平台发布延迟开学通知,确保每位离校学生不得提前返校。确因特殊情况需要提前返校的,经学生所在学院党政负责人同意后,报应对疫情工作学生工作组批准。制定学生工作疫情防控预案,仔细梳理重点疫区学生基本情况,务必掌握每位学生动向。
2.教务处:做好延迟开学的相关工作,根据实际调整教学计划,积极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创新教学模式。开发开放线上课程供学生学习。
3.各学院:请班主任、辅导员将延迟开学通知到每一名学生,要求学生未经批准不得提前返校,指导学生安排好寒假在家的学习和生活。要求教职工做好教学、科研准备工作,确保新学期教学工作有序开展。严禁在开学前组织集中教学和集中培训等聚集性活动。
(二)加强教育引导
1.宣传部、工会:抓好宣传引导工作,通过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等网络渠道,加强师生员工健康教育,宣传普及疫情防控知识,提高师生防控能力。开学后通过LED屏、宣传警示标语等向师生员工进行传染病防控知识的教育。做好舆情引导和防控,教育引导师生员工不信谣、不传谣、不恐慌。
2.学生处、团委:通过家长群、学生群等发放假期生活提示,开学后通过开学第一课、健康讲座开展健康教育,引导学生和家长居家或外出时做好防控工作。倡导体育锻炼,增强体质和免疫力,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严格控制集中活动。要加强520微信公众平台管理和心理咨询服务,及时倾听了解师生的诉求和心声,减轻师生在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期间的心理压力,缓解紧张、焦虑情绪。
3.保卫处:做好校园内住户、校门等区域疫情通告张贴工作,配合社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4.退休管理处:负责做好退休教职工的疫情防控宣传教育工作。
5.各学院、各部门:负责做好本学院、本部门师生的疫情防控宣传教育工作。
(三)全面摸排情况
1.学生处、团委:全面摸排并掌握全校学生寒假期间行程动向,设计统一表格印发各院部,负责汇总出省学生和出镇江在省内学生信息汇总工作。通知学生停止社会实践活动。
2.人事处:全面摸排并掌握全校教职工假期行程动向,设计统一表格印发各部门各院部,负责汇总出省教师和出镇江在省内教师信息汇总工作。
3.各学院、各部门:要对师生员工进行逐人全面摸排并掌握寒假期间行程,做到一个不少、一个不漏。要安排专人做好每位教职工和学生的出行信息登记工作,通知教师和学生避免与疫情重点防控地区来访者接触,通知1月10日之后到过武汉等重点疫区的师生员工推迟返校,并确保至少居家或集中隔离观察两周,并进行必要的体检。发现有疑似症状者及时向当地卫生健康部门和疾控机构报告。要积极配合开展重点人员筛查、医学隔离、宣传教育等工作。
参加顶岗实习的学生,按照地方或行业主管部门、实习单位的规范要求和统一安排,可继续顶岗实习。有关学院要和顶岗实习单位做好对接工作,提醒学生做好防护工作和每日健康状况报告。
(四)加强综合管控
1.保卫处: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加强人员进出管理。校园实施封闭管理,校内车辆及人员凭有效证件进入校园,外来车辆及人员不得进入校园。校外人员有特殊原因,确需进入校园的,校内相关接待人员应至校大门门卫处说明情况并配合详细排查,做好登记管理工作,经批准后方可进入,所有进入校园人员必须测量体温。
2.教学保障与后勤管理中心:(1)按要求定期对校园各公共区域进行消毒,做好过程记录。做好校园环境清洁卫生工作,校内所有洗手间、洗手池配备洗手液。(2)加强食堂卫生安全,加强食品饮水的安全监控工作,防止肠道疾病产生。创新食堂运行方式,并落实各项食品卫生制度及措施。(3)准备好疫情防控所需应急物资储备,购置必要的防控设备器材,抓紧准备并启用校内17号楼医学观察隔离场所,落实好人员、物资、经费及处置流程等相关保障。对患病以及隔离医学观察的人员要给予关心关怀,做好思想工作,解除后顾之忧。
(五)做好防控保障
1.教学保障与后勤管理中心、医务室:制定疫情防控及应急预案,提前谋划应急响应,做好体温仪、口罩、消毒物品和药品等物资保障。
2.财务处:设立防控工作专项经费,保证经费及时到位。
3.资产管理处、教学保障与后勤管理中心:在学校大门和宿舍进出口安装红外线体温检测仪,将17号楼预留为隔离场所。
4.党政办公室:按照规范的医务要求联系、安排车辆接送隔离人员。
(六)建立工作机制
各学院、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完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建立高效的工作体制和快速反应机制,统一领导,明确职责,落细、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1.严格执行日报制度,强化信息报送。教职工信息由人事处负责汇总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及综合协调组,学生信息由学生处负责汇总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及综合协调组。领导小组办公室及综合协调组汇总后报送领导小组和省、市有关部门。
2.严格落实特殊事项及时报告制度。发现体温异常人员时,通知其立刻到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学院或部门详细调查有关人员有无重点疫区旅居史及与疑似病例和确诊病例的接触史。可疑病例的报告流程:发现体温异常人员时,立即向本学院或部门主要负责人汇报,通知医务室医务人员到现场指导相关工作,同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及综合协调组汇报。对疫情不得隐报、缓报、谎报。
3.严格落实晨检制度。各学院、各部门要按要求落实晨检、因病缺课登记追踪等制度,掌握学生、教职员工缺勤情况及原因,作好记录和统计。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的师生应戴口罩并及时就医,避免带病上课。发现呼吸道传染病病例异常增多要及时报告市卫生健康管理部门和市委教育工委。
4. 严格落实值班值守制度。安排人员24小时值班值守,校领导及工作负责人必须保持电话畅通,随时待命。
(七)压实防控责任
全校上下要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提高政治站位,从践行“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部门学院协调联动的工作格局,稳妥有序的做好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护,确保我校师生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学校应对疫情防控工作督查组,将按照本预案要求和精神,采取多种形式,定期和不定期对各学院、各部门进行督查,并及时将督查情况向领导小组报告。预防措施落实不力,导致学校发生传染病疫情爆发,以及在传染病流行发生后不及时报告或隐瞒不报的,依法依规查处相关责任人,并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镇江市高等专科学校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1月27日
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组的通知
各党总支,各学院、各部门:
为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精神,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经研究,决定成立镇江高专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组,负责全面统筹协调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具体如下:
组 长:林 枫、丁 钢
副组长:王桂龙、冷耀明、李冬梅
成 员:万碧波、胡永盛、李大洪、柏 林、易向阳、朱本坤
领导小组在校党委领导下开展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下设8个工作组:
1.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协调组):副书记、校长丁钢牵头,党委委员、副校长万碧波配合,党政办公室负责。
2.宣传组:党委副书记王桂龙牵头,党委委员柏林配合,党委宣传部负责,图文信息中心参与。
3.学生工作组:党委委员、副校长李冬梅牵头,学生处负责,团委参与。
4.教师工作组:党委委员、副校长万碧波牵头,校务助理朱本坤配合,人事处负责,退休管理处参与。
5.教学安排组:党委委员、副校长李大洪牵头,校务助理易向阳配合,教务处负责,实验实训管理中心、产教融合处配合。
6.安全保卫组:党委委员、副校长冷耀明牵头,保卫处负责。
7.后勤保障和应急处置组:党委委员、副校长冷耀明牵头,教学保障与后勤管理中心负责,资产管理处、财务处、护理学院参与。
8.督查组:党委委员、纪委书记胡永盛牵头,纪委办公室负责。
各学院、各部门成立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小组,在校领导小组领导下,做好本单位疫情防控相关工作。
中共镇江市高等专科学校委员会
镇江市高等专科学校
2020年1月27日
镇江市高等专科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江苏省委、省政府和教育部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要求,加强学校疫情管理、预防和控制,提高学校预防和控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性肺炎疫情的能力和水平,规范学校防控疫情的应急处置工作,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的紧急通知》及《启动江苏省教育系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文件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防疫原则
按照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和全面动员、群防群控的原则,以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性肺炎疫情的预测、预防为重点,以对疫情过程处理的快捷准确为目标,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各相关部门制定出科学、可行的工作方案和处置预案,层层明确和落实各环节处理步骤、处理方法和具体责任;各学院要充分发挥班主任、辅导员的作用,明确责任要求,确保各项防控工作落到实处。
二、组织领导
成立学校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校党委书记林枫、校长丁钢为组长,校党委副书记王桂龙、副校长冷耀明和李冬梅为副组长,其他校领导和党委委员、校务助理为成员,领导小组在学校党委领导下开展应对疫情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8个工作组:领导小组办公室及综合协调组、宣传组、学生工作组、教师工作组、教学安排组、安全保卫组、后勤保障和应急处置组、督查组。
各学院、各部门成立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小组。
三、防控措施
(一)延迟开学时间
落实省政府决定,延迟春季开学时间,2月17日前不开学。具体开学时间,将视相关疫情防控情况,经科学评估后确定,届时学校将提前通过校园网和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布。
1.学生处:通过学务通等信息平台发布延迟开学通知,确保每位离校学生不得提前返校。确因特殊情况需要提前返校的,经学生所在学院党政负责人同意后,报应对疫情工作学生工作组批准。制定学生工作疫情防控预案,仔细梳理重点疫区学生基本情况,务必掌握每位学生动向。
2.教务处:做好延迟开学的相关工作,根据实际调整教学计划,积极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创新教学模式。开发开放线上课程供学生学习。
3.各学院:请班主任、辅导员将延迟开学通知到每一名学生,要求学生未经批准不得提前返校,指导学生安排好寒假在家的学习和生活。要求教职工做好教学、科研准备工作,确保新学期教学工作有序开展。严禁在开学前组织集中教学和集中培训等聚集性活动。
(二)加强教育引导
1.宣传部、工会:抓好宣传引导工作,通过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等网络渠道,加强师生员工健康教育,宣传普及疫情防控知识,提高师生防控能力。开学后通过LED屏、宣传警示标语等向师生员工进行传染病防控知识的教育。做好舆情引导和防控,教育引导师生员工不信谣、不传谣、不恐慌。
2.学生处、团委:通过家长群、学生群等发放假期生活提示,开学后通过开学第一课、健康讲座开展健康教育,引导学生和家长居家或外出时做好防控工作。倡导体育锻炼,增强体质和免疫力,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严格控制集中活动。要加强520微信公众平台管理和心理咨询服务,及时倾听了解师生的诉求和心声,减轻师生在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期间的心理压力,缓解紧张、焦虑情绪。
3.保卫处:做好校园内住户、校门等区域疫情通告张贴工作,配合社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4.退休管理处:负责做好退休教职工的疫情防控宣传教育工作。
5.各学院、各部门:负责做好本学院、本部门师生的疫情防控宣传教育工作。
(三)全面摸排情况
1.学生处、团委:全面摸排并掌握全校学生寒假期间行程动向,设计统一表格印发各院部,负责汇总出省学生和出镇江在省内学生信息汇总工作。通知学生停止社会实践活动。
2.人事处:全面摸排并掌握全校教职工假期行程动向,设计统一表格印发各部门各院部,负责汇总出省教师和出镇江在省内教师信息汇总工作。
3.各学院、各部门:要对师生员工进行逐人全面摸排并掌握寒假期间行程,做到一个不少、一个不漏。要安排专人做好每位教职工和学生的出行信息登记工作,通知教师和学生避免与疫情重点防控地区来访者接触,通知1月10日之后到过武汉等重点疫区的师生员工推迟返校,并确保至少居家或集中隔离观察两周,并进行必要的体检。发现有疑似症状者及时向当地卫生健康部门和疾控机构报告。要积极配合开展重点人员筛查、医学隔离、宣传教育等工作。
参加顶岗实习的学生,按照地方或行业主管部门、实习单位的规范要求和统一安排,可继续顶岗实习。有关学院要和顶岗实习单位做好对接工作,提醒学生做好防护工作和每日健康状况报告。
(四)加强综合管控
1.保卫处: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加强人员进出管理。校园实施封闭管理,校内车辆及人员凭有效证件进入校园,外来车辆及人员不得进入校园。校外人员有特殊原因,确需进入校园的,校内相关接待人员应至校大门门卫处说明情况并配合详细排查,做好登记管理工作,经批准后方可进入,所有进入校园人员必须测量体温。
2.教学保障与后勤管理中心:(1)按要求定期对校园各公共区域进行消毒,做好过程记录。做好校园环境清洁卫生工作,校内所有洗手间、洗手池配备洗手液。(2)加强食堂卫生安全,加强食品饮水的安全监控工作,防止肠道疾病产生。创新食堂运行方式,并落实各项食品卫生制度及措施。(3)准备好疫情防控所需应急物资储备,购置必要的防控设备器材,抓紧准备并启用校内17号楼医学观察隔离场所,落实好人员、物资、经费及处置流程等相关保障。对患病以及隔离医学观察的人员要给予关心关怀,做好思想工作,解除后顾之忧。
(五)做好防控保障
1.教学保障与后勤管理中心、医务室:制定疫情防控及应急预案,提前谋划应急响应,做好体温仪、口罩、消毒物品和药品等物资保障。
2.财务处:设立防控工作专项经费,保证经费及时到位。
3.资产管理处、教学保障与后勤管理中心:在学校大门和宿舍进出口安装红外线体温检测仪,将17号楼预留为隔离场所。
4.党政办公室:按照规范的医务要求联系、安排车辆接送隔离人员。
(六)建立工作机制
各学院、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完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建立高效的工作体制和快速反应机制,统一领导,明确职责,落细、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1.严格执行日报制度,强化信息报送。教职工信息由人事处负责汇总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及综合协调组,学生信息由学生处负责汇总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及综合协调组。领导小组办公室及综合协调组汇总后报送领导小组和省、市有关部门。
2.严格落实特殊事项及时报告制度。发现体温异常人员时,通知其立刻到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学院或部门详细调查有关人员有无重点疫区旅居史及与疑似病例和确诊病例的接触史。可疑病例的报告流程:发现体温异常人员时,立即向本学院或部门主要负责人汇报,通知医务室医务人员到现场指导相关工作,同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及综合协调组汇报。对疫情不得隐报、缓报、谎报。
3.严格落实晨检制度。各学院、各部门要按要求落实晨检、因病缺课登记追踪等制度,掌握学生、教职员工缺勤情况及原因,作好记录和统计。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的师生应戴口罩并及时就医,避免带病上课。发现呼吸道传染病病例异常增多要及时报告市卫生健康管理部门和市委教育工委。
4. 严格落实值班值守制度。安排人员24小时值班值守,校领导及工作负责人必须保持电话畅通,随时待命。
(七)压实防控责任
全校上下要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提高政治站位,从践行“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部门学院协调联动的工作格局,稳妥有序的做好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护,确保我校师生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学校应对疫情防控工作督查组,将按照本预案要求和精神,采取多种形式,定期和不定期对各学院、各部门进行督查,并及时将督查情况向领导小组报告。预防措施落实不力,导致学校发生传染病疫情爆发,以及在传染病流行发生后不及时报告或隐瞒不报的,依法依规查处相关责任人,并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镇江市高等专科学校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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