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第二十届高洽会我校面向全国招聘30人!!! --宁波卫生职业技术学院
信息来源:作者:发布时间:2018-09-19浏览量:次
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宁波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宁波卫生职业技术学院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教师(工作人员)30名。
一、招聘单位、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学位和范围及资格条件
领军人
教师(一)
教师(二)与实验技术岗位
注:职称取得时间和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报名时凭学生证和学校就业推荐表报名,且须于2019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到时未取得的不予录用)。2018年9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毕业的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可等同于国内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时仍未毕业的可凭国(境)外学校学籍证明报名,但须于2019年9月30日前取得国家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到时未取得的不予录用),专业相近的以所学课程为准。
二、招聘办法
1、本次招聘可采取二种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报名时间:2018年9月20日;报名地点:宁波国际会展中心7号、8号馆,宁波卫生职业技术学院展位(8号馆8211-8212);报名办法:携带应聘所需材料到招聘展位报名。
(2)采取投递邮件方式报名。
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9月30日。
报名办法:将应聘所需提交材料扫描件发送E--mail至rsc@nchs.edu.cn邮箱。邮件主题请标明“应聘岗位+姓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应聘所需提交材料
(1)《宁波卫生职业技术学院应聘人员报名表》;
(2)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2019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凭就业协议、推荐表或学生证,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凭教育部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境)外留学未毕业人员凭国(境)外学校学籍证明)等复印件;
(3)职称证书复印件;
(4)中共党员证明(应聘思政教师者);
(5)有教学、科研工作经历的提供教学、科研工作业绩等相关材料复印件(附著作、论文、科研项目、获奖成果等清单);
(6)有获奖的提供荣誉证书复印件。
三、详细信息见学校网站首页学校公告栏目
四、联系地址和联系方式
网址:www.nchs.edu.cn
E--mail:rsc@nchs.edu.cn
联系电话: 0574-88126410
传真:0574-88126410
联系人:孟老师
本次公开招聘监督电话:0574—88126425
一、招聘单位、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学位和范围及资格条件
领军人
教师(一)
教师(二)与实验技术岗位
注:职称取得时间和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报名时凭学生证和学校就业推荐表报名,且须于2019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到时未取得的不予录用)。2018年9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毕业的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可等同于国内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时仍未毕业的可凭国(境)外学校学籍证明报名,但须于2019年9月30日前取得国家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到时未取得的不予录用),专业相近的以所学课程为准。
二、招聘办法
1、本次招聘可采取二种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报名时间:2018年9月20日;报名地点:宁波国际会展中心7号、8号馆,宁波卫生职业技术学院展位(8号馆8211-8212);报名办法:携带应聘所需材料到招聘展位报名。
(2)采取投递邮件方式报名。
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9月30日。
报名办法:将应聘所需提交材料扫描件发送E--mail至rsc@nchs.edu.cn邮箱。邮件主题请标明“应聘岗位+姓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应聘所需提交材料
(1)《宁波卫生职业技术学院应聘人员报名表》;
(2)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2019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凭就业协议、推荐表或学生证,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凭教育部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境)外留学未毕业人员凭国(境)外学校学籍证明)等复印件;
(3)职称证书复印件;
(4)中共党员证明(应聘思政教师者);
(5)有教学、科研工作经历的提供教学、科研工作业绩等相关材料复印件(附著作、论文、科研项目、获奖成果等清单);
(6)有获奖的提供荣誉证书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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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联系地址和联系方式
网址:www.nchs.edu.cn
E--mail:rsc@nchs.edu.cn
联系电话: 0574-88126410
传真:0574-88126410
联系人:孟老师
本次公开招聘监督电话:0574—88126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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