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迎评促建|专家组操作规程(三) -- 四川护理职业学院

信息来源:作者:发布时间:2018-09-26浏览量:
中秋节到了
祝大家中秋节快乐
但是
一周一次的迎评知识不能忘
跟着川护君
一起学习今天的小知识吧!
(一)指标的评定
1、评估指标体系有7个一级指标,22个关键要素。关键要素中的“说明”是对原因分析切入点的提示。
2、专家个人应根据分工,在实地考察、查阅资料和深度访谈等现场工作的基础上,经过科学分析,针对关键要素给出简短评价,并确定该关键要素是否合格(附表6)。
3、在专家个人汇报和充分民主讨论的基础上,专家组集体对每个关键要素是否合格进行表决,未获全体成员二分之一及以上“合格”票的关键要素,即为“不合格”(附表7)。
4、专家组在关键要素的评定基础上,对每个一级指标的形成评价意见,评价意见是整体考察评估反馈意见的重要依据,各专家组成员在撰写时应体现出针对性和层次性。
5、评估指标体系共7项“主要评估指标”、22个“关键评估要素”,“关键评估要素”的评定等级为“合格”和“不合格”。若“主要评估指标”下的“关键评估要素”在一半以上(含一半)评定等级为“不合格”,则该“主要评估指标”评定等级为“不合格”。


评估结论分为“通过”和“暂缓通过”两种,其标准如下:
(1)通过。其标准是同时满足:①主要评估指标中,其“合格”数=7;②关键评估要素中,其“合格”数≥18。
(2)暂缓通过。其标准是满足下列其中一项:①主要评估指标中,其“不合格”数≥1;②关键评估要素中,其“合格”数<18。
(二)考察评估结论和考察评估意见
1、评估结论
在专家组充分讨论的基础上,对关键评估要素进行逐项表决,超过半数的专家同意则该项要素为合格。然后,根据省“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形成向省教育厅提交的评估结论建议。
2、专家组考察评估意见
在考察评估工作结束前,经专家组集体讨论形成对被评学校的考察评估意见,并在考察评估情况通报会上由专家组长向学校领导及主管部门宣读。


考察评估意见的内容包括: 考察评估工作简述;学校人才培养工作的主要成绩、经验与特色;学校人才培养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对主要问题的分析与建议;向学校主管部门提出的有关建议等。
考察评估意见要能够反映该校的特点,在分析人才培养工作得失成败的原因基础上提出针对性强、具有指导作用的建设性意见和实效性建议,并保证后续指导工作的持续性。避免泛泛而谈、雷同与公式化。
(三)评估后的整改工作指导
在专家组现场考察结束后的3-12月内,秘书处组织评估专家组成员(3-5名)对学校整改情况及效果进行重点考察,督促、落实整改工作情况,检查、指导学校的人才培养工作。回访指导主要以访谈或座谈的方式进行(时间原则上1天),并形成回访考察意见报秘书处备案。

这一期的“迎评促建小知识”到这里就结束了,咱们下期不见不散。最后,川护君祝大家中秋节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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