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封市卫生学校开展违规经商办企业专项治理活动
信息来源:作者:发布时间:2018-10-18浏览量:次
按照《中共登封市委办公室、登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违规经商办企业专项治理活动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学校高度重视,严格依照文件要求,积极安排落实
一、健全组织落实责任
成立“工作人员违规经商办企业自查工作领导小组”
办公室设在党政办,由赵玄吉任负责人,全面协调部署自查自纠工作,负责监督自查工作各个环节的落实情况,确保自查工作成效;李慧娟同志任联络员,负责文件下发、材料收集报送等具体工作。
二、积极宣传确保成效
及时组织召开了学校教职工会议,传达了相关文件精神,要求全体教职员工对照文件规定,积极开展自查自纠。并在学校微信群进行全体工作人员学习。
三、张贴公示强化监督
为确保此次自查自纠工作能够真正发现问题,取得实效,办公室将自查自纠统计结果进行了张贴公示,并专门设立了举报电话(62857900),自觉接受监督。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
学校在编在岗教职员工未发现以本人或他人名义利用公款、贷款或自筹资金独自办企业或经商,或利用职务之便为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条件等违规违纪行为。
今后,学校将进一步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强化监督措施,努力搞好党风廉政建设。
一、健全组织落实责任
成立“工作人员违规经商办企业自查工作领导小组”
办公室设在党政办,由赵玄吉任负责人,全面协调部署自查自纠工作,负责监督自查工作各个环节的落实情况,确保自查工作成效;李慧娟同志任联络员,负责文件下发、材料收集报送等具体工作。
二、积极宣传确保成效
及时组织召开了学校教职工会议,传达了相关文件精神,要求全体教职员工对照文件规定,积极开展自查自纠。并在学校微信群进行全体工作人员学习。
三、张贴公示强化监督
为确保此次自查自纠工作能够真正发现问题,取得实效,办公室将自查自纠统计结果进行了张贴公示,并专门设立了举报电话(62857900),自觉接受监督。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
学校在编在岗教职员工未发现以本人或他人名义利用公款、贷款或自筹资金独自办企业或经商,或利用职务之便为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条件等违规违纪行为。
今后,学校将进一步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强化监督措施,努力搞好党风廉政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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