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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执业药师现场审核不注意这些事,弄不好要重考!!!

信息来源:作者:发布时间:2018-08-05浏览量:
今天韩老师就给大家说明一点:以下这些东西现场审核真的很重要!很重要!很重要!准备不好就有可能要重考,所以,考生们一定要注意再注意!

现场资格初审时,需送交的材料

1.网上下载打印的报名表,必须需激光打印机黑白打印,禁止针式打印机打印,本人必须签名,左下角“单位意见”栏必须填写 “该同志从事(填写药学或中药学) 专业工作已满年份”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修改报名信息的,必须重新进行报名信息确认,并重新打印报名表,否则无法通过现场资格初审,后果自负;

2.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

3.相应的学历证明及复印件;2002年后取得(含2002年)大专及以上学历的还须提供带二维验证码且验证期截止时间不得早于2016年7月25日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备案表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网址:www.chsi.com.cn)点击首页“学籍学历查询”后,通过“零散查询”进行获取;

4.非从事药学(中药学)专业工作的人员及从事药学(中药学)教学工作的人员不得报考执业药师。 

5. 非药学(中药学)专业学历的报考人员,还需提供以下证明原件:
(1)医院、卫生服务站等单位报考人员须提供本单位及其上级主管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符合药师报考年限的药房岗位工作证明(XXX同志在我单位药房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XX年),并加盖单位及主管单位公章。
(2)药店及制药企业等报考人员须提供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缴纳社保的单位必须与报考所填单位一致。
(3)报考人员及所在单位不得弄虚作假,如经查实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将对当事人及所在单位做出相应处理。

6.免试部分科目的报考人员还需提供相应的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限药学、药剂高级职称)及复印件;
现场资格初审前报考人员必须将材料装订整齐后(报名表必须在第一页)交至现场审核人处。


提供初审材料的同时注意以下事项。
1.关于有关学历专业的确认,严格按照附件里的专业对照表进行确认。

2.毕业证书上的姓名、出生年月等信息与身份证上不符的:如果有曾用名的,提供带有曾用名的户口本等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如果是毕业院校原因造成不符的,由毕业院校出具证明原件;如果是户籍部门造成的,则由户口所在地的户籍部门出具证明原件。

3.毕业证书原件遗失的,需提供原毕业院校补发的毕业证明书或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及个人档案里的《毕业生登记表》原件、复印件,复印件要加盖人事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同时提供《电子注册备案表》。

4.报名条件中所规定的相关工作年限,其截止日期以当地的报名通知为主。
(1)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的工作年限可从毕业证书上的毕业时间开始计算。例如,今年符合报名条件的大专学历的考生应为2010年前(含2010年)毕业,以此类推。
(2)非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不含党校学历,党校学历不属于国民教育系列学历)工作年限,可以从取得规定学历前后累计计算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毕业证书上有“脱产”表述的,或电大成人教育,如学信网上打印的带二维码的学历认证报告有“独立本科段”表述的,学习时间应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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