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96工作制,周末加班将合理化?不合理不合法!--重庆卫校
信息来源:作者:发布时间:2019-05-01浏览量:次
小编对于上班族来说,“早八晚五”、周末双休已经逐渐被“996”的工作制取代,想要正点下班,周末双休已经成为了一件特别奢侈的事。但是“996”的工作制真的合理吗?是否符合劳动法的规定呢?下面我们就来说一说:
休息
1、劳动法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对实行计件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根据以上规定的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其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
2、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3、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以上两条规定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注意:单位其他形式的工作和休息办法需要劳动行政部门批准)
休假
1、用人单位在下列节日期间应当依法安排劳动者休假:1、元旦;2、春节;3、国际劳动节;4、国庆节;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休假节日。
2、国家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劳动者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
3、以上节假日不影响企业正常调休,具体参考当地相关规定。
加班
1、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以下三种情况除外:
(一)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
(二)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用人单位不得违反本法规定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
加班工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1、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2、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3、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休息
1、劳动法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对实行计件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根据以上规定的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其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
2、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3、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以上两条规定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注意:单位其他形式的工作和休息办法需要劳动行政部门批准)
休假
1、用人单位在下列节日期间应当依法安排劳动者休假:1、元旦;2、春节;3、国际劳动节;4、国庆节;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休假节日。
2、国家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劳动者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
3、以上节假日不影响企业正常调休,具体参考当地相关规定。
加班
1、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以下三种情况除外:
(一)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
(二)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用人单位不得违反本法规定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
加班工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1、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2、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3、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声明:以上信息均来源于互联网,卫校升学网整理发布仅供参考,以上学校相关内容均不代表卫校升学网意见。考生填报志愿请以省教育考试院或学校官方最新公布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