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新生指南4】军训指引 --- 江西省医药学校
信息来源:作者:发布时间:2018-08-25浏览量:次
1军训指引
2018级新生军训相关工作内容安排
时间
内容
地点
负责部门
备注
8月29日
军训教官报到
学生宿舍1栋
保卫处
8月30日
军训动员大会、军训
田径场
保卫处
各班学生必须在8:00前穿好军训服到田径场整队等候
8.30―9.8
军训及国防教育
田径场
保卫处
9.1上午暂定
安全教育
室内运动场
保卫处
9.6上午暂定
法治教育
室内运动场
保卫处
9月8日
军训汇报表演
田径场
保卫处
军事训练课(以下简称军训)是学校素质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生接受国防教育、履行兵役义务的主要方式,是实践育人的主要形式之一。是我校新生入学的第一门必修课,根据我校教学计划,新生入学后安排10天军训课程。
一、军训的意义:军训不但是一个锻炼意志、毅力、体现个人品格的重要阶段,从另一个角度看,也是一段愉快的军旅生活。通过军训,一方面,得到体质和意志的锻炼,学习人民解放军的光荣传统和作风,培养举止文明,守纪律、讲团结的良好作风,为促进良好的校风和学风打下基础;另一方面,增强国防观念和国家安全意识,强化爱国主义观念,加强组织纪律性,促进学生综合素质的提高,为中国人民解放军训练后备兵员和培养预备役军官打下坚实基础。
二、军训作息时间:
6:00起床洗漱, 6:30---7:30早餐,
7:30—10:30军训, 11:30---12:30午餐,
12:30---15:00午休, 15:00—18:00,军训,
18:10---19:00晚餐, 19:30—20:30军训
22:00熄灯休息
三、军训内容有:内务整理、三大步法、队列队形训练、军体拳、匕首操、拉歌、汇操、阅兵等。
四、军训动员大会及军训期间要求:
(一)拟定于2018年8月30日早8:30在校田径运动场召开军训动员大会。届时,各班主任以班为单位在早上8:00将本班学生按三列纵队(2列女,1列男)带到学校田径场由北至南排开(排列顺序另行通知),全体新生必须穿军训服装到场列队等候。
(二)全体军训学员必须服从命令,听从指挥。
(三)军训期间学生应注意事项:军训期间按时就餐,注意补充水分、营养(三餐必须要吃,特别是早餐,以保证体能),合理分配时间(冲凉、洗衫)及时作息,保证体能充沛。统一着装(军服、军帽、腰带、鞋等要经常检查);腰带稍紧,走起路来会更精神;袜子最好穿棉制运动袜,脚后跟会较为舒服;军训“志在坚持”,如体质过差的同学确实无法坚持训练,一定要向教官提出休息,不要硬撑。
(四)军训期间,学生自带饮水杯,以班为单位按教官要求统一摆放,学校会摆放桶装饮水,在军训间歇时可饮用,收操后将空桶统一收回放置到指定地点。
(五)全体学员应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各排学员在军训期间应保持本军训地点的卫生,垃圾必须放入垃圾桶内,就餐时的剩饭等必须放入垃圾桶内,以保持校园卫生。
五、军训期间考勤及学分管理:
学生军训考勤工作是班主任的日常学生管理工作之一,学生军训考勤工作情况将纳入班主任工作业绩考核当中。
(一)班主任:每天上午、下午需到本班进行考勤,并参与本班的军训管理,军训结束后将考勤情况交保卫处;
(二)保卫处:不定期对全体军训班级进行检查,检查内容有:各班军训出勤率,寝室内务,班主任参与军训管理情况等方面,在军训结束后将评出优秀军训班级和个人。
(三)学分见附件(江西省医药学校军事训练课程学分制管理)。
附件
江西省医药学校军事训练课程学分制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军事训练课(以下简称军训)是学校素质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生接受国防教育、履行兵役义务的主要方式,是实践育人的主要形式之一。江西省医药学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和教育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关于在普通高等学校和高级中学开展学生军事训练工作的意见》和《江西省医药学校学分制实施方案》的要求,将军训列为公共必修课程,占2个学分,并按规定完成技能训练和理论教学的时数及内容。为推动军事课规范化、制度化发展,改进课程教学与管理,全面、准确、客观地考核学生的课程学习情况,客观、公平、公正地评定学生的课程成绩,现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军事训练课为公共必修课,不得免修。课程总成绩为100分。
第二条 对学生成绩进行考核和评定的部门是学校保卫处,由保卫处进行成绩汇总、报学校教务处。
第三条 军事训练成绩评定办法:
(一)军事训练成绩由保卫处根据学生参训的整体表现情况进行评定,整体表现情况包括出勤率、训练表现以及奖惩情况。
(二)军事训练期间学生请假事项:
1.请假权限:学生当日见习,由承训教官直接批准;1天以内由班主任批准;2-5天由保卫处批准;5天以上由校领导批准。由班主任备案,一份学生保留,一份交本班教官。
2.身体有特殊情况人员:本人提出申请,招生老师签字,班主任签字,保卫处签,校领导批示,班主任备案,一份学生保留,一份交本班教官,可不参加军训,但需到本班军训场所见习。
(三)军事训练成绩采用百分制,满分100分,其中及格分值(即每个学生的初始分)80分(及格计2个学分),再根据学生出勤率、训练表现和奖惩情况加、减分后得出实际分数。实际分数封顶不封底,直至减到0分为止。
(四)加分条件和标准
1.考勤全勤者加10分。
2.担任军训排长、组长且工作认真负责者加5分。
3.获得“军训标兵”、“优秀标兵”等称号者加5分。
(五)减分条件和标准
1.无故旷训者,半天扣5分,1天扣10分,旷训达3天及以上者,军训成绩不及格,并将旷训人员名单交学工处备案给予校纪处分。
2.无故迟到早退者,每次扣1分。
3.请病假1天及以上者,每天扣3分;请事假1天及以上者,每天扣5分。
4.请假理由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军训练成绩作不及格处理。
5.身体有特殊情况不参训人员:每天到场见习,总分扣30分,得70分;
6. 军事训练途中因疾病不适宜继续参加常规训练者,申请获批后,可等同于身体有特殊情况不参训人员。
7.有下列情节之一者每次扣10分:
(1)军训期间故意不服从教官或班主任管理且恶意顶撞者;
(2)聚众闹事、打架斗殴者;
(3)出言不逊,辱骂殴打同学或他人者;
(4)严重违反相关纪律或规定且情节严重者。
(5)故意损坏公共设施或物资者;
8.有下列情节之一者每次扣5分:
(1)无正当理由不按规定着装或仪容者;
(2)内务检查不合格者;
(3)无故不参加早操、晚训、集体活动者;
(4)违反相关纪律或规定且情节较轻者。
第四条 学生个人对成绩如有异议,可向保卫处提出申请进行复查。成绩复查步骤:学生填写军事课成绩复查申请→签署教务处意见、加盖公章→送保卫处批复,并将批复结果通知学生本人→同意则复查成绩,否则申请无效。
第五条 军事训练课成绩存入学生学籍档案。
第六条 本办法由学校保卫处负责解释。
第七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开始实行。
2018级新生军训相关工作内容安排
时间
内容
地点
负责部门
备注
8月29日
军训教官报到
学生宿舍1栋
保卫处
8月30日
军训动员大会、军训
田径场
保卫处
各班学生必须在8:00前穿好军训服到田径场整队等候
8.30―9.8
军训及国防教育
田径场
保卫处
9.1上午暂定
安全教育
室内运动场
保卫处
9.6上午暂定
法治教育
室内运动场
保卫处
9月8日
军训汇报表演
田径场
保卫处
军事训练课(以下简称军训)是学校素质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生接受国防教育、履行兵役义务的主要方式,是实践育人的主要形式之一。是我校新生入学的第一门必修课,根据我校教学计划,新生入学后安排10天军训课程。
一、军训的意义:军训不但是一个锻炼意志、毅力、体现个人品格的重要阶段,从另一个角度看,也是一段愉快的军旅生活。通过军训,一方面,得到体质和意志的锻炼,学习人民解放军的光荣传统和作风,培养举止文明,守纪律、讲团结的良好作风,为促进良好的校风和学风打下基础;另一方面,增强国防观念和国家安全意识,强化爱国主义观念,加强组织纪律性,促进学生综合素质的提高,为中国人民解放军训练后备兵员和培养预备役军官打下坚实基础。
二、军训作息时间:
6:00起床洗漱, 6:30---7:30早餐,
7:30—10:30军训, 11:30---12:30午餐,
12:30---15:00午休, 15:00—18:00,军训,
18:10---19:00晚餐, 19:30—20:30军训
22:00熄灯休息
三、军训内容有:内务整理、三大步法、队列队形训练、军体拳、匕首操、拉歌、汇操、阅兵等。
四、军训动员大会及军训期间要求:
(一)拟定于2018年8月30日早8:30在校田径运动场召开军训动员大会。届时,各班主任以班为单位在早上8:00将本班学生按三列纵队(2列女,1列男)带到学校田径场由北至南排开(排列顺序另行通知),全体新生必须穿军训服装到场列队等候。
(二)全体军训学员必须服从命令,听从指挥。
(三)军训期间学生应注意事项:军训期间按时就餐,注意补充水分、营养(三餐必须要吃,特别是早餐,以保证体能),合理分配时间(冲凉、洗衫)及时作息,保证体能充沛。统一着装(军服、军帽、腰带、鞋等要经常检查);腰带稍紧,走起路来会更精神;袜子最好穿棉制运动袜,脚后跟会较为舒服;军训“志在坚持”,如体质过差的同学确实无法坚持训练,一定要向教官提出休息,不要硬撑。
(四)军训期间,学生自带饮水杯,以班为单位按教官要求统一摆放,学校会摆放桶装饮水,在军训间歇时可饮用,收操后将空桶统一收回放置到指定地点。
(五)全体学员应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各排学员在军训期间应保持本军训地点的卫生,垃圾必须放入垃圾桶内,就餐时的剩饭等必须放入垃圾桶内,以保持校园卫生。
五、军训期间考勤及学分管理:
学生军训考勤工作是班主任的日常学生管理工作之一,学生军训考勤工作情况将纳入班主任工作业绩考核当中。
(一)班主任:每天上午、下午需到本班进行考勤,并参与本班的军训管理,军训结束后将考勤情况交保卫处;
(二)保卫处:不定期对全体军训班级进行检查,检查内容有:各班军训出勤率,寝室内务,班主任参与军训管理情况等方面,在军训结束后将评出优秀军训班级和个人。
(三)学分见附件(江西省医药学校军事训练课程学分制管理)。
附件
江西省医药学校军事训练课程学分制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军事训练课(以下简称军训)是学校素质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生接受国防教育、履行兵役义务的主要方式,是实践育人的主要形式之一。江西省医药学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和教育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关于在普通高等学校和高级中学开展学生军事训练工作的意见》和《江西省医药学校学分制实施方案》的要求,将军训列为公共必修课程,占2个学分,并按规定完成技能训练和理论教学的时数及内容。为推动军事课规范化、制度化发展,改进课程教学与管理,全面、准确、客观地考核学生的课程学习情况,客观、公平、公正地评定学生的课程成绩,现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军事训练课为公共必修课,不得免修。课程总成绩为100分。
第二条 对学生成绩进行考核和评定的部门是学校保卫处,由保卫处进行成绩汇总、报学校教务处。
第三条 军事训练成绩评定办法:
(一)军事训练成绩由保卫处根据学生参训的整体表现情况进行评定,整体表现情况包括出勤率、训练表现以及奖惩情况。
(二)军事训练期间学生请假事项:
1.请假权限:学生当日见习,由承训教官直接批准;1天以内由班主任批准;2-5天由保卫处批准;5天以上由校领导批准。由班主任备案,一份学生保留,一份交本班教官。
2.身体有特殊情况人员:本人提出申请,招生老师签字,班主任签字,保卫处签,校领导批示,班主任备案,一份学生保留,一份交本班教官,可不参加军训,但需到本班军训场所见习。
(三)军事训练成绩采用百分制,满分100分,其中及格分值(即每个学生的初始分)80分(及格计2个学分),再根据学生出勤率、训练表现和奖惩情况加、减分后得出实际分数。实际分数封顶不封底,直至减到0分为止。
(四)加分条件和标准
1.考勤全勤者加10分。
2.担任军训排长、组长且工作认真负责者加5分。
3.获得“军训标兵”、“优秀标兵”等称号者加5分。
(五)减分条件和标准
1.无故旷训者,半天扣5分,1天扣10分,旷训达3天及以上者,军训成绩不及格,并将旷训人员名单交学工处备案给予校纪处分。
2.无故迟到早退者,每次扣1分。
3.请病假1天及以上者,每天扣3分;请事假1天及以上者,每天扣5分。
4.请假理由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军训练成绩作不及格处理。
5.身体有特殊情况不参训人员:每天到场见习,总分扣30分,得70分;
6. 军事训练途中因疾病不适宜继续参加常规训练者,申请获批后,可等同于身体有特殊情况不参训人员。
7.有下列情节之一者每次扣10分:
(1)军训期间故意不服从教官或班主任管理且恶意顶撞者;
(2)聚众闹事、打架斗殴者;
(3)出言不逊,辱骂殴打同学或他人者;
(4)严重违反相关纪律或规定且情节严重者。
(5)故意损坏公共设施或物资者;
8.有下列情节之一者每次扣5分:
(1)无正当理由不按规定着装或仪容者;
(2)内务检查不合格者;
(3)无故不参加早操、晚训、集体活动者;
(4)违反相关纪律或规定且情节较轻者。
第四条 学生个人对成绩如有异议,可向保卫处提出申请进行复查。成绩复查步骤:学生填写军事课成绩复查申请→签署教务处意见、加盖公章→送保卫处批复,并将批复结果通知学生本人→同意则复查成绩,否则申请无效。
第五条 军事训练课成绩存入学生学籍档案。
第六条 本办法由学校保卫处负责解释。
第七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开始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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