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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医科大学2020年招收澳门保送生招生简章

信息来源:作者:发布时间:2020-01-02浏览量:

南方医科大学前身为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一军医大学,创建于1951年, 1979年被确定为全国重点大学,1981年成为硕士学位授权高校;1984年成为博士学生授权高校。2004年被批准为全国首批8所试办八年制医学教育的高等院校之一,2004年8月整体移交广东省,更名为南方医科大学。2012年成为全国首批卓越医师教育试点高校,2015年先后成为“部委省”(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广东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和广东省高水平大学重点建设高校。

现有校本部(广州市)、顺德校区(佛山市)2个校区,设有19个学院,拥有12所直属附属医院。建立了服务本科生学习与发展的学习支持中心,提供辅修专业、双学位培养,提供2次申请转专业机会。先后与国内及美国、英国、德国的10余所高校建立了学生互换合作,为学生提供第二校园学习经历。
医科大学

学校拥有以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国家重点学科等为标志的一批优势学科平台,拥有10个博士授权一级学科,8个博士后流动站, 77个博士学位授权点,100个硕士学位授权点。开设35个本科专业,全校现有全日制在校生两万余人,其中来自81个国家的留学生1000多人,港澳台学生百余人。

学校师资力量雄厚,拥有一大批在国际国内有影响的著名学者,现有中国科学院和中国工程院院士3名,国家“973”项目首席科学家3名,“长江学者”特聘教授9名,全国教学名师4名,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14名,博士生导师621名、硕士生导师920名。近几年我校执业医师资格通过率在全国位居前列。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我校2020年在澳门特别行政区招收保送生,具体办法如下文。


招生计划、报送条件与录取规则
招生计划:
计划招收25名。
医科大学

注:
各招生专业的专业介绍请登陆我校招生信息网查阅。
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执行。医药类、生物科学类各专业,生物医学工程、应用心理学不招收色盲、色弱学生。
各专业本科生一、二年级在顺德校区分属四个书院学习,之后在专业所属于学院学习。
医科大学

保送条件:
持有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或非永久性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考生持有证件须在有效期之内。
拥护“一国两制”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热爱祖国、品德端正、身体健康、高中阶段各学年成绩优良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录取原则:
符合条件的考生由澳门特别行政区高等教育局统一组织报名。
采用面试的考核方式,由南方医科大学招生人员前往澳门对报名考生进行面试。
学校根据考生中学学业水平、面试表现以及报考志愿,择优录取。
入学与毕业
录取到我校的澳门保送生学生应按照《南方医科大学录取通知书》的要求,按时到校报到。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核查其入学资格,并以国家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为依据,对新生进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经检查身体条件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的新生,按有关规定予以取消入学资格或商转符合身体条件的专业。
医科大学

证书颁发:
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我校正式学籍的本科生,在允许的修业期限内获得规定的学分,达到本科毕业生基本要求,准予毕业并颁发南方医科大学普通本科毕业证书。对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生,授予南方医科大学学士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
注意事项与联系方式
被录取的学生入学注册时,应缴纳学费、住宿费和杂费,收费标准与内地学生相同。学费标准为医学类专业7660元/人•学年;理工类、外语类专业6850元/人•学年;管理、法学、经济类专业6060元/人•学年。住宿费1700元∕人∕学年(带空调)(宿舍水电实行定额管理,超出部分的费用,由学生自付;学费和住宿费收费标准,如有变动,我校将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物价局最新批准档执行)。

学生在校期间,学校按照教育部发布的《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和培养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地区及台湾省学生的暂行规定》进行管理。

联系方式

招生信息网网址:portal.smu.edu.cn/bkzs
联系人:王老师
咨询电话:+862061648523
传真:+862061648524
邮编:510515

地址:广州市沙太南路1063号南方医科大学教务处(招生办公室)

声明:以上信息均来源于互联网,卫校升学网整理发布仅供参考,以上学校相关内容均不代表卫校升学网意见。考生填报志愿请以省教育考试院或学校官方最新公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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