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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单独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信息来源:作者:发布时间:2020-02-20浏览量:

一、招生专业及计划安排
1招生对象
符合2020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资格的高中考生和中职考生。
2、盘锦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单独招生拟招生专业及计划
招生计划
注:招生专业、计划数以辽宁省教育厅公布为准
说明:1.单独招生学生录取后与参加全国统考学生同等待遇;
2.经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入校后不能调整专业。
盘锦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单独招生

二、报名及收费
1网上报名、填报志愿
已报名参加辽宁省2020年普通高考的考生可登陆我院官网pjvtc.edu.cn,按流程:
第一步:注册。请用真实身份证号和姓名注册,保存。注册成功,并进行网上缴费。注册后记住密码。
第二步:登录。用身份证号和注册时设定的密码登陆。如登录密码忘记,可通过回答问题查找,如果不能找回可与学院招生与就业处管理员联系。
第三步:填报志愿及缴纳报名考试费。第一志愿1个,有序参考志愿2个以及是否服从调剂。报名考试费每生120元。报名缴费成功后,如放弃报考,报名费不予退费。
考生网上报名时间、填报志愿时间:2020年3月1日—4月中旬(具体时间以官网公布为准)。
2资格审查
考生报名后,学院对考生报考信息进行审核。资格审查合格考生登陆我院单招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可通过电话向我院招生与就业处提供正确报名信息,再次进行资格审查(具体时间以官网公布为准)。
3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查并在网上成功缴费的考生,可登陆我院招生信息网单招报名网站,按系统提示打印准考证,(具体时间以官网公布为准)。
三、命题与考务管理
1命题
在教育部和辽宁省的考试大纲范围内,参照高考命题的各项要求,组织命题。严格按照《盘锦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考试命题工作管理办法》命题。
命题、试卷印刷工作按照国家和省相关保密规定要求执行。
2考试
文化课考试科目:数学、语文、英语,每科满分100分,所有考生均须参加文化课考试。
考试安排
注:考试时间和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上的安排为准;
违规考生处理办法:对于一般违纪的考生,违纪科目记零分,对于违纪情节严重者,按照高考违纪处理办法进行处理。

四、招生录取办法
1录取控制线划定
根据招生计划和总成绩,确定比例分别划定录取控制线,达到相应控制线以上的考生方可获得录取资格。
2录取
取得录取资格的普通高考考生,专业安排实行“志愿优先”的原则,即按照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总成绩相同的考生,按照语文、数学、英语成绩排序录取。
3确定预录取名单
根据录取办法确定预录取名单,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
4公布、上报录取名单
在我院官网站公布预录取考生名单,并将预录取名单上报辽宁省招生考试办公室审核备案。
说明:凡被我院单独招生考试录取的考生,按照教育部的相关要求,不再参加2020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也不能调整专业。被录取考生在收费标准、就业、专升本、毕业证书等各方面与普通高考录取的考生享受同等待遇。
五、考试成绩及录取结果公布方式
考生可登陆我院官网站查询考试成绩和录取结果,复核方式为校本部本人试卷查询(本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

六、退费说明
首先由生及家长提出退学申请,持退学申请单到学院招生与就业处等学生相关管理部门办理退学手续,经主管领导签字后到学院财务处办理退费手续。办理退费时需持退学申请单及缴费凭据,财务处根据缴费凭据金额,计算学生缴费学年内在校时间的长短按同比例退学费。

七、申诉及举报方式
1.学校单独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单独招生工作进行统筹领导。
2.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单独招生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
学院纪检监察审计处电话:0427-2936016

八、体检要求
对考生的身体健康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执行。

九、联系方式
地    址:辽宁省盘锦市辽东湾新区正邦路999号 
邮    编:124000
招生热线:0427-2936777  2936004  6952899
传    真:0427-2936776 
网    址:pjvtc.edu.cn

声明:以上信息均来源于互联网,卫校升学网整理发布仅供参考,以上学校相关内容均不代表卫校升学网意见。考生填报志愿请以省教育考试院或学校官方最新公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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