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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健康工程职业学院2020年分类招生章程

信息来源:作者:发布时间:2020-06-01浏览量:
西安健康工程职业学院2020年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和陕西省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办学及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条 我校招生工作,严格实施阳光工程,全面公开招生信息,接受教育主管部门和广大考生的全程监督,保障招生工作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地开展。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西安健康工程职业学院,国标代码:13739,在陕招生代码:8130。
办学类型: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学制:三年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西安健康工程职业学院
证书种类: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四条 西安健康工程职业学院位于西安市高新区草堂街道草堂北路1号。校园占地约580亩,总建筑面积22万平方米。设有健康管理、中医养生保健、康复工程技术、老年服务与管理、社会体育、心理咨询、智能终端技术与应用、计算机网络技术、大数据技术与应用等17个专业30余个方向。学生学习、生活设施配备齐全。学院秉承“弘扬中华传统文化,培养学生健康成才”的办学理念,实施以职业群为导向,产教结合,模块化教学的教育体系,重点致力于培养健康产业领域的职业经理人和专业技术人才。学生就业主要面向健康管理公司、康复机构、康养有关的机构,就业薪资待遇高,专业对口,满意度高。在校生可通过专升本和成人教育进一步提升学历。
第五条 办学地点及招生联系方式
办学地址:西安市高新区草堂街道草堂北路1号,邮编:710300
学院网站:http://www.jkgcxy.com
官方微信:jkgc1999
咨询电话:029-63696115
纪检电话:029-63615926
电子邮箱:2352505232@qq.com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 学校招生委员会负责确定招生政策,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项,是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由校长牵头,党政办、招生就业办公室、网络中心、教务处、学生处等部门抽调人员组成。
第七条 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办公室,作为学院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主要职责有:
(1)负责学院招生工作的策划和实施。
(2)科学合理制定分省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
(3)制定切实可行的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开展招生宣传、新生录取等各项工作。
(4)设置好学院高考录取场地,做好新生录取系统的建立、维护、保密、应急等工作,保证高考录取顺利进行。
(5)协助有关部门共同做好新生报到工作和录取数据库的核对工作,及时做好未报到学生的退档工作和新生录取名册等资料的移交工作。
(6)及时上报年度招生计划执行情况及下年度招生计划建议数,做好招生工作总结。
(7)进行有关招生工作的调查研究。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八条 学院在省教育厅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根据学院发展规划,综合考虑社会需求和毕业生就业等情况制定分专业、分类型招生计划,报省教育厅审核备案后,由省教育厅下达。
第九条 分类考试招生仅在陕西省内开展,招生计划以陕西省教育厅下达为准。
第五章 入学申请及考核办法
第十条 申请参加高职分类考试招生的考生必须已参加2020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以下简称普高生)或参加2020年陕西省普通高校职业教育单独招生考试报名(以下简称“三校生”),且符合资格要求。
第十一条 符合条件的考生必须于2020年4月30日9∶00至5月8日17∶00之间,登录陕西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sxsksglzx.com)或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网址:http://www.sneac.com),根据我院单独考试招生计划和招生章程,依据本人意愿向我院提出入学申请。
在向我校提出入学申请前,考生须登录省教育考试院网站观看机测视频,并确定本人拟报考的专业类。
第十二条 2020年陕西省高职教育分类考试招生,仍采取“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职业适应性(技能)测试校际联考成绩”或“文化素质计算机测试校际联考成绩+职业适应性(技能)测试校际联考成绩”考核评价方式,测试满分为500分。其中,文化素质计算机测试校际联考为300分,职业适应性(技能)测试200分,测试时间均为50分钟。
普通高中生使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作为文化素质测试成绩。“三校生”及其他不具有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考生,使用文化素质计算机测试校际联考成绩。
职业适应性(技能)测试采取分专业类观看机测视频并参加计算机测试的方式进行。文化素质计算机测试校际联考成绩和职业适应性(技能)测试成绩在各高职院校间通用。因此,我校高职综合评价招生不再对“三校生”进行文化素质单独测试。
已向我校提出申报的考生均须参加职业适应性(技能)测试,“三校生”及其他不具有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考生还须参加文化素质计算机测试,两项测试均实行校际联考(以下统称校际联考)。
第十三条 校际联考的考生须于2020年5月17日8:00至5月21日18:00,登录陕西省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校际联考报名系统(http://flks.gfxy.com/cero/ssOnline.do?login)进行网上报名。
第十四条 校际联考于2020年5月20日至5月28日进行,考生须按照报名时预约的考点及时间参加考试。考生凭准考证和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可参加考试。
我校考点开考专业类为:1.护理、公共卫生与健康管理类;2.食品工业类;3.计算机类;4.电子信息类;5.财经商贸类1 类;6.财经商贸类2;7.旅游类;8.汽车制造类;9.教育与体育类;10.土建施工类; 11.林业类。
考生可参加1个或多个专业类的职业适应性(技能)测试,但每个专业类的职业适应性(技能)测试只能参加1次。每个专业类职业适应性(技能)测试主要考察考生的人文通识知识、职业兴趣取向及潜质、机测视频中的知识点。
考点地址:西安市高新区草堂街道草堂北路1号西安健康工程职业学院大数据中心
防疫要求:按照《西安健康工程职业学院2020年高职分类考试招生疫情防控预案》执行,来校测试考生需全程佩戴医用口罩,考生进入考场前测量体温、信息登记、全程监控录像,我校工作人员全程佩戴工作证、医用口罩上岗,并对电脑设备和办公用品采取定时消毒。
第十五条 我院于2020年5月31日17:00前,将预录取考生信息报送省教育考试院,并在我院官网招生栏目上进行公示。
第十六条 被我院预录取者于2020年6月1日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到我校报到注册,进行现场确认,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我校录取资格。
第十七条 我院于2020年6月4日至5日,到省教育考试院为已报到注册新生办理正式录取备案手续。
第六章 录取规则
第十八条 普通高中生总成绩(综合评价总分)=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职业适应性(技能)测试校际联考成绩。
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换算按照A=50分,B=45分,C=40分,D=35分规则,6科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不含通用技术)折算总成绩为考生文化素质测试成绩。
“三校生”和高中同等学力学生总成绩=文化素质计算机测试校际联考成绩+职业适应性(技能)测试校际联考成绩,总分为500分(文化素质计算机测试校际联考为300分,职业适应性(技能)测试校际联考成绩为200分)。
对报考同一专业、具有不同文化素质测试成绩(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或文化素质计算机测试校际联考成绩)的考生,要分别排队录取。
第十九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以《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为基本原则。对于高考体检结果或学校体检复查结果不符合前述规定或要求的考生,学校可取消其被预录取或录取资格,也可按照规定调整其被预录取或录取的专业。
第二十条 严格遵守教育部和省教育考试院有关招生录取工作的政策和规定. 我校对入学申请者按各专业的综合评价总分由高分到低分排序的办法进行录取,对报考同一专业、具有不同文化素质测试成绩(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或文化素质计算机测试校际联考成绩)的考生,要分别排队录取。
第七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一条 我校严格按照陕西省教育厅、省物价局有关文件精神确定收费标准。2020年学费执行标准以学校备案文件为准。
第八章 奖、贷学金及困难学生资助措施
学院实行“奖学金、助学金、生源地助学贷款、困难补助、减免学费”等资助措施,在注册报到时开通“绿色通道”,保证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入学。
第二十二条 奖助学金
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
学院奖学金:特等奖3000元/年,一等奖1000元/年,二等奖600元/年,三等奖300元/年。
优秀学生干部:500元/年。
第二十三条 生源地助学贷款:我院属于陕西省教育厅确定的可以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的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考生可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每人每年不超过8000元。
第二十四条 勤工助学:学校为贫困生提供劳动岗位并根据表现发放报酬500元-1500元/月。
第九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新生入学后,学院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入学资格复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六条 学生按专业教学计划修完所学课程并通过相关考试,由我院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校专科学历毕业证书(教育部网上统一电子注册,学信网上可查询)。
第二十七条 在招生咨询过程中,我院咨询人员的意见、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参考,不属于学院录取承诺。
第二十八条本章程经我院招生工作委员会审定,上报省教育厅审核通过后公布。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以国家教育部及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有关政策规定为准,西安健康工程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西安健康工程职业学院
2020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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