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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南民族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25年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信息来源:作者:发布时间:2025-02-19浏览量:
黔南民族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25年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填报代码:004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的规定,特制定黔南民族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25年分类考试招生章程。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25年普通高等教育的分类考试招生工作。图片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黔南民族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
办学层次:专科学校性质:公办
学校地址:杉木湖校区(校本部):贵州省黔南州都匀市匀东镇杉木湖大道东段11号
青云湖校区:贵州省黔南州都匀市匀东镇青云湖大道东段9号
黔南民族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是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是教育部、卫生部首批“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改革试点院校、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学校、全国国防教育特色学校、贵州省高水平高职院校立项建设单位、贵州省人才基地、黔南州人才基地等。校园总占地面积1118亩,校舍面积31.28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47亿元,纸质图书80.7万册,教学医院、实习医院和企业等实习基地144家,直属附属医院4所(其中三甲医院2所)。现有教职工684人(含附院),研究生以上学历教师213人,高级职称教师306人,全国优秀教师1人,省管专家1人,省级优秀教师2人,省级职教名师4人。建有7个二级系部,开设19个专业(专业方向),面向全国24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学校成立由党委书记、校长任双组长的分类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招生工作的副校长、分管教务工作的副校长和其他校领导担任副组长,行政部门主要负责人和各系书记、主任为小组成员,负责此次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领导、组织、管理和处理考试期间发生的重大问题。同时成立由分管教务工作副校长担任组长的考务工作组,招生就业处、教务处、学生处、总务处、保卫处、各系主要负责人以及相关人员为小组成员,具体负责考试工作的组织实施和处理相关问题。第五条 学校成立以学校纪委书记为组长的监督组,纪委工作人员以及有关人员为小组成员,负责此次考试工作全过程的监督,确保此次分类考试招生录取工作公平、公正、公开。图片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六条 招生计划详见贵州省招生考试院公布的2025年贵州省高职(专科)分类考试招生专业目录。图片
第五章 报名时间、方式及流程
第七条 报名条件
一、思想政治品德考核“高中类”“中职类”考生,由考生就读(原就读)普通高中(中职)学校考核评价;退役军人考生,由退役军人事务管理部门考核评价;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高素质农民,由在我省常住地的乡镇、街道服务中心考核评价;企业员工、基层农技人员,由所在企业(单位)考核评价。符合《贵州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的考生方可报考。
二、报考类型分类考试招生分为面向普通高中毕业生的“高中类”,面向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的“中职类”,面向我省户籍的退役军人和我省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企业员工、基层农技人员的“专项类”三种类型。报名流程及高中类、中职类报考人员资格按照《贵州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黔教发〔2024〕27号)执行。“专项类”报考人员为我省户籍退役军人,以及我省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企业员工和基层农技人员。农民工、企业员工至少在我省务工(工作)6个月,高素质农民须有我省经营管理型、专业生产型、技能服务型三大类型人才培训经历,下岗失业人员须进行失业登记,基层农技人员聘任岗位为专业技术岗。考生只能选择其中一类报考。
三、报考对象及资格
(一)高中类:满足我省报名条件;取得普通高中毕业证;2023届及以往高中毕业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须完成11门课程考试,考试成绩8门课程达到C等及以上等第;2024届、2025届高中毕业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须完成10门课程考试,每个科目须达到合格。
(二)中职类:满足我省报名条件;取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证。
(三)专项类:满足我省报名条件。
1.退役军人:身份证、学历证明(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退出现役证》、我省户口簿等相关证明材料。
2.农民工:身份证、学历证明(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我省户口簿或我省居住证明、在黔务工6个月及以上证明材料(包括劳动合同、在黔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清单、社区居住证明等)。
3.下岗失业人员:身份证、学历证明(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我省户口簿、失业登记证明等。
4.企业员工:身份证、学历证明(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我省户口簿或我省居住证明、在黔务工6个月及以上证明材料(包括劳动合同、在黔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清单、银行工资流水等)。考生在报名前需开通工资发放银行的网上银行功能,手机上下载该银行APP。
5.高素质农民:身份证、学历证明(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我省户口簿、参加我省农业农村部门组织的高素质农民培训证书。
6.基层农技人员:身份证、学历证明(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我省户口簿、所在单位证明。
四、参加学校分类考试招生的高中毕业生和中职毕业生,均须参加各市(州)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普通高考体检。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企业员工和基层农技人员均须参加学校组织的体检。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检查按照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和省残疾人联合会的相关规定执行。
五、五官端正、身心健康、口齿清楚、无纹身、无精神病史、无听力障碍及无影响履行相关专业职责的残疾或者功能障碍等。根据医学类专业培养要求和就业岗位需求,凡有聋哑、肢体残疾、传染病、癫痫病史、精神病史、纹身等的考生,请谨慎报考。学校医学类、药学类专业不招收色盲、色弱学生,凡经录取的医学类、药学类专业考生在新生入学体检复查中发现有色盲、色弱的,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和入学资格。
六、报考护理、护理(中医护理方向)、护理(老年护理方向)专业(专业方向)考生身高要求:建议男生身高不低于165厘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55厘米,不在此区间内考生可能会影响后期就业,需慎重填报。医学美容技术专业为生活美容方向,建议女生报考。
七、新生入校后将进行体检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学籍;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根据相关规定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八条 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第一次填报时间为2025年3月10日09:00至3月14日18:00,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登录贵州省招生考试院网站,根据贵州省招生考试院公布的《分类考试招生专业目录》和《黔南民族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25年分类考试招生章程》填报志愿。二、志愿设置分类考试招生录取实行院校专业志愿,以网上填报志愿录取的方式进行,考生可填报一所学校的六个专业志愿和选择服从调剂选项。
三、征集志愿按照贵州省招生考试院公布的征集志愿时间,符合报考条件未被录取的考生,可登录贵州省招生考试院网站,根据贵州省招生考试院公布的招生专业缺额情况和《黔南民族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25年分类考试招生章程》参加征集志愿,考生可填报学校六个专业志愿和选择服从调剂选项。若第一次录取计划完成,将不再征集志愿。征集志愿录取成绩原则上使用第一轮录取时成绩,对跨专业参与征集志愿的考生,学校可重新组织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
第九条 考试时间及内容
一、资格审核时间
(一)报考学校分类考试招生的“中职类”考生须于2025年3月20日09:00-16:00持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张小二寸蓝底相片、中职毕业证书原件或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学籍证明须为原件)到学校杉木湖校区进行考试资格审查、体检、领取准考证。
(二)报考学校分类考试招生的“高中类”考生须于2025年3月20日09:00-16:00持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张小二寸蓝底相片到学校杉木湖校区进行考试资格审查、体检、领取准考证。
(三)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须持相关证明材料到学校招生就业处进行免试资格审查确认。
(四)报考学校分类考试招生的“专项类”考生须于2025年3月20日9:00-16:00持考试报名材料到学校杉木湖校区进行考试资格审查和身体检查。报考口腔医学专业的企业人员或农民工除须提供报名资格所需的材料外,还须提供就读口腔医学技术专业期间的盖有就读学校公章的成绩单原件。
(五)未通过考试资格审查的考生不能参加考试,通过考试资格审查的“高中类”“中职类”“专项类”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到学校参加学校组织的职业技能测试或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具体考试时间、地点等安排详见准考证。请考生认真阅读准考证并按时参加考试,未按时参加考试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一切后果均由考生自负。
(六)征集志愿考生到学校进行现场考试资格审查、体检、领取准考证时间详见学校官网另行通知。
(七)“专项类”考生报名时间为2025年1月7日00:00至10日24:00,报名地点为考生户籍所在地或常住地县级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名点。
(八)各类别考生应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和提交各类材料,如因未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或提交虚假材料造成无法考试或其他后果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二、测试时间及地点
(一)高中类: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面试)时间为2025年3月22日(星期六)上午09:00开始;测试地点为黔南民族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杉木湖校区,具体考场详见准考证和考场分布图。
(二)中职类:专业能力测试(笔试)时间为2025年3月22日(星期六)上午09:00开始,技术技能测试(面试实操)时间为2025年3月23日(星期日)上午09:00开始。中职类所有专业的专业能力测试地点为黔南民族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杉木湖校区。中职类医学影像技术、口腔医学技术专业技术技能测试地点为黔南民族医学高等专科学校青云湖校区,中职类除医学影像技术、口腔医学技术专业以外的其他专业的专业技术技能测试地点为黔南民族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杉木湖校区,具体考场详见准考证和考场分布图。
(三)专项类: 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企业员工和基层农技人员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面试)时间为2025年3月22日(星期六)上午09:00开始;测试地点为黔南民族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杉木湖校区。测试时间暂定,具体考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考生可登录我校官网查询考试通知,请填报我校的考生时刻关注我校官网公布的测试时间通知,无论何种原因,错过考试,一切后果自行承担。
第六章 录取原则
第十条 录取原则
一、学校严格遵守教育部和贵州省招生考试院的有关招生录取工作政策和规定,坚持“阳光招生”,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按照“公平竞争、公开选拔、公开程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录取。
二、学校各专业分类招生考试成绩互认,按照“分数优先(以考生总成绩为准)”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按照考生的专业志愿顺序依次择优录取,若总分相同,按文化素质(文化综合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录取,若文化素质(文化综合考试)总成绩再相同,将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成绩,进行择优录取。若考生所报专业志愿都不满足时,学校将根据考生是否服从专业调剂及各专业录取情况进行专业调整。对总分低或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学校将做退档处理。
三、录取成绩
(一)“高中类”考生:录取成绩由“文化素质+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成绩组成,其中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成绩满分100分。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考生的“文化素质成绩”为“学业水平考试11门科目原始成绩之和×2/3÷11”,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考生的“文化素质成绩”为“合格性考试10门科目原始成绩之和÷10”。录取成绩满分100分,其中文化素质成绩占40%、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成绩占60%。(二)“中职类”考生:录取成绩由“文化综合考试”和“职业技能测试”成绩组成,其中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满分100分。录取成绩满分100分,其中文化综合考试成绩占40%、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占60%。文化综合考试成绩换算公式为:《文化综合》考试卷面成绩÷3。职业技能测试包括专业能力测试和技术技能测试,专业能力测试占50%、技术技能测试占50%。
(三)“专项类”考生:录取成绩满分100分,以“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成绩为依据。(四)“高中类”考生没有文化素质成绩或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成绩的、“中职类”考生(中高职贯通培养考生和享受录取免试政策考生除外)没有文化综合考试成绩或职业技能测试成绩的、“专项类”考生(享受录取免试政策考生除外)没有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成绩的,一律不得参加录取。
四、分类考试招生录取实行分段录取。
“中职类”“专项类”考生,首先进行享受录取免试政策考生的录取,然后进行其他考生录取。第一轮录取结束后,公布未完成的招生计划,进行征集志愿录取。征集志愿录取结束后仍未完成的招生计划,不再征集志愿。第一轮录取和征集志愿录取时,学校根据贵州省招生政策和《黔南民族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25年分类考试招生章程》规定的录取规则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报贵州省招生考试院审核后录取。五、免试录取条件(一)在校期间获教育部牵头举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贵州省教育厅牵头举办的贵州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二等奖及以上的中职生可免于参加文化综合考试和职业技能测试进入学校相同或相近专业学习。
(二)服役期间获得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退役军人,经本人申请可免于参加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并进入学校学习。该类考生若报名参加非“专项类”考试,视为自愿放弃免试资格。(三)享受免试政策的考生名单,将在贵州省招生考试院网站进行公示。第十一条 经学校公示确认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2025年全国普通高考的考试。图片
第七章 收费标准及奖助学政策
第十二条 严格按贵州省物价主管部门批准的项目及标准执行。第十三条 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等,并严格按照《黔南民族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国家奖学金管理实施细则》《黔南民族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实施细则》《黔南民族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实施细则》发放给符合评审标准的学生。第十四条 学校开通绿色通道保障入学,对贫困学生执行国家助学金、教育精准扶贫、勤工俭学、社会资助、困难补助以及学费缓、减、免等资助政策,各类人员相关奖助学金、学费减免等资助政策按现行规定执行。图片
第八章 学历证书的颁发
第十五条 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发给国家承认学历的、经教育部学籍、学历电子注册的黔南民族医学高等专科学校专科毕业证书,并以此具印。图片
第九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招生政策执行。
第十七条 本章程由黔南民族医学高等专科学校负责解释。第十八条 联系方式联系人:龙老师、冯老师、吴老师联系电话:0854-8519055、8516321传  真:0584-8519055学校网址:http://www.qnmc.cn邮  编:558000详细地址:贵州省黔南州都匀市匀东镇杉木湖大道东段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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