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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医药职业学校2023年11月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公告

信息来源:作者:发布时间:2023-11-03浏览量:
广州市医药职业学校2023年11月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公告
通知
一、认定职业(工种)范围
医药商品购销员(中药调剂员)四级
药物制剂工四级
二、认定考试时间
(一)医药商品购销员(中药调剂员)四级
2023年11月26日
(二)药物制剂工四级
2023年11月19日
三、报考条件
11月前已参加培训或报考资料审核通过的考生,按现行国家职业标准完成申
报,11月1日后报考的考生严格按照粤技服〔2023〕51号关于执行《国家职业标准编制技术规程(2023年版)》文件的条件申报。
基本文化程度:医药商品购销员(中药调剂员)四级-高中毕业(或同等学
力);药物制剂工四级-初中毕业。
医药商品购销员(中药调剂员)四级报考条件:
根据粤技服〔2023〕51号关于执行《国家职业标准编制技术规程(2023年版)》文件报考要求,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四级/中级工:
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3年。
3、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技工院校或中等及以上职业院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注:按照最新的职业技能申报条件,动态更新。
药物制剂工四级报考条件:
根据粤技服〔2023〕51号关于执行《国家职业标准编制技术规程(2023年版)》文件报考要求,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四级/中级工:
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3年。
3、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技工院校或中等及以上职业院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注:按照最新的职业技能申报条件,动态更新。
四、申报材料
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省社会培训评价组织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报考工作业务指引(试行)>的通知》(粤技服〔2021〕151 号)文件要求,需提供以下材料:
(一)广东省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个人申报表(详见附件1)。
(二)身份证件。有效身份证件为:身份证、广东省社保 卡或居住证、军官证、港澳台地区人士凭港澳台地区身份证或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外籍人士凭外国护照。
(三)学历证明。包括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或学校开具的在校证明等。
(四)从事本职业(工种)年限书面承诺材料(可参考附件2):考生须在《广东省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个人申报表》对工作经历的真实性进行承诺并签名确认。
(五)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申报条件中要求具备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的,应提供相应证书。
(六)相片。电子相片或纸质相片一张。相片要求:近半年1寸白底彩照。
以上证件需提交原件和复印件,报考时须核验原件留复印件。
五、收费标准
参照《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改革我省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粤发改规〔2019〕3 号) 和《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明确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实施的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粤人社规〔2019〕26 号)制定收费标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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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认定工作组织实施
(一)报名和缴费具体流程和方式:
1、报名具体流程和方式:携带有关申报材料到我校(广州市白云区凤凰大道298号)招生就业指导科或到我校指定的集体报考点提交(考试日期前15天)→报考资格审核(考试日期前13天)→缴费(考试日期前10天)→打印准考证(考试日期前5天)→考试。
2、缴费具体流程和方式:考试日期前10天,经报考资格审核后,可在报名现场或经我校指定的线上方式进行缴费。
(二)考试时间及考点安排情况:
1、考试时间:
(1)医药商品购销员(中药调剂员)四级
2023年11月26日
(2)药物制剂工四级
2023年11月19日
2、考点为广州市医药职业学校,具体考场详见准考证。
(三)考试方式:理论采用机考,实操采用技能操作。
七、成绩公布及复核
 (一)成绩公布:于考后一周内在广州市医药职业学校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业务保障系统网站(http://gzyy.zhhn100.com/)进行公示查询。
(二)成绩复核:考生对个人成绩有异议的,请于成绩公示期间前提出书面复核申请,书面复核申请填写《广东省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广州市医药职业学校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成绩复核申请表》(详见附件3),打印后由本人签名提交纸质版,逾期则视为同意该结果。
八、证书管理
(一)证书发放流程和方法:人社部中心人社部中心把证书信息上传到“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系统(国网)→由广州市医药职业学校按照《转发关于进一步规范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样式及有关工作的通知》(粤技服〔2021〕5 号)文件要求印制职业技能等级证书→通知有关考生领取证书→邮寄或自取。
(二)证书遗失补办流程:本人携带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并填写《证书遗失补办申请表》(附件4)→提交以上资料到广州市医药职业学校申请→由广州市医药职业学校重新印制职业技能等级证书→通知申请人领取证书→邮寄或自取。
九、其他事项
1.如遇国家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政策调整或特殊情况需要变更认定时间和场地的另行告知。
2.缺考考生的处理办法:考生在当个科目考试开始后三十分钟内无法凭有效身份证件等进入考场的,当个科目考试视为缺考,且当个科目成绩为不及格。
3.补考要求:考试单科不合格可在成绩公布日始1年时间内完成1次补考,1年内单科合格成绩有效。
4.报考考生须签订《个人诚信承诺书》(附件5),对已上报的个人信息真伪进行负责,考生资料审核不设截止时间,一经发现有虚假资料的,考生将被取消考试资格和申报资格;如已参加评价考试者则会取消当次考试所有科目成绩;如已获得证书者被注销证书数据检索及追缴已获得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归还证书给本校。同时,将实时登记考生诚信记录,由此所造成的一切法律后果和责任将由考生个人承担。
5.考试管理规范
(1)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市人社部门对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的相关规章制度执行认定工作流程,切实加强考试保密管理和信息安全管理,将保密责任落实到人,杜绝泄密事件发生。一旦发现泄密行为,将严肃查处并追究当事人责任。
(2)严格按照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申报条件,认真审核考生报考资料。对在报名过程中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考生考试资格。
(3)严肃考试和考场纪律,强化对考务各个环节的合规管理和风险防控,杜绝个人和有组织的舞弊行为发生。一旦发现违反考试和考场纪律行为,将严肃查处并追究当事人责任。
十、联系方式
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对外业务咨询电话:13535295504(梁老师)
举报投诉电话:020-86421009
附件:1.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个人申请表
2.工作年限承诺书
3.广东省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广州市医药职业学校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成绩复核申请表
4.证书遗失补办申请表
5.个人诚信承诺书
声明:以上信息均来源于互联网,卫校升学网整理发布仅供参考,以上学校相关内容均不代表卫校升学网意见。考生填报志愿请以省教育考试院或学校官方最新公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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