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梓潼县卫生健康局乡镇卫生院考核招聘!--卫校升学网
信息来源:作者:发布时间:2020-01-07浏览量:次
因工作需要,我县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乡镇卫生院专业技术人员2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面向全国招聘符合本公告和《梓潼县2020年乡镇卫生院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的人员。其中,持有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历、学位的境外留学人员和赴台陆生不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限制,境外留学人员和赴台陆生必须在报名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等证书;其他报考者必须在报名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规培证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提供岗位所要求的证书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报考,责任自负。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年满18周岁。
2.符合绵阳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回避的有关规定
3.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4.符合《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的具体岗位资格条件。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和“专业”两栏分别相符(“专业”一栏为具体专业名称,非学科类);报考者本人有效学位证应与本人有效毕业证相匹配,其所载学位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位”资格要求相符;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5.本次考核招聘的人员实行最低服务期制度,招聘人员应承诺自本人与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生效之日起,自愿在招聘单位工作5周年及以上方可按有关规定申请流(调)动到其他事业单位。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在各级人事考试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
7.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截至2020年1月13日)。
8.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9.梓潼县行政区划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得报考。
10.有违反其他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20年1月13日-2020年1月16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2.报名方式:本次考核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不进行网络报名。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不能兼报。
3.报名地址:梓潼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地址:梓潼县城北新区4号楼2-50,联系电话:0816-8221496),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初审。
(二)报名所需资料
1.《梓潼县2020年乡镇卫生院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1份(须电脑打印,粘贴1寸证件照)。
2.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有效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须用相匹配的毕业证和学位证,同时满足报考岗位的学历、专业和学位条件)。
4.岗位有职称、执业资格要求的,须提供职称、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5.规培生须提供国家或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6.境外留学人员和赴台陆生报考的,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几种特殊报考对象,还须具备以下手续:
(1)委培生、定向生,须提供由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2)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报考者所提供的报名信息,应与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专业、年龄等资格条件相符;因不符而被取消报考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四、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的资格初审、综合考察时的资格复审和聘用确认三个环节,在招考和聘用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均取消报考者报考或聘用资格。
五、考核
本次考核招聘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评考生的专业知识水平、工作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总分为100分。
通过资格审查合格领取《面试通知书》的考生名单预计于2020年2月11日左右在绵阳人事考试网、梓潼县人民政府网公布。面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面试通知书》。领取《面试通知书》时按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费80元。
特别提示:如同一职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达到50人以上的,采取专业笔试方式进行初选,根据专业笔试成绩按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考核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考核人员。专业笔试成绩不计入面试成绩。
面试成绩于面试工作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绵阳人事考试网、梓潼县人民政府网公告(含面试成绩、排名及是否进入体检)。
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能参加体检,不能确定为聘用人员。
六、体检
(一)根据岗位招聘人数,按照报考者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如岗位进入体检的最后一名考生面试成绩出现并列,则进行加试。
(二)体检有关要求和具体事项将在绵阳人事考试网、梓潼县人民政府网另行公告,一律按公告通知为准,不再电话通知,请报考者注意查看。
(三)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国家、省以及行业、岗位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申请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四)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和体检不合格等情况出现的空额是否递补,由梓潼县卫生健康局提出申请并报梓潼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定。如需递补,按该岗位报考者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考生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得递补)。
(五)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报考者承担。
七、选岗与综合考察
体检结束后,由梓潼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梓潼县卫生健康局组织考生按照面试成绩高低进行选岗确定招聘单位。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综合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核实是否符合招聘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
对考察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取消其聘用资格。因考察不合格、自动放弃或因报考者个人原因导致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无法对其进行考察出现的空额是否递补,由招聘单位报请主管部门、梓潼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定。如需递补,按该岗位报考者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考生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得递补)。递补人员体检合格后,对其进行综合考察。
八、公示
考核、体检、综合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在绵阳人事考试网、梓潼县人民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或调查线索。
拟聘人员公示结束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且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后,因各种原因产生的空额,均不再递补。
九、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应在公示期满30日内将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及相关材料送交招聘单位,未经招聘单位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同意,逾期未交上述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负责对报考者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并将拟确认人员的相关材料报梓潼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梓潼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按照有关规定和本公告以及招聘单位报送的审核确认材料,对拟聘用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核确认。在审核确认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如系报考者提供虚假证件或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资格审查通不过的,不予上报市人社局聘用备案。通过审核确认的人员,取得聘用资格,按相关规定予以办理聘用手续。
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时间以招聘单位通知为准)到单位报到,并按照有关规定签订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的聘用合同。未经招聘单位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
此次公开招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的规定,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十、纪律与监督
1.为保证此次公招工作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2.在招考的任何环节,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已经被聘用的予以解聘,并对相关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规定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招聘单位负责人和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在办理招聘工作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十一、特别提示
(一)本次招聘事宜有关公告在绵阳人事考试网、梓潼县人民政府网发布。因考生未登录相关网站仔细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考核、体检、综合考察、聘用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二)请考生确保联系方式准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负责。
(三)本次考核招聘岗位的具体条件要求由梓潼县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有关考核招聘政策、招聘程序等事宜由梓潼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梓潼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16-8221496;
梓潼县卫生健康局:0816-8213690。
监督电话:
梓潼县纪委监委:0816-8222029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面向全国招聘符合本公告和《梓潼县2020年乡镇卫生院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的人员。其中,持有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历、学位的境外留学人员和赴台陆生不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限制,境外留学人员和赴台陆生必须在报名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等证书;其他报考者必须在报名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规培证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提供岗位所要求的证书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报考,责任自负。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年满18周岁。
2.符合绵阳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回避的有关规定
3.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4.符合《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的具体岗位资格条件。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和“专业”两栏分别相符(“专业”一栏为具体专业名称,非学科类);报考者本人有效学位证应与本人有效毕业证相匹配,其所载学位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位”资格要求相符;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5.本次考核招聘的人员实行最低服务期制度,招聘人员应承诺自本人与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生效之日起,自愿在招聘单位工作5周年及以上方可按有关规定申请流(调)动到其他事业单位。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在各级人事考试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
7.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截至2020年1月13日)。
8.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9.梓潼县行政区划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得报考。
10.有违反其他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20年1月13日-2020年1月16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2.报名方式:本次考核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不进行网络报名。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不能兼报。
3.报名地址:梓潼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地址:梓潼县城北新区4号楼2-50,联系电话:0816-8221496),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初审。
(二)报名所需资料
1.《梓潼县2020年乡镇卫生院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1份(须电脑打印,粘贴1寸证件照)。
2.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有效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须用相匹配的毕业证和学位证,同时满足报考岗位的学历、专业和学位条件)。
4.岗位有职称、执业资格要求的,须提供职称、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5.规培生须提供国家或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6.境外留学人员和赴台陆生报考的,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几种特殊报考对象,还须具备以下手续:
(1)委培生、定向生,须提供由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2)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报考者所提供的报名信息,应与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专业、年龄等资格条件相符;因不符而被取消报考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四、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的资格初审、综合考察时的资格复审和聘用确认三个环节,在招考和聘用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均取消报考者报考或聘用资格。
五、考核
本次考核招聘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评考生的专业知识水平、工作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总分为100分。
通过资格审查合格领取《面试通知书》的考生名单预计于2020年2月11日左右在绵阳人事考试网、梓潼县人民政府网公布。面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面试通知书》。领取《面试通知书》时按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费80元。
特别提示:如同一职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达到50人以上的,采取专业笔试方式进行初选,根据专业笔试成绩按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考核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考核人员。专业笔试成绩不计入面试成绩。
面试成绩于面试工作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绵阳人事考试网、梓潼县人民政府网公告(含面试成绩、排名及是否进入体检)。
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能参加体检,不能确定为聘用人员。
六、体检
(一)根据岗位招聘人数,按照报考者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如岗位进入体检的最后一名考生面试成绩出现并列,则进行加试。
(二)体检有关要求和具体事项将在绵阳人事考试网、梓潼县人民政府网另行公告,一律按公告通知为准,不再电话通知,请报考者注意查看。
(三)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国家、省以及行业、岗位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申请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四)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和体检不合格等情况出现的空额是否递补,由梓潼县卫生健康局提出申请并报梓潼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定。如需递补,按该岗位报考者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考生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得递补)。
(五)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报考者承担。
七、选岗与综合考察
体检结束后,由梓潼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梓潼县卫生健康局组织考生按照面试成绩高低进行选岗确定招聘单位。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综合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核实是否符合招聘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
对考察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取消其聘用资格。因考察不合格、自动放弃或因报考者个人原因导致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无法对其进行考察出现的空额是否递补,由招聘单位报请主管部门、梓潼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定。如需递补,按该岗位报考者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考生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得递补)。递补人员体检合格后,对其进行综合考察。
八、公示
考核、体检、综合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在绵阳人事考试网、梓潼县人民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或调查线索。
拟聘人员公示结束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且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后,因各种原因产生的空额,均不再递补。
九、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应在公示期满30日内将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及相关材料送交招聘单位,未经招聘单位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同意,逾期未交上述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负责对报考者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并将拟确认人员的相关材料报梓潼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梓潼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按照有关规定和本公告以及招聘单位报送的审核确认材料,对拟聘用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核确认。在审核确认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如系报考者提供虚假证件或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资格审查通不过的,不予上报市人社局聘用备案。通过审核确认的人员,取得聘用资格,按相关规定予以办理聘用手续。
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时间以招聘单位通知为准)到单位报到,并按照有关规定签订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的聘用合同。未经招聘单位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
此次公开招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的规定,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十、纪律与监督
1.为保证此次公招工作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2.在招考的任何环节,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已经被聘用的予以解聘,并对相关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规定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招聘单位负责人和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在办理招聘工作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十一、特别提示
(一)本次招聘事宜有关公告在绵阳人事考试网、梓潼县人民政府网发布。因考生未登录相关网站仔细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考核、体检、综合考察、聘用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二)请考生确保联系方式准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负责。
(三)本次考核招聘岗位的具体条件要求由梓潼县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有关考核招聘政策、招聘程序等事宜由梓潼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梓潼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16-8221496;
梓潼县卫生健康局:0816-8213690。
监督电话:
梓潼县纪委监委:0816-8222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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