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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卫生职业学院2020年单独招生录取办法、录取规则及要求

信息来源:作者:发布时间:2020-04-22浏览量:
北京卫生职业学院2020年单独招生录取办法、录取规则及要求
北京卫生职业学院录取办法

学院成立由主要领导组成的自主招生领导小组及各具体工作组,负责按照上级要求和批准的招生计划进行招生。自主招生分为考生报名、学院择优录取、社会公示、上报审批、正式录取等阶段。学院择优录取过程: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满为止。
北京卫生职业学院录取规则
1、以“公平公正,公开透明,择优录取,接受监督”为原则,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检查合格,通过我院自主招生办法获取资格,达到录取条件。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可提出免试入学申请(考生于5月5日-7日可登陆报名系统查询免试申请审核结果),经学院审核通过的考生,核算成绩计100分(满分100分)且免面试,综合成绩核定计为200分(满分200分)。
(1)高中应届毕业生高中阶段语文、数学、外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均合格,且报考中药学专业考生化学、生物成绩合格,报考其它专业考生物理、化学成绩合格者;
(2)高中往届毕业生会考成绩语文、数学、外语任意两科B级(含)一科C级(含)及以上者;
(3)三校生应届及往届毕业生中职阶段最后一次语文、数学、外语考试成绩按照百分制核算均在85分(含)及以上者;
(4)在高中或中职阶段取得北京市政府奖学金、市级三好学生、市级优秀学生干部、市级优秀团员荣誉称号者;
(5)获得国家级、市级相关专业技能大赛一、二、三等奖者;
(6)退役士兵。
3、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核算成绩将计90分(满分100分)。
(1)高中应届毕业生高中阶段语文、数学、外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均合格者;
(2)高中往届毕业生会考成绩语文、数学、外语均在C级(含)及以上者;
(3)三校生应届及往届毕业生中职阶段最后一次语文、数学、外语考试成绩按照百分制核算,均在60分(含)及以上者;
(4)已取得相关专业职业资格证者。
4、对于不符合以上条件的考生或无法提供相应成绩、获奖材料的其他类考生,核算成绩将计80分(满分100分)。
5、依照相关政策,按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且适当照顾农村户口考生。依据考生综合成绩,划定城市户口与农村户口考生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且农村户口考生的最低分数线不得低于城市户口考生的最低分数线10分。如农村户籍未完成招生计划时,剩余招生计划转入城镇户籍考生。
6、依据综合成绩排名确定录取名单,如遇考生综合成绩相同,则对面试成绩高者进行录取,如符合免试入学的报名考生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学院将根据情况,对原符合免试的考生增加面试,并根据最后的成绩择优录取,上报市教委、市高招办审批,将录取结果及时公布在学院网站上向社会公示。
7、根据市教育考试院规定,考生被我院录取后,不得再参加今年的普通高考;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在参加今年普通高考之后,继续填报我院专科普通批次志愿。
8、学院将于5月底发放录取通知书,安排新生报到(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了解更多卫校招生详情>>>北京卫生职业学院2020年高职自主招生章程
声明:以上信息均来源于互联网,卫校升学网整理发布仅供参考,以上学校相关内容均不代表卫校升学网意见。考生填报志愿请以省教育考试院或学校官方最新公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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