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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口职业技术学院关于招生通知

信息来源:作者:发布时间:2020-07-01浏览量: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
做好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
豫教招办〔2020〕72号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招生考试委员会、教育局,各高等学校:
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选拔和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经党中央、国务院同意,2020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以下简称高考)延期一个月举行,考试时间为7月7日至8日。各地各高校要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今年高考工作的决策部署,深入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按照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积极稳妥推进高考改革,进一步加强考试招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切实保障广大考生和涉考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切实保证高考公平公正,确保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工作安全、有序实施。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9〕4号)、《教育部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稳妥做好2020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电〔2020〕150号)精神,我省结合实际制定了《河南省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现印发给你们,并就做好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请一并认真执行:
一、切实做好考试组织疫情防控工作
1.提高政治站位。高考是我国社会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关系国家人才选拔,关系社会公平,关系学生和家庭切身利益,2020年高考面临特殊形势,是在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坚决夺取脱贫攻坚战全面胜利大背景下的一次高考,是在确保打赢疫情防控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总体部署下的一次高考。我省高考规模大、人数多、人员交叉聚集,形势严峻复杂,确保广大考生和涉考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责任重大,不可有丝毫麻痹和懈怠。要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及党中央、国务院和教育部、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科学研判工作中可能存在的重大风险,抓紧抓实抓细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各项举措,切实维护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2.做好疫情防控。按照疫情防控属地管理原则,各级招委会要在当地党委和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统筹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和高考工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同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及其他有关部门,依法、科学、精准、因地制宜制定组考防疫实施方案和应急预案,报当地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审定后实施。
要对所有考生进行健康状况监测。强化学校直接责任,在校就读考生由就读学校负责从考前第14天开始,进行每日体温测量、记录和健康状况监测;未在校就读的考生,由县(市、区)报名点负责做好健康排查和监测,了解学生及家庭成员健康状况,掌握考生行踪、接触史,考生领取准考证时出示全省通用的个人绿色“健康码”;未返校的对口考生和专升本考生,须提前7天返校,由就读学校集中“封闭”管理,做好健康排查和检测。考生健康情况要按照要求每日进行上报,考前第14天和考前第3天,由当地招生考试机构会同卫生健康部门对所有考生进行健康状态数据筛查。出现异常情况的考生,考前须进行专业评估,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会同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和医疗机构进行综合研判,具备条件者方可按照要求参加考试。考试工作人员所在单位在考前14天要对所有考试工作人员进行每日体温测量、记录和健康状况监测,体温测量记录报告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出现身体异常的要及时诊疗,考前3天内有发热症状的不得参与考试工作。
各地要在保证公平的前提下,按照就近就地的原则,根据当地标准化考点分布情况,科学合理编排考场,最大限度地控制考生流动范围,方便学校组织应考。考生所在学校要统一组织考生有序应考,做好考生往返途中的防护工作;考点学校负责本考点考生考试期间疫情防控。考点增设一名防疫副主考,由卫健部门派驻;设立防疫小组;设置备用隔离考场;配齐配足防疫物资。所有进入考点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必须接受体温测量。考生要注意做好自我防护,考点要扩大警戒区域、减少人员聚集,考试场所要规范消毒,做好考场降温和通风。考试结束考点要安排考生有序错峰离场。
二、严密做好高考组织实施工作
3.加强组织领导。要严格落实考试安全责任制,各级招生考试委员会是本行政区域内组织高考、治理考试环境、维护考试招生安全稳定、整肃考风考纪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分管负责同志和各级招生考试机构主要负责同志是直接责任人。高校是本校考试招生工作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同志是直接责任人。中学(含中等职业学校)是本校学生参加考试和升学工作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同志和班主任是直接责任人。各级各类学校都有责任承担国家教育考试工作任务,对需要作为考点的,以及需要抽调教师参加监考、评卷等工作的,有关学校要合理调整教学安排,全力配合,不得推诿。
各地各校要在当地党委和政府领导下,强化组织领导,层层压实责任。严格执行“集体议事、集体决策、会议决定”制度,重大问题决策要及时向当地党委和政府汇报,并报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坚持“一线规则”,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要深入一线指挥、指导,对考试招生重大事项亲自把关、亲自协调、亲自督察,不能草率大意、粗糙行事,确保考试招生安全稳定。
4.强化部门联动协作机制。各地要按照《河南省高中等学校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印发河南省高中等学校招生考试委员会成员单位职责的通知》(豫招委〔2019〕2号)要求,落实各有关单位责任,健全联防联控、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集中开展净化涉考网络环境、打击销售作弊器材、净化考点周边环境、打击替考作弊等专项行动,综合治理考试环境。要进一步完善联合值班制度,教育、宣传、网信、卫健、工信、公安、保密等部门,考试期间联合办公,落实集体研判、科学决策、快速响应、协调联动的工作机制。
健全高考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加强对疫情、舆情和突发事件的监测、研判、预警,结合实际细化完善应急预案并落实应急保障,针对高考期间部分地区可能发生的疫情传播以及高温、雷电、洪水等自然灾害,组织开展应急演练,依法依规妥善处置突发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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