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年军队院校在甘肃省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工作的通知来了!
信息来源:作者:发布时间:2020-07-29浏览量:次
各市(州)、东风场区招生委员会、公安局,军分区(警备区)战备建设处:
根据《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招生工作条例》《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工作实施细则》和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 中央军委训练管理部 教育部《关于做好2020年军队院校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工作的通知》(军训〔2020〕111号),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做好2020年军队院校在甘肃省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工作(以下简称“军校招生”)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组织机构及职责
在省招委会领导下,由省军区战备建设局、省公安厅、省教育考试院、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火箭军工程大学、武警工程大学、联勤保障部队第940医院共同完成军校招生工作。省军区战备建设局成立招生办公室负责总体协调,省公安厅指导对考生进行政治考核,省教育考试院负责考生投档,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军检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火箭军工程大学、武警工程大学负责考生面试,联勤保障部队第940医院负责考生职业基本适应性检测和体格检查,并做好疫情防控相关工作。
2、招生计划
2020年18所军队院校在我省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306名。具体招生计划以《2020年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目录》(上册)为准。
3、报考条件
根据国家兵役制度规定,报考军队院校的考生必须符合规定的政治、身体、文化条件,年龄不低于17周岁、不超过20周岁(截至2020年8月31日),参加2020年全国统一高考的普通高中应、往届毕业生均可报考。军队院校对招生专业如有特殊要求,以学校招生章程为准。
4、政治考核及军检
(一)政治考核
政治考核按照《关于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和军队院校招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政治条件的规定》(政联字〔2001〕1号)执行,参照《征兵政治考核工作规定》(政保〔2014〕5号)组织实施,时间截止至7月19日18时。政治考核由各县(市、区)人武部会同本县(市、区)教育考试招生机构、考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和参加高考时所在中学具体组织实施。考生户籍所在地与其就读的普通中学、教育机构或工作单位不在同一区域的,政治考核工作由考生高考报名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武装部负责,考生户籍所在地县(市、区)人武部、派出所配合。未参加政治考核或政治考核不合格的考生,不得参加军检,考生自行携带《政治考核表》的不予军检。
(二)军检
军检包括面试、职业基本适应性检测和体格检查,由省军区招生办公室和联勤保障部队第940医院统一在兰州组织。省军区招生办公室依据高考总分(含全国统一政策加分)由高到低顺序对政治考核合格的考生进行排名,按照招生计划数3.5倍确定参加军检考生对象。入围考生按照规定的时间持本人准考证、身份证及4张1寸近期正面免冠白底彩色照片(光面薄型、与政治考核表为同一底片)参加军检。相关表格现场发放。
1.面试
面试地点设在西北民族大学(地址:兰州市城关区西北新村1号)。面试人员由军委训练管理部从军队院校选派。面试按照规定的内容、标准和要求,采取“问、看、考、做”等方式进行,面试工作组根据面试情况统一做出结论,结论分为合格与不合格两种。具体时间安排为:7月24日,兰州、白银市考生;7月25日,嘉峪关、酒泉(含东风场区)、张掖、武威市考生;7月26日,金昌、定西、平凉、庆阳考生;7月27日,天水、陇南市,临夏、甘南州考生;女生统一于7月24日参加面试。面试结果当场告知考生,对面试结果有异议的,可提出复议申请,由面试复议组进行复议,做出最终结论。面试合格的考生参加职业基本适应性检测。
2.职业基本适应性检测
职业基本适应性检测(简称心理检测)地点设在西北民族大学,时间安排与面试一致。心理检测分为计算机检测和心理访谈,计算机检测结果分合格与不合格两种,检测不合格者参加心理访谈,心理访谈结论为最终结论,不再进行复议。职业基本适应性检测合格的考生按照体检通知单明确日期参加体格检查。
3.体格检查
体格检查执行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中央军委训练管理部联合颁发的《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军后卫〔2016〕305号),7月25日至29日集中在联勤保障部队第940医院(原兰州军区总医院,地址:七里河区小西湖西街98号)进行,女生统一于25日参加。体格检查在省军区招生办公室和联勤保障部队第940医院工作人员的监督下集中统一组织实施,实行主检医生负责制,凡在其他医院体检或复查的,结果一律不予认可。体检现场实行封闭式管理,非工作人员不得进入体检现场。考生在体检时要如实向各科医生反映“病史”,凡隐瞒自己病史而被军校录取后退学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身高、体重等外科检查和视力检测结果当场告知考生,考生本人现场签字确认。对于当场不能做出结论的血常规、尿液、血清艾滋病毒抗体等检查项目,在体检结束次日由省军区招生办公室汇总交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公布,考生可自行查询。考生体检不合格或因生理原因部分项目需延后体检的,可在7月30日16时前在省教育考试院网站申请复检, 7月31日统一组织复检。已签字确认的项目和可通过服用药物或其他治疗手段影响检查结果的项目不予复检。出现发热、咳嗽、咽痛、乏力、呼吸困难等临床症状与体征的考生一律暂不安排体检,待排除新冠肺炎后单独安排。
接受激光视力矫正手术后半年方可参加体检,参检时需携带手术病历复印件并加盖医务部门公章、缴费发票原件,否则不予体检;接受晶状体植入术、使用角膜塑形镜或接受激光视力矫正手术不满半年者视为不合格。
4.军检结论公布
军检结束后,省军区招生办公室在8月4日前将军检结果按规定格式(见附件)报送省教育考试院进行公示,考生可登录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ganseea.cn)查看。
5、志愿填报
报考军队院校的考生在本科提前批A段填报高考志愿,安排在第一次填报志愿时进行:7月25日20:00至27日20:00,采取“1+1”顺序志愿模式,即考生填报1个第一志愿和1个第二志愿。对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将公开征集志愿,征集一次,仍采用“1+1”顺序志愿模式,征集志愿的时间详见《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网上填报志愿及征集志愿实施办法》。
6、录取
军校招生安排在本科提前批次A段进行录取,各招生院校严禁在招生章程外附加录取条件,严禁违规调整招生计划,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
(一)录取时,省教育考试院按照考生志愿和分数,将军检合格考生依据招生院校计划数量的110%进行投档,由院校按照专业对军检结果的要求和成绩高低顺序录取。当符合投档条件的第一志愿考生数量不足时,从第二志愿符合投档条件的考生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和招生计划缺额数量的100%向招生院校投档;数量仍然不足时,省教育考试院会同省军区招生办公室,在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向社会公布缺招计划,公开征集志愿,省教育考试院按照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和计划缺额数量的100%向招生院校投档。
(二)投档录取过程中,军队院校招生要严格执行教育部和军队的有关文件,原则上不进行跨省调剂。不得拒录符合录取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不得录取未参加政治考核、面试、体检或无志愿考生,不得点录正常投档范围之外的考生。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现役军人子女,由师级单位政治工作部门出具证明,经甘肃省军区政治工作局核实并公示后,在投档比例范围内优先录取。招生院校在审录过程中对政治考核、面试和体检结论提出异议作退档处理的,需填写《退档通知单》,详细说明退档理由和政策依据,省教育考试院会同省军区招生办公室提出复审意见。若双方意见仍然存在分歧,由全军招生办公室会同教育部有关部门做出最终裁定。
(三)录取工作结束1周内,省教育考试院按教育部统一规定的数据库格式,向省军区招生办公室提供军校录取考生报名数据库、录取数据库和录取考生名册。8月20日前,省军区招生办公室将上述数据库、录取名册报全军招生办。《政治考核表》《面试表》《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表》和《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综合评定表》由省军区招生办公室直接寄往各招生院校。
(四)军队院校学员入学后,需要进行政治考核和体检复查,合格者取得学籍和军籍;不合格者,按照《军队院校青年学生学员转入普通高等学校学习实施办法》(参联〔2010〕2号)和《军队院校生长干部学员分流安置办法》(政联〔2014〕4号)的有关规定处理。
7、有关要求
(一)严把疫情防控关口。各单位要充分认清当前转入常态化疫情防控后军校招生工作面临的风险隐患,坚持底线思维、警惕麻痹思想、强化防控意识,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安全。军检中,严禁家长在工作场地外聚集,考生要全程正确佩戴口罩,严格控制距离,认真遵守分批次错峰要求。工作人员要提醒考生全程正确佩戴口罩和定点实施消毒,加强自身防护。
(二)严格选拔程序标准。各相关单位部门严格选拔程序标准,明确工作职责,严格依法依规开展招生工作,切实把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做到四个“严格”:严格政治考核,坚持谁考核、谁签字、谁负责,按时间节点完成考核任务;严格面试组织,开展结构化面试,充分发挥面试在人才选拔中的作用;严格体格检查,切实落实主检医生负责制、体检结果公示制,坚决防止人情干扰;严格录取程序,必须按计划指标、招生标准、规定比例投档,投档数量不足应当公开缺招计划、公开征集志愿,严禁私自调整招生计划。
(三)积极开展宣传动员。各级要加强常态化疫情防控条件下线上招生宣传,坚持做到政策规定、招生计划、标准条件、程序步骤、录取结果、申诉渠道和违规处理等信息公开。省教育考试院配合省军区招生办公室在网站上实时推送最新资讯,指导考生及家长了解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军检安排等信息。各市(州)相关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把军校招生纳入征兵宣传统一筹划部署,充分利用电视、网站、微信公众平台等多种媒体,开展“云宣传”,面向社会发布院校招生资讯,帮助广大考生和家长及时全面掌握招生院校情况及招生政策规定,吸引立志献身国防、学习成绩优异、身体心理健康的青年学生踊跃报考。
(四)切实落实阳光招生。各级、各部门要本着对军队建设高度负责的态度,加强全程监督,严肃查处问题,严格责任追究,让招生纪律成为“高压线”。各军检点要设立咨询台、举报箱和意见箱,张贴监督举报电话,畅通考生申诉渠道,接受考生及家长政策咨询、投诉举报、意见建议等。中央军委训练管理部和大单位卫生部门将对招生工作进行专项检查督导巡视,对群众反映且查证属实的违规违纪问题将倒查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省军区招生办监督举报电话:0931-8976973
省军区招生办联系人:胡志彬 18153652340
省军区招生办联系人:蒋应华 18993151959
甘肃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
甘肃省军区战备建设局
甘肃省公安厅
2020年7月27日
根据《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招生工作条例》《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工作实施细则》和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 中央军委训练管理部 教育部《关于做好2020年军队院校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工作的通知》(军训〔2020〕111号),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做好2020年军队院校在甘肃省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工作(以下简称“军校招生”)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组织机构及职责
在省招委会领导下,由省军区战备建设局、省公安厅、省教育考试院、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火箭军工程大学、武警工程大学、联勤保障部队第940医院共同完成军校招生工作。省军区战备建设局成立招生办公室负责总体协调,省公安厅指导对考生进行政治考核,省教育考试院负责考生投档,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军检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火箭军工程大学、武警工程大学负责考生面试,联勤保障部队第940医院负责考生职业基本适应性检测和体格检查,并做好疫情防控相关工作。
2、招生计划
2020年18所军队院校在我省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306名。具体招生计划以《2020年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目录》(上册)为准。
3、报考条件
根据国家兵役制度规定,报考军队院校的考生必须符合规定的政治、身体、文化条件,年龄不低于17周岁、不超过20周岁(截至2020年8月31日),参加2020年全国统一高考的普通高中应、往届毕业生均可报考。军队院校对招生专业如有特殊要求,以学校招生章程为准。
4、政治考核及军检
(一)政治考核
政治考核按照《关于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和军队院校招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政治条件的规定》(政联字〔2001〕1号)执行,参照《征兵政治考核工作规定》(政保〔2014〕5号)组织实施,时间截止至7月19日18时。政治考核由各县(市、区)人武部会同本县(市、区)教育考试招生机构、考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和参加高考时所在中学具体组织实施。考生户籍所在地与其就读的普通中学、教育机构或工作单位不在同一区域的,政治考核工作由考生高考报名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武装部负责,考生户籍所在地县(市、区)人武部、派出所配合。未参加政治考核或政治考核不合格的考生,不得参加军检,考生自行携带《政治考核表》的不予军检。
(二)军检
军检包括面试、职业基本适应性检测和体格检查,由省军区招生办公室和联勤保障部队第940医院统一在兰州组织。省军区招生办公室依据高考总分(含全国统一政策加分)由高到低顺序对政治考核合格的考生进行排名,按照招生计划数3.5倍确定参加军检考生对象。入围考生按照规定的时间持本人准考证、身份证及4张1寸近期正面免冠白底彩色照片(光面薄型、与政治考核表为同一底片)参加军检。相关表格现场发放。
1.面试
面试地点设在西北民族大学(地址:兰州市城关区西北新村1号)。面试人员由军委训练管理部从军队院校选派。面试按照规定的内容、标准和要求,采取“问、看、考、做”等方式进行,面试工作组根据面试情况统一做出结论,结论分为合格与不合格两种。具体时间安排为:7月24日,兰州、白银市考生;7月25日,嘉峪关、酒泉(含东风场区)、张掖、武威市考生;7月26日,金昌、定西、平凉、庆阳考生;7月27日,天水、陇南市,临夏、甘南州考生;女生统一于7月24日参加面试。面试结果当场告知考生,对面试结果有异议的,可提出复议申请,由面试复议组进行复议,做出最终结论。面试合格的考生参加职业基本适应性检测。
2.职业基本适应性检测
职业基本适应性检测(简称心理检测)地点设在西北民族大学,时间安排与面试一致。心理检测分为计算机检测和心理访谈,计算机检测结果分合格与不合格两种,检测不合格者参加心理访谈,心理访谈结论为最终结论,不再进行复议。职业基本适应性检测合格的考生按照体检通知单明确日期参加体格检查。
3.体格检查
体格检查执行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中央军委训练管理部联合颁发的《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军后卫〔2016〕305号),7月25日至29日集中在联勤保障部队第940医院(原兰州军区总医院,地址:七里河区小西湖西街98号)进行,女生统一于25日参加。体格检查在省军区招生办公室和联勤保障部队第940医院工作人员的监督下集中统一组织实施,实行主检医生负责制,凡在其他医院体检或复查的,结果一律不予认可。体检现场实行封闭式管理,非工作人员不得进入体检现场。考生在体检时要如实向各科医生反映“病史”,凡隐瞒自己病史而被军校录取后退学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身高、体重等外科检查和视力检测结果当场告知考生,考生本人现场签字确认。对于当场不能做出结论的血常规、尿液、血清艾滋病毒抗体等检查项目,在体检结束次日由省军区招生办公室汇总交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公布,考生可自行查询。考生体检不合格或因生理原因部分项目需延后体检的,可在7月30日16时前在省教育考试院网站申请复检, 7月31日统一组织复检。已签字确认的项目和可通过服用药物或其他治疗手段影响检查结果的项目不予复检。出现发热、咳嗽、咽痛、乏力、呼吸困难等临床症状与体征的考生一律暂不安排体检,待排除新冠肺炎后单独安排。
接受激光视力矫正手术后半年方可参加体检,参检时需携带手术病历复印件并加盖医务部门公章、缴费发票原件,否则不予体检;接受晶状体植入术、使用角膜塑形镜或接受激光视力矫正手术不满半年者视为不合格。
4.军检结论公布
军检结束后,省军区招生办公室在8月4日前将军检结果按规定格式(见附件)报送省教育考试院进行公示,考生可登录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ganseea.cn)查看。
5、志愿填报
报考军队院校的考生在本科提前批A段填报高考志愿,安排在第一次填报志愿时进行:7月25日20:00至27日20:00,采取“1+1”顺序志愿模式,即考生填报1个第一志愿和1个第二志愿。对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将公开征集志愿,征集一次,仍采用“1+1”顺序志愿模式,征集志愿的时间详见《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网上填报志愿及征集志愿实施办法》。
6、录取
军校招生安排在本科提前批次A段进行录取,各招生院校严禁在招生章程外附加录取条件,严禁违规调整招生计划,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
(一)录取时,省教育考试院按照考生志愿和分数,将军检合格考生依据招生院校计划数量的110%进行投档,由院校按照专业对军检结果的要求和成绩高低顺序录取。当符合投档条件的第一志愿考生数量不足时,从第二志愿符合投档条件的考生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和招生计划缺额数量的100%向招生院校投档;数量仍然不足时,省教育考试院会同省军区招生办公室,在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向社会公布缺招计划,公开征集志愿,省教育考试院按照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和计划缺额数量的100%向招生院校投档。
(二)投档录取过程中,军队院校招生要严格执行教育部和军队的有关文件,原则上不进行跨省调剂。不得拒录符合录取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不得录取未参加政治考核、面试、体检或无志愿考生,不得点录正常投档范围之外的考生。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现役军人子女,由师级单位政治工作部门出具证明,经甘肃省军区政治工作局核实并公示后,在投档比例范围内优先录取。招生院校在审录过程中对政治考核、面试和体检结论提出异议作退档处理的,需填写《退档通知单》,详细说明退档理由和政策依据,省教育考试院会同省军区招生办公室提出复审意见。若双方意见仍然存在分歧,由全军招生办公室会同教育部有关部门做出最终裁定。
(三)录取工作结束1周内,省教育考试院按教育部统一规定的数据库格式,向省军区招生办公室提供军校录取考生报名数据库、录取数据库和录取考生名册。8月20日前,省军区招生办公室将上述数据库、录取名册报全军招生办。《政治考核表》《面试表》《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表》和《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综合评定表》由省军区招生办公室直接寄往各招生院校。
(四)军队院校学员入学后,需要进行政治考核和体检复查,合格者取得学籍和军籍;不合格者,按照《军队院校青年学生学员转入普通高等学校学习实施办法》(参联〔2010〕2号)和《军队院校生长干部学员分流安置办法》(政联〔2014〕4号)的有关规定处理。
7、有关要求
(一)严把疫情防控关口。各单位要充分认清当前转入常态化疫情防控后军校招生工作面临的风险隐患,坚持底线思维、警惕麻痹思想、强化防控意识,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安全。军检中,严禁家长在工作场地外聚集,考生要全程正确佩戴口罩,严格控制距离,认真遵守分批次错峰要求。工作人员要提醒考生全程正确佩戴口罩和定点实施消毒,加强自身防护。
(二)严格选拔程序标准。各相关单位部门严格选拔程序标准,明确工作职责,严格依法依规开展招生工作,切实把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做到四个“严格”:严格政治考核,坚持谁考核、谁签字、谁负责,按时间节点完成考核任务;严格面试组织,开展结构化面试,充分发挥面试在人才选拔中的作用;严格体格检查,切实落实主检医生负责制、体检结果公示制,坚决防止人情干扰;严格录取程序,必须按计划指标、招生标准、规定比例投档,投档数量不足应当公开缺招计划、公开征集志愿,严禁私自调整招生计划。
(三)积极开展宣传动员。各级要加强常态化疫情防控条件下线上招生宣传,坚持做到政策规定、招生计划、标准条件、程序步骤、录取结果、申诉渠道和违规处理等信息公开。省教育考试院配合省军区招生办公室在网站上实时推送最新资讯,指导考生及家长了解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军检安排等信息。各市(州)相关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把军校招生纳入征兵宣传统一筹划部署,充分利用电视、网站、微信公众平台等多种媒体,开展“云宣传”,面向社会发布院校招生资讯,帮助广大考生和家长及时全面掌握招生院校情况及招生政策规定,吸引立志献身国防、学习成绩优异、身体心理健康的青年学生踊跃报考。
(四)切实落实阳光招生。各级、各部门要本着对军队建设高度负责的态度,加强全程监督,严肃查处问题,严格责任追究,让招生纪律成为“高压线”。各军检点要设立咨询台、举报箱和意见箱,张贴监督举报电话,畅通考生申诉渠道,接受考生及家长政策咨询、投诉举报、意见建议等。中央军委训练管理部和大单位卫生部门将对招生工作进行专项检查督导巡视,对群众反映且查证属实的违规违纪问题将倒查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省军区招生办监督举报电话:0931-8976973
省军区招生办联系人:胡志彬 18153652340
省军区招生办联系人:蒋应华 18993151959
甘肃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
甘肃省军区战备建设局
甘肃省公安厅
2020年7月27日
声明:以上信息均来源于互联网,卫校升学网整理发布仅供参考,以上学校相关内容均不代表卫校升学网意见。考生填报志愿请以省教育考试院或学校官方最新公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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