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卫校升学网!卫校,卫生学校,护士学校,卫校招生

您所在位置:首页 > 新闻资讯 > 招生信息

宁波卫生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提前招生录取规则

信息来源:作者:发布时间:2021-03-02浏览量:

宁波卫生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提前招生录取规则
录取规则
1.录取办法
(1)学校严格遵守教育部和省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招生录取工作政策和规定,实施“阳光工程”,严格执行招生工作“六公开”、“六不准”,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
(2)对考生的身体健康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执行。凡考生体检符合“学校可以不予录取”条款的,学校将按“不予录取”执行。
(3)录取新生的男女生比例不限。
(4)录取总分

专业

学业水平测试相关科目折算成绩

综合素质测试

总分

职业能力适应性测试

素质特长项目评定记分

康复治疗类

150

130

20

300

健康管理与促进类

医学美容技术

150

80

20

250

美容美体艺术

幼儿发展与健康管理

家政服务与管理


(5)根据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按照考生录取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直到录取额满为止。最终录取考生名单在学校招生网(http://zs.nchs.edu.cn/)和浙江省教育考试网上公示十个工作日。
(6)我校拟录取比例为各专业招生计划的100%,备录取考生比例为各专业招生计划的200%。对于因考生放弃而产生的缺额计划,我校将在备录取考生中依次择优录取。若某个专业报名人数(以缴费成功为准)的考生数低于该专业计划数的200%时,则该专业按实际报名人数(以缴费成功为准)的50%比例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折算过程中如遇小数,采取四舍五入确定),不再设置备录考生。
(7)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按单项顺序及分数高低排序,单项顺序排列依次为: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如果依然相同,则参考学业水平测试单科成绩等第择优录取。单科顺序排列依次为:数学、语文、化学、生物、外语、物理、技术、政治、历史、地理(学校认可往届生相应科目的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并在通用技术和信息技术两项科目中取最高的等级作为技术科目学考成绩等级。);如果以上情况依然相同,则参考高中阶段相关选修课程学习情况,具备相关选修课程学分或相关选修课程成绩优良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根据“一档多投”相关规定,凡被我校高职提前招生考试拟录取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网站考试服务平台,选择其中1所院校,未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服务平台选定录取学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该批次所有拟录取资格。已被高职提前招生考试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当年的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
声明:以上信息均来源于互联网,卫校升学网整理发布仅供参考,以上学校相关内容均不代表卫校升学网意见。考生填报志愿请以省教育考试院或学校官方最新公布为准。

择校咨询 留下你的信息,择校老师一对一指导你!

卫校升学网择校老师为您择校调剂,同意《隐私保障》条列
宁波卫生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