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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2023年单独招生怎么录取

信息来源:作者:发布时间:2023-02-18浏览量:
湖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2023年单独招生怎么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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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录取规则
1.遵循“公开程序、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自觉接受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和监督。
2.普通类考生分类别分专业招生计划的确定,是在我校高职单招考试结束后,先完成退役军人及特长生等单列特殊类型招生计划录取,剩余计划以实际参考人数为基数,按专业计划数除以该专业参考总人数再乘以各类别参考人数的计算公式算出各类别各专业实际录取计划数,保证各类别录取率基本一致。
3.各类别考生依次按院校志愿、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根据考生单招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各专业招生计划数择优录取;录取时,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第一院校志愿、第一专业志愿)考生,并通知考生确认录取资格。第一志愿考生录取结束后若不满额,则进行递补录取和调剂录取。遇总分相同,则按文化成绩、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排序录取,如文化成绩亦相同则按语、数、外依次排序。
4.退役军人考生按照单招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录满为止。进档考生分专业时,每个专业限录2名考生;如所报专业已录满,对于服从调剂的考生,调剂到其他专业;如考生不服从调剂,则退档;剩余计划在本类别中递补录取。
5.特长生录取以实际参考人数为基数,按专业计划数除以该专业参考总人数再乘以各类别参考人数的计算公式算出各类别各专业实际录取计划数。根据考生单招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
6.退役军人及特长生等单列特殊类型招生计划只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
7.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不需要参加文化素质测试,直接使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作为文化素质测试成绩。没有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有效成绩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必须按照往届普通高中考生的要求参加文化素质测试,并按往届普通高中考生类别进行录取。
8.学校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简称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考生患有《指导意见》第一条中列出的六大类疾病,学校不予录取;考生患有《指导意见》第二条列出的色盲、色弱、不能准确识别红、黄、绿、蓝、紫各种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导线、按键、信号灯、几何图形者,学校不予录取。新生入学后,学校将组织所有新生进行健康检查,对身体有疾病、不适宜就读相关专业的考生,我校将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进行专业调整或要求学生退学。
9.第一院校志愿考生录取完成后若有空余计划,则组织相关专业第二志愿报考我校且未被第一志愿录取考生进行考试,考试要求及录取原则与第一志愿考试一致。
二、免试录取
根据教育部政策规定,在世界技能组织主办的“世界技能大赛”中获奖的中国国家代表队选手符合高考报名条件的中职在校生,应届毕业当年可保送至我校就读;在校学习期间获“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国职业技能大赛”一、二、 三等奖及“湖南省第一届职业技能大赛”“湖南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职应届毕业生,可免试推荐到我校就读,录取到学生获奖赛项对应的专业。(考生如需跨专业,不能享受免试政策)。
三、录取程序
拟录考生名单将在我校网站上公示7日,公示后如无疑议,我校确定拟录取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备案、办理正式录取手续→发放录取通知书(于8月中下旬和普通高考录取新生一起发放)。考生可在公示后登陆我校招生网站或拨打我校招生咨询电话:0731-28519008查询。
四、录取考生要求
1.凡被我校单招录取的学生,一律不得参加2023年度统一高考和普通高校对口招生考试。
2.单招录取的学生不得办理转学,特殊情况需转专业的,须按照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规定及《湖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学生转专业管理规定》在本校当年单招专业范围内转换。
声明:以上信息均来源于互联网,卫校升学网整理发布仅供参考,以上学校相关内容均不代表卫校升学网意见。考生填报志愿请以省教育考试院或学校官方最新公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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