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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卫生学校“2+3”高职护理专业新生告知书

信息来源:作者:发布时间:2019-01-01浏览量:

亲爱的同学和家长:

欢迎你们前来报读我校“2+3”高职护理专业,为让你们更好地了解就读的相关政策,顺利完成学业,现将有关注意事项说明如下,请你们认真仔细阅读理解清楚。

1、我校“2+3”高职护理专业学制为五年一贯制,前两年是中职学籍,按中职学籍管理,免收学费;后三年是高职学籍,按高职学籍管理,学费按高职收费标准约8000元/年收取(具体金额以正式录取为高职生当年,录取高校的收费通知为准)。

2、根据国家大学生助学政策,学生在高职阶段如果家庭经济困难可以申请政府贷款助学。

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 年全区高校优秀高职高专生选拔升本工作的通知》(桂教高教 〔2018〕18 号)精神,高职应届毕业生按毕业生人数的5-10%比例推荐升读广西医科大学护理本科。

4、根据国家大学毕业生就业政策的要求,大学生毕业当年7月28日前要与用人单位签约就业,其中属于建档立卡的毕业生,要求就业率100%。对就业有困难的毕业生,由学校提供招聘单位,帮助毕业生完成就业安置,毕业生和家长必须积极配合学校就业安置工作。

5、为抓好高职护理专业的教学质量,我们执行以下管理规定:

⑴中职阶段:

①严格按照自治区中职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学生每学年所学全部课程,经考核(含补考)后仍有4门不及格者,予以留级。留级生不再享有“2+3”护理专业学籍资格,留级后进入普通中职护理专业下一个年级学习。

②根据广西医科大学学籍管理规定,中职阶段课程经考核(含补考)全部及格者,方可升入高职阶段学习。否则将分流至普通中职护理专业下一个年级学习,并按照普通中职教学计划及要求完成学业后,达到毕业条件的,核发我校中职护理专业毕业证。

⑵高职阶段:按照广西医科大学学藉管理规定,一学年累计有四门课程以上(含四门)不及格者,予以留级;一学年累计有六门课程以上(含六门)不及格者,予以退学(劝退);高职阶段全部课程经考核(含补考)合格,并达到毕业条件的,核发广西医科大学高职护理专业毕业证。

请家长和报读同学认真阅读理解后签名留存, 另给一份给家长和同学带回。

 

报名学生签名:

随同家长签名:

               

                        时间: 2018年    月    日

 

温馨提示:826日下午3点报到的新生及家长集中到黎塘校区大礼堂(饭堂2楼) 召开大会 ,请各位家长务必准时参加。 

声明:以上信息均来源于互联网,卫校升学网整理发布仅供参考,以上学校相关内容均不代表卫校升学网意见。考生填报志愿请以省教育考试院或学校官方最新公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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