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原民政部管理干部学院)是国家民政部直属、全国第一所专门培养社会工作、社会管理和社会服务领域高素质技能型人才的公办高等职业院校,是集民政部培训中心、民政部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和民政部社会工作研究中心于一体的国家级民政高职教育、干部培训和科学研究基地。学院拥有50多年的办学经验和深厚的人文积淀,先后为全国民政系统和社会各界培养输送了10多万名学生和在职干部,被誉为“民政干部的摇篮”,获得“国家技能人才突出贡献单位”、“中央机关文明单位”等20多项荣誉。
2019年我院面向北京市高中毕业生或者具有同等学历的人员进行自主招生,以选拔品学兼优,综合素质高,有特长的优秀学生进入到高职专科教育阶段的学习。具体实施办法如下:
一、招生专业与计划
专业代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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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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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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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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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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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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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招收
农村户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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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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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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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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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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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0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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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林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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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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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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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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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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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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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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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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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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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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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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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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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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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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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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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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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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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0201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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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中外合作办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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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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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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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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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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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0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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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复治疗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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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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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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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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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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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0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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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复辅助器具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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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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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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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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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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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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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肢与矫形器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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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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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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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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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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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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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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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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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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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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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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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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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前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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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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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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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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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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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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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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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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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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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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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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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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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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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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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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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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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0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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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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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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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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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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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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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0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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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事务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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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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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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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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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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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0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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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慈善事业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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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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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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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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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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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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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服务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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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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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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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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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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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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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庆服务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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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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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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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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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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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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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殡葬技术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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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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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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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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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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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0301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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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服务与管理(中外合作办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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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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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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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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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招生对象
招生对象为参加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的普通高中毕业生、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历者并取得报名号的考生。
三、自主招生考试工作时间安排
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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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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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2-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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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校安排高职自主招生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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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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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校下载报名数据和考生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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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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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到院校指定地点办理报名确认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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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3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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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报确认考生报名数据、上报初试、复试时间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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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5日上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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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校进行初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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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5日下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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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校完成复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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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1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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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校上报预录取信息及拟录取方案、计划执行情况,市招办对预录取信息进行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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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3日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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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校和考试院同期公示预录取名单;未完成计划院校及考试院公布剩余计划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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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完成计划院校征集志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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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3-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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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完成计划院校安排高职自主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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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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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到院校指定地点办理报名确认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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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9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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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报征集志愿考生确认报名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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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0日上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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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集志愿院校进行初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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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0日下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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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集志愿院校完成复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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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4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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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校上报征集志愿考生预录取信息及拟录取方案,市招办对预录取信息进行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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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6-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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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校和考试院同期公示征集志愿预录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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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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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印录取名册,办理录取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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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上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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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放录取通知书,新生报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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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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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校可在录取新生中进行入校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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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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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正式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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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志愿填报方式及缴费
1、志愿填报方式
考生登陆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网页(网址)进入我院单独(自主)招生网上填报志愿系统进行填报。考生应认真阅读北京市有关单招规定和我院单招方案,并按照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的规定和要求填报志愿。
2、现场确认及缴费
考生于3月30日到朝阳区白家庄路甲6号(中国社会工作协会楼)办理报名确认手续;
报名费: 100元/人,考生于现场确认时交纳。
五、考试内容和安排
1、考试科目:文化考试+综合素质测试(面试)
(1)文化课:包含语文、数学、英语三科,主要考察学生的理解、分析、计算、判断等能力。着重考察学生的文化基础知识,内容为非专业一般性题目。考试时间为:150分钟;卷面分值满分300分。
(2)综合素质测试(面试):主要考察学生的语言表达能力、人际沟通能力、心理素质、行业认知、专业技能等方面,综合素质测试细则由相关专业所在的系根据专业特点制定。计分办法:满分300分。
2、考试地点: 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北京东燕郊开发区燕灵路2号)
六、录取
1、以“公平、公正、综合评价、择优录取”为录取原则,按照考生各项科目成绩及综合能力测试成绩的总分值,根据考生专业志愿和招生计划,分专业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
2、根据自主招生规定,如果未招满,则剩余的自主招生计划转入夏季统一招生录取中完成。
3、为执行国家新农村政策,相同条件下,优先录取农村考生。
4、录取结果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我院确定拟录取名单报北京市教育考试院审批,办理正式录取手续并发放通知书。(凡被我院正式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2019年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和职高对口招生考试及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以继续参加2019年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和职高对口招生考试)
七、免试及相关政策条件
1、免笔试面试政策
-
高中阶段政府奖学金及其他市级以上智育奖学金者(含宏志奖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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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阶段获得市级(含)以上各类竞赛三等及以上奖项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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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阶段获得市、区级三好、优干、优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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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得职业资格中级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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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考三科B及以上(语数外);
-
退役士兵获个人或集体三等功及以上;
服役期间获得优秀士兵称号的考生(进藏兵可按优秀士兵对待)。
注意:申请免试的考生报考时需参照北京市体检报考标准及各专业报考要求。
2、免笔试政策(对界定笔试成绩有异议的考生,可以申请参加考试,以最终笔试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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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考BBC(语数外)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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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初级及以上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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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得二级及以上运动员等级证书的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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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级以上各类职业技能大赛获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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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级以上学科竞赛获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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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役士兵。
八、新生待遇
自主招生纳入国家招生计划,录取的考生与普通高考录取的考生在校期间和毕业时的待遇完全相同。颁发国家承认的专科学历毕业证书,学生毕业时有就业派遣报到证并实行双向选择,推荐就业。
九、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 -52649731、52649732、61591719、61595417
地 址:北京东燕郊开发区燕灵路2号
邮 编:101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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