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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卫生职业学院2019年高职自主招生章程

信息来源:作者:发布时间:2019-03-21浏览量:

一、学院名称:北京卫生职业学院

二、办学性质:公办全日制

三、办学层次:专科

四、办学类型:普通高等职业教育

五、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北京卫生职业学院

六、证书种类: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普通专科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学历

七、学院地址:

北京卫生职业学院第一院区(房山区窦店镇大窦路12号)

北京卫生职业学院第二院区(通州区玉带河西街24号)

北京卫生职业学院第三院区(通州区九棵树东路128号)

八、学院简介

北京卫生职业学院是经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国家教育部批准备案的一所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院,隶属于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学院以培养大学专科层次高等卫生职业技术人才为主,高等职业教育部分开设护理、助产、药学、中药学、医学检验技术、医学影像技术、康复治疗技术、中医康复技术、卫生信息管理、口腔医学技术10个专业。北京卫生职业学院与北京市医药卫生行业建立了紧密的合作关系,充分发挥了北京市医学教育资源优势,成为北京市医药卫生职业技术人才的主要培养基地。

九、招生计划
北京卫生职业学院2019年高职自主招生章程

十、报名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3、已参加2019年高考报名的考生;

4、身心健康、五官端正、体态匀称,无色盲、色弱,无斜视、弱视;

5、护理、助产专业只招收女生,身高低于1.55米者不宜报考。

十一、报名程序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3月22日8:00至3月26日12:00

2、报名网址:

3、考生注意:

(1)在网上报名须如实、清晰、完整的填写《2019年北京卫生职业学院高职自主招生报名表》,所填写的信息应与高考报名填写的信息一致,特别是姓名、身份证号、考生号和户口性质缺一不可,因考生本人填报错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2)每名考生只能报一所院校。

(二)现场审核确认及材料审核

1、时间:3月30日上午9:00~11:30办理符合免笔试条件考生的现场确认,下午13:30~15:30办理不符合免笔试条件考生的现场确认。

2、地点:北京卫生职业学院第三院区(通州区九棵树东路128号)

3、报名以现场审核后为准

4、现场复核确认时须携带和交验的材料:

(1)报名表:考生在网上将《2019年北京卫生职业学院高职自主招生报名表》打印一份(A4纸),核实无误后由本人和家长签字。考生本人应认真、慎重填写报名表,并对其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报名表经考生本人和家长签字确认后,一律不予更改。

(2)身份证: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页印在同一张A4纸上)。

(3)推介材料: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提供《北京市普通高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报告册》、《高中会考成绩单》;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由档案所在单位提供《高中学生考试成绩登记表》、高中学生评语表(学籍卡正反面);中职考生提供在校期间所有科目考试成绩单及操行评定。所有材料均要求提供复印件一份(A4纸),所有复印件上须加盖学校(或档案存放单位)红色公章。

(4)考生2019年高考体检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A4纸)。

(5)符合免笔试政策的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A4纸)。

考生须将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带至现场核对,并将复印件提交给学院,经学院确认生成准考证号后,考生须按学院要求自行打印准考证。考生所交材料的复印件不予退还。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出取消录取资格。

十二、笔试、复试时间及地点

1、笔试时间:4月5日上午9:30~12:00

2、复试时间:4月5日下午13:30~16:00

3、地点(如有变动,以准考证为准):

护理、助产专业在北京卫生职业学院第二院区(通州区玉带河西街24号)

药学、中药学、中医康复技术专业在北京卫生职业学院第三院区(通州区九棵树东路128号)

4、凡报考我院的考生均须在我院参加复试。

十三、综合成绩核定: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复试成绩×50%

1、笔试成绩:满分300分

除符合我院免笔试政策的考生外,其他考生均须在我院参加公办高职联合命题的笔试;考试内容是语文、数学、英语的综合试题,考试时间150分钟,满分300分;

2、复试成绩:满分300分

复试主要包括综合素质面试、专业素质测试,按考生报考的第一志愿专业进行复试。复试细则由系根据专业特点制定。

十四、录取办法

学院成立由主要领导组成的自主招生领导小组及各具体工作组,负责按照上级要求和批准的招生计划进行招生。自主招生分为考生报名、学院择优录取、社会公示、上报审批、正式录取等阶段。学院择优录取过程:笔试、复试、核定考生综合成绩,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满为止。

十五、录取规则

1、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可免笔试(其笔试成绩按230分计入总成绩)。

(1)在高中或中职阶段取得北京市政府奖学金、市级三好学生、市级优秀学生干部、市级优秀团员荣誉称号者;

(2)高中会考语文、数学、外语三个科目中,任意两个科目成绩达到B级及以上,另一个科目成绩达到C级及以上者;

(3)获得国家级、市级相关专业技能大赛一、二、三等奖者。

如考生符合我院免笔试条件,但考生本人仍要求参加笔试者,则按照考试实际成绩计算。

2、以“公平公正,公开透明,择优录取,接受监督”为原则,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检查合格,通过我院自主招生办法获取资格,达到录取条件。

3、依照上级精神,按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且适当照顾农村户口考生。依据考生综合成绩,划定城市户口与农村户口考生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且农村户口考生的最低分数线不得低于城市户口考生的最低分数线10分。如农村户籍未完成招生计划时,剩余招生计划转入城镇户籍考生。

4、根据市教育考试院规定,考生被我院录取后,不得再参加今年的普通高考;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在参加今年普通高考之后,继续填报我院专科普通批次志愿。

5、依据综合成绩排名确定录取名单,如遇考生综合成绩相同,则依次比较语文、数学、英语和复试成绩,对单科成绩高者进行录取,上报市教委、市高招办审批,并将录取结果及时公布在学院网站上向社会公示。

6、学院将于5月上旬发放录取通知书,安排新生报到(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十六、监督机制

1、自主招生工作在学院自主招生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在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和监督下进行。

2、学院招生部门严格遵守“公平公正,公开透明,择优录取,接受监督”的原则,实行报名条件公开,选拔程序公开,录取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公开。

3、加强管理,严肃纪律。在本次自主招生工作中要求从事和参与招生的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家教育部、市教育考试院公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条例,违反者追究责任。

4、监督电话:63209001、63209057。

十七、关于就业

学院设有专门就业服务部门,为毕业生就业提供规范、全面、优质、高效的服务,历年来就业率均在98%以上。2018年学生就业单位主要有北京大学人民医院、北京大学第三医院、北京协和医院、阜外医院、北京友谊医院、北京同仁医院、北京世纪坛医院、北京儿童医院、北京安贞医院、北京朝阳医院、北京妇产医院、北京积水潭医院、北京天坛医院、北京潞河医院、北京中医医院、东直门医院、广安门医院、国药控股北京有限公司、北京科园信海医药经营有限公司、北京同仁堂有限公司、北京杏林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太洋树康中药饮片厂,各体检中心及各区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

十八、其他情况

1、自主招生录取的学生与统招录取的学生一样,享受国家规定的大学生的一切待遇,按国家规定设立国家奖学金,发放生活物价补贴,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办理国家助学金和助学贷款、提供院内勤工助学岗位,并设立院级奖学金和特殊困难生补助。

2、本章程由我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63209026、63209027、63209118、63209168。

北京卫生职业学院

2019年3月12日

声明:以上信息均来源于互联网,卫校升学网整理发布仅供参考,以上学校相关内容均不代表卫校升学网意见。考生填报志愿请以省教育考试院或学校官方最新公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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