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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北京卫生职业学院录取办法和录取规则

信息来源:作者:发布时间:2019-03-21浏览量:
 

录取办法

北京卫生职业学院成立由主要领导组成的自主招生领导小组及各具体工作组,负责按照上级要求和批准的招生计划进行招生。自主招生分为考生报名、学院择优录取、社会公示、上报审批、正式录取等阶段。学院择优录取过程:笔试、复试、核定考生综合成绩,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满为止。

十五、录取规则

1、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可免笔试(其笔试成绩按230分计入总成绩)。

(1)在高中或中职阶段取得北京市政府奖学金、市级三好学生、市级优秀学生干部、市级优秀团员荣誉称号者;

(2)高中会考语文、数学、外语三个科目中,任意两个科目成绩达到B级及以上,另一个科目成绩达到C级及以上者;

(3)获得国家级、市级相关专业技能大赛一、二、三等奖者。

如考生符合我院免笔试条件,但考生本人仍要求参加笔试者,则按照考试实际成绩计算。

2、以“公平公正,公开透明,择优录取,接受监督”为原则,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检查合格,通过我院自主招生办法获取资格,达到录取条件。

3、依照上级精神,按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且适当照顾农村户口考生。依据考生综合成绩,划定城市户口与农村户口考生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且农村户口考生的最低分数线不得低于城市户口考生的最低分数线10分。如农村户籍未完成招生计划时,剩余招生计划转入城镇户籍考生。

4、根据市教育考试院规定,考生被我院录取后,不得再参加今年的普通高考;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在参加今年普通高考之后,继续填报我院专科普通批次志愿。

5、依据综合成绩排名确定录取名单,如遇考生综合成绩相同,则依次比较语文、数学、英语和复试成绩,对单科成绩高者进行录取,上报市教委、市高招办审批,并将录取结果及时公布在学院网站上向社会公示。

6、学院将于5月上旬发放录取通知书,安排新生报到(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声明:以上信息均来源于互联网,卫校升学网整理发布仅供参考,以上学校相关内容均不代表卫校升学网意见。考生填报志愿请以省教育考试院或学校官方最新公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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