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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提前招生章程

信息来源:作者:发布时间:2019-04-23浏览量:
一、学院基本情况
学校性质:公办普通高等院校(省级示范高职院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招生代码:1431
学习年限:三年
办学地址:泰州市医药高新区天星路8号
二、学院简介
泰州职业技术学院坐落在中国国家级医药高新区——泰州中国医药城,是原国家教委批准建立的公办专科层次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江苏省第一所冠以“职业技术学院”名称的院校,也是地级泰州市成立后第一所普通高校,学院隶属于泰州市人民政府。学院前身是创办于1985年的泰州市职工大学;1998年3月,升格为泰州职业技术学院;2000年8月,创办于1958年的泰州卫生学校并入泰州职业技术学院;2006年11月,学院以优秀等级通过教育部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2018年12月,学院被确定为江苏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办学60年来,为泰州和长三角地区培养各类优秀人才8万余人,被誉为“孵化工程技术、管理人才的基地;培养白衣天使、口腔卫士的摇篮”。学院先后荣获江苏省文明校园、和谐校园、园林式学校和平安高校等荣誉称号、首批江苏省餐饮质量安全示范店(食堂)。
学院现占地面积1081.6亩,新校区规划总建筑面积32.85万平方米,一期工程建筑面积27.5万平方米,总投资17.5亿元,馆藏图书72.67余万册,是全国一流的现代化高职校园。现有在编在岗人员401名,其中,高级职称教师202人,博士、硕士学位教师247人,双师素质教师达87%,各类全日制在校生近10000人,成人学历教育学生10000人,年社会培训10000人次以上。学院紧紧围绕泰州市“1+5+1”现代产业体系,设置院系,开设专业。现设有机电技术学院、医学技术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信息技术学院、药学院、建筑工程学院、艺术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思政部)、基础科学部等9个分院(部),开设专业43个。
学院建有国家级重点建设专业2个、省级重点建设专业群3个、省级特色专业5个;建有国家级实训中心2个、省级实训基地3个,江苏省高等职业教育产教深度融合实训平台2个,各类专业实验、实训室131个,与企事业单位共建学生实习就业基地346家,校企双主体学院5个。建有江苏省数控机床工程技术研发中心等7个省、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设有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40余项。学院是“教育部—中兴通讯ICT行业创新基地”,中兴通讯CLAA(中国LoRa联盟)物联网示范基地,教育部国家级“工业机器人开放式公共实训基地”暨“ABB/新时达工业机器人研发应用中心”建设单位。
近年来,学生在全国全省各类技能竞赛中获奖400余项,其中国家级奖项32项、省部级奖项53项。毕业生就业率、用人单位满意度均为99%以上,校友对母校总体满意度为99.11%,连续4次(8年)被评为江苏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
新的历史时期,学院坚持“服务好地方,发展好学院,关心好师生”的办学理念,根据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发展方向,围绕地方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培养中心、中小企业技术服务中心、继续教育学习中心、先进文化传播中心和地方党委政府决策智力支持中心的办学定位,大力实施“人才强校、信息化、国际化”三大战略,努力把学院建设成为国内有影响、省内有地位的开放型、创新型的高职院校。
三、招生对象及要求
1.江苏省内已参加2019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的普通高中应、往届毕业生,其中,报考文科类和理科类专业的考生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成绩均须达到合格(或C级及以上等级);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七门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成绩中不合格科目不超过三门。
2.未参加2019年普通高考报名或学业水平必测科目不符合报考要求的考生,须于2019年2月22日前到户籍所在地县(市、区)招办办理高考补报名或相关必测科目测试补报名手续。
3.考生需身体健康,符合教育部规定的相关专业的身体要求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
四、招生专业及计划
序号 分院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计划 学制(年) 学费
(元/年)
备注
1 医学院 620201 护理 400 6200 文理兼招
2 620202 助产 100 6200
3 620405 口腔医学技术 40 6200
4 620501 康复治疗技术 100 6200
5 620301 药学 100 6200
6 机电院 560301 机电一体化技术 40 5300
7 560103 数控技术 40 5300
8 560702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40 5300
9 560309 工业机器人技术 40 5300
10 经管院 630701 市场营销 40 4700
11 630903 物流管理 40 4700
12 630302 会计 40 4700
13 630801 电子商务 40 4700
14 600405 空中乘务 40 5300
15 信息院 610201 计算机应用技术 40 5300
16 610101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 40 5300
17 620805 医疗设备应用技术 40 6200
18 610205 软件技术 40 5300
19 药学院 590202 药品生产技术 40 5300
20 590204 药品质量与安全 40 5300
21 590209 药物制剂技术 40 5300
22 590207 生物制药技术 40 5300
23 建工院 540301 建筑工程技术 40 5300
24 600605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技术 40 5300
25 540101 建筑设计 40 5300
26 600202 道路桥梁工程技术 40 5300
27 540502 工程造价 40 4700
28 540102 建筑装饰工程技术 40 5300
29 艺术院 690103 青少年工作与管理 40 4700
30 650111 环境艺术设计 20 6800 美术类
31 650104 数字媒体艺术设计 10 6800
32 650103 广告设计与制作 10 6800
33 650219 音乐表演 20 6800 音乐类
34    650216 舞蹈编导 10 6800 舞蹈
合计 1770        
 
备注:以上专业及计划数以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五、报名及志愿填报
提前招生报名时间为2019年2月22日至24日。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支付考试费用,每位考生只可报考1所院校志愿和6个专业志愿。
4月27日下午省教育考试院将会公布未完成的招生专业及计划,未被录取且达到规定成绩要求的考生,可在4月28日上午9:00至12:00登录高职院校提前招生志愿填报系统,填报调剂志愿,同样可填报1所院校志愿和6个专业志愿。
六、考核办法
学院以省考试院组织的文化测试成绩为准,结合学院实际,划定学院分数线。同时,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学院可予以加分录取(同一考生如符合以下1至4条情形时,按照最高分加分录取):
1.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可加5分;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可加10分。
2.烈士子女可加10分。
3.少数民族考生报考省属普通高校时可加3分。
4.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可加10分。
凡达到我院分数线要求的考生须参加学院4月13日组织的“校考”,即:普通文理类考生参加学院的“机考”(总分为300分),艺术类考生直接参加技能考核,报考空中乘务专业的考生参加面试(校考准考证由考生凭身份证在校考当天到校领取)。
七、录取办法
录取工作在省教育考试院指导下,由学校统一组织录取,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录取。
录取原则:
①考生成绩:文理类考生成绩=文化测试成绩+机考成绩+政策性加分
艺术类考生成绩=文化测试成绩+技能考核+政策性加分
空中乘务专业考生成绩=文化测试成绩+面试成绩+政策性加分
②总的录取原则:“分类划线,分数优先,遵循志愿”。
③划线原则:根据招生计划数、考生总成绩,对文理类、艺术类两类考生,分别确定录取控制线,再对各专业确定录取控制线。
录取专业时,达到录取控制线的考生,由高分到低分录取。同分情况下,首先按文化测试成绩排序,其次文科考生按语文、数学、外语,理科考生按数学、语文、外语,艺术专业按省统考成绩排序,最后,按校考成绩排序,若仍同分则按我校最终同分考生调整方案排序后录取。
学院将在4月29日17:00前,依据填报调剂志愿考生的语文、数学、外语文化测试成绩和学业水平必修科目测试成绩等(不再进行技能考核或机考,空中乘务专业仍需面试)择优录取,并将拟调剂录取考生名单上传录取系统。
预录取考生名单上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审核通过后即为已录取状态,学院招生网将录取数据导入查询系统,考生可查阅录取情况。
八、收费标准
2019级新生收费标准按照江苏省教育厅和省物价局的有关文件精神执行,详见招生专业;学生宿舍实行公寓化管理,宿舍配有空调、免费WIFI、独立淋浴间及洗漱间,住宿费:1500元/年/生(4人间)。
九、奖、助、贷政策
学院奖助体系完备,设有奖、助、贷、补、勤、减、免等多种方式解决学生经济困难。国家奖学金(8000元/生)、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生)、学院奖学金、锦宸奖学金等各种奖励;设有各类社会助学金(最高达 3000元/生),符合相关条件的可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或者申请建档立卡减免学费,校内设置勤工助学岗位,鼓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通过勤工俭学解决生活困难。
十、领导与监督机制
1.学院纪检监察部门为高职院校提前招生的常设监督机构,全过程参与高职院校提前招生工作,实施监督。招生工作要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在高校招生中实施“阳光工程”的各项要求,主动接受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2.考生本人应本着诚信的原则,参加此次高职院校提前招生,提供材料必须真实。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高职院校提前招生录取资格。
3.招生录取工作在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统一领导下进行,由泰州职业技术学院高职院校提前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4.考生申诉渠道:0523-86055003、邮箱zsbtzy@163.com。
十一、相关事宜
1.高职院校提前招生为国家授权,省考试院组织文化测试,学校组织校考的一种录取方式,已被高职院校提前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6月份的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和任何其他形式的录取。如确需参加高考,须向高考报名地县(市、区)招办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参加,但不得再参加任何形式的录取。
2.对高职院校提前招生的考生身体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已录取的考生如参加高考体检不符合相关规定,学校将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取消其录取资格。
3.高职院校提前招生的考生入校后进行体检和资格复查,体检不合格或资格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取消其入学资格。
4.考生须对所提供的相关材料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为弄虚作假者,取消其录取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十二、招生违规处理
凡在高职院校提前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教育部令第33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记入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十三、联系方式:
QQ群:939928114;QQ:1666395168
微信公众号:tzpczb
咨询电话:0523-86055000、86055001、86055002
手机:15751155055
十四、本章程具体内容,由泰州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章程及计划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声明:以上信息均来源于互联网,卫校升学网整理发布仅供参考,以上学校相关内容均不代表卫校升学网意见。考生填报志愿请以省教育考试院或学校官方最新公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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