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公布2019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
招生获取综合素质测试资格情况的通知
各位考生:
依据《金华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现将获取综合素质测试资格情况予以公布。考生可登录我校“三位一体”招生系统查询是否已获取综合素质测试资格。
已获取综合素质测试资格的考生按系统提示缴纳报考费140元,缴费方式统一采用网络缴费,不接受现金缴费,缴费截止时间为2019年4月18日16:00。不在规定时间完成缴费的考生视作自行放弃综合素质测试资格。(已获取综合素质测试资格的考生请尽早登录系统进行缴费,以免网络拥堵造成缴费失败。如缴费状态存在信息反馈滞后的情况,请留存缴费凭证。)
考生学考成绩由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报名系统下载,按《章程》第十七条折算成绩计算方法计算,考生若对结果有异议,可提出更正申请,并在2019年4月17日15:00前,连同盖有所在中学校名章的准确学考成绩证明,一并提交到我校招生办,由我校三位一体招生领导小组审定。
获取综合素质测试资格学考折算最低分为:
小学教育(师范)223分
学前教育(师范)213分
联系电话:0579-82232010
金华职业技术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办公室
2019年4月11日
招生获取综合素质测试资格情况的通知
各位考生:
依据《金华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现将获取综合素质测试资格情况予以公布。考生可登录我校“三位一体”招生系统查询是否已获取综合素质测试资格。
已获取综合素质测试资格的考生按系统提示缴纳报考费140元,缴费方式统一采用网络缴费,不接受现金缴费,缴费截止时间为2019年4月18日16:00。不在规定时间完成缴费的考生视作自行放弃综合素质测试资格。(已获取综合素质测试资格的考生请尽早登录系统进行缴费,以免网络拥堵造成缴费失败。如缴费状态存在信息反馈滞后的情况,请留存缴费凭证。)
考生学考成绩由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报名系统下载,按《章程》第十七条折算成绩计算方法计算,考生若对结果有异议,可提出更正申请,并在2019年4月17日15:00前,连同盖有所在中学校名章的准确学考成绩证明,一并提交到我校招生办,由我校三位一体招生领导小组审定。
获取综合素质测试资格学考折算最低分为:
小学教育(师范)223分
学前教育(师范)213分
联系电话:0579-82232010
金华职业技术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办公室
2019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