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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城市建设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信息来源:作者:发布时间:2019-05-01浏览量:

一、学院名称

 云南城市建设职业学院

二、学院国标代码

13759  

三、学院概况

云南城市建设职业学院是经云南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具有独立颁发国家高等专科学历资格证书的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纳入全国统一计划招生。

学校由拥有雄厚资金实力和丰富办学经验的北京北方投资集团举办。集团在全国14个省区投资举办了燕京理工学院、首都师范大学科德学院、云南师范大学商学院等17所高校。

学校办学特色鲜明,按照“市场导向、主业聚焦、专业集群”的专业建设思路,做强土建类专业,做实管理类专业、做精机电信息类专业,形成了土工建筑、经济管理、汽车与电子信息、护理与健康等专业群,开设了建筑工程技术、建筑室内设计、工程造价、会计、汽车运用与维修技术、护理等46个专业。

学校始终坚持育人为本的教育方针,把人才培养作为根本任务,本着“打造行业领先,社会认同的高职学校”发展愿景和“坚信学生有才,帮助人人成长”的使命,遵循“教师有品位,学生有品质,学校有品格”的价值观,秉承“成事成长、建德建能”的校训,积极践行“建形筑魂、敬业厚生”的教风和“勤学敏行、筑梦铸新”的学风,推行工学结合、产教融合等培养模式,以社会需求为导向,培养技能娴熟,素质优良,身心健康,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

学校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深入推进“产权融合,校企合作”人才培养机制创新,与云南建工集团、云天化等100余家企业签订校企合作办学协议,学生在获得高校毕业证书的同时,还拥有相应的各类职业资格证书。毕业生就业率长期保持在98%以上,连续多年荣获省教育厅就业创业工作二等奖、云南省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优秀奖。

十余年来,在上级部门的关怀指导下,在投资方北京北方投资集团的大力支持下,全体师生员工的艰苦拚搏,学校办学实力和专业优势不断增强,办学特色日趋突出,学校各项事业不断发展。2012年荣获云南省级文明学校称号。2013年学校成为唯一获得云南省高校思政课合格评估的民办高职院校。2016年顺利通过“人才培养工作内涵+特色评估”,2017年成为云南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示范学校”、云南省“现代学徒制”试点学校。

学校高度重视学生体验,从“吃、住、学”等方面不断提升体验感。2017年成为云南省学生食堂“六T”管理达标单位。学校实现WIFI全覆盖,营造了智慧校园的良好氛围。学校全面提升学生住宿条件,打造学生精品生活空间。

学校积极拓展学历提升项目,建立“专升本”直通车,成为云南师范大学商学院升本合作院校。2017年100余名同学顺利升入本科院校学习。

学校以“高端化、国际化、个性化”为发展战略,满足学生高层次学习的个性化需求,致力于打造“海外直通、名校学习”的国际化办学品牌和形象。与6个国家近30所学校达成了合作,建立了与国外知名高校的合作交流桥梁,为学生提供到美国、英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的学习机会,设立了“海外升本”合作项目。学校与加拿大维多利亚大学、皇家路大学、美国圣玛丽山大学、英国斯旺西大学合作开展了“加拿大中国青年领袖训练营”“加拿大微留学(学期团)One Semester Program(OSP)”“美国精鹰计划海外课堂”“英伦大学堂”“澳大利亚专本桥梁”等高品质国际项目。现已有近100余名学生前往欧美进行学习。

学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升本”为核心目标,积极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立足云南、服务滇中产业新区、面向南亚东南亚,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工科为龙头,管理学等多学科协调发展,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提高专业办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把学校建成特色鲜明的应用型本科院校,为云南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四、办学性质

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

五、招生计划

根据学院发展规划、办学条件、专业设置、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制定招生计划。云南城市建设职业学院2018年招生计划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六、录取原则

1.严格执行国家考试招生录取政策,并按云南省有关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的规定和程序进行录取。

2.专业志愿以“专业志愿优先”为原则,从高分到低分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若第一志愿未录满,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

3.录取工作中对加分或降分投档的考生,严格按国家教育部、云南省招生工作文件的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4.体检标准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新生入校后,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学院统一进行新生体检复查工作,对不符合招生条件和各类弄虚作假的学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5.凡发现提供高考录取材料弄虚作假者,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和学籍,报省教育厅审批备案,学生退回原高考报名学校和户口所在地。

6.录取工作中经省招生考试院调配后仍不能完成地区生源计划的,学校有权将该地区的计划调到生源好的地区择优录取,以便完成总招生计划。

、毕业证的发放

学习期满,修完规定课程,成绩合格,颁发国家教育部备案的云南城市建设职业学院全日制高职(专科)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学历,享受国家普通高校毕业生待遇。

八、奖助学金

1.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奖学金(8000元/生·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生·年);云南省政府奖学金(6000元/生·年);云南省政府励志奖学金(4000元/生·年);国家一等助学金(3500元/生·年);国家二等助学金(2500元/生·年)。

2.我校高职(专科)学生可根据家庭情况分别申请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最高额度为8000元/生·年)和中国农业银行助学贷款(最高额度为24000元/生·3年)。

3.高职(专科)学生服义务兵和直招士官,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均可获得在校期间实际缴纳学费的补偿金额,不高于8000元/年·生。

4.从2014年开始,人口较少的八个少数民族(独龙族/基诺族/布朗族/景颇族/德昂族/阿昌族/普米族/怒族)享受每年2000元的学费补助。

九、收费标准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学生入学需交学费、住宿费、教材费等费用。

1.学费:建筑类专业和护理12000元/年·生,其他专业11000元/年·生。

    2.住宿费:1200元/年·生(四人间),

          800元/年·生(六人间)。

十、联系方式

1.联系电话:0871-67985521   67985749  

  传    真:0871-67986125

2.学院地址:云南省昆明杨林职教园区云南城市建设职业学院

十一、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最终解释权归云南城市建设职业学院。

                                    云南城市建设职业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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