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优秀中职毕业生直升高职(专科)招生考试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治疆方略、特别是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提高教育质量,促进教育公平,科学选拔人才,确保招生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加快推进高职院校分类考试,进一步完善高等职业教育多样化选拔录取机制。学院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加快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培养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型人才,更好地为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下达2019年优秀中职毕业生直升高职(专科)招生计划的通知》要求,学院拟在机电类、能源类、建筑类、经济管理类、旅游餐饮类专业实行单独招生考试。本着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特制订昌吉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优秀中职毕业生直升专直升高职(专科)招生考试实施方案。
二、实施方案
(一)招生对象
符合自治区三校高职高考报名条件并取得2019年三校高职准考证号应届中职毕业生。
(二)报名条件
普通和成人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应届中职毕业生(以下简称“三校生”)符合以下条件,可报考安排有“三校生”招生计划的自治区相关院校。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3、有新疆户籍的区内外“三校生”。
4、非新疆户籍、在疆连续实质性就读、有完整学籍的“三校生”。
(三)报名考生须携带以下资料
1、普通类考生:考生本人及家庭户口本、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相关证明、在疆连续实质性就读完整三年学籍证明、考生毕业所有考试科目平均成绩单并加盖公章原件,附件7《中等职业学校及及社会考生普通高考报名审查登记表》、《2019年优秀中职毕业生直升高职(专科)申请表》、毕业学校推荐的公示证明。
2、单列类考生:考生本人及家庭户口本、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相关证明,在疆连续实质性就读完整三年学籍证明,考生毕业所有考试科目平均成绩单并加盖公章原件。附件7《中等职业学校及及社会考生普通高考报名审查登记表》、附件9《自治区普通高考“单列类”考生情况登记表》上民宗委审查一栏由县市民宗委签字盖章。考生的材料按照审查登记表(背面打印常住人口信息)、家庭关系证明材料。《2019年优秀中职毕业生直升高职(专科)申请表》、毕业学校推荐的公示证明。
3、附件7、附件9两张表必须由考生本人用黑色签字笔填写,书写清晰,字体工整,不得涂改,严禁家长及他人代填写,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4、中等职业教育在读期间的所有课程合格,达到所在学校及专业的毕业要求。所有考试科目平均成绩排名在同年级同专业学生前20%以内(可不含最后一学期成绩),如果个别学生书面声明放弃报考,可顺次递补。
5、原则上非计算机专业学生要取得自治区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计算机应用能力等级考试一级以上等级证书(含一级);计算机专业的学生要取得自治区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计算机应用能力等级考试二级以上等级证书(含二级)。考生获取的全国及自治区级的各种等级证书复印件。
(四)报名程序:
1、报名时间:2018年11月19日—12月15日。
2、学生申请:符合报名条件的中职毕业生,由所在学校推荐填写《2019年优秀中职毕业生直升高职(专科)申请表》。
3、学校初审及公示:在报名规定时间内,各中等职业学校负责汇总本校的申请,经初审后将符合条件的申请学生名单,分别在申请人班级及校园内醒目位置和校园网上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各中等职业学校的校长是直接责任人,要亲自对本校报名学生的申请条件把关,并在申请表上签字盖章。公示结束后,各中等职业学校将《2019年优秀中职毕业生直升高职(专科)申请表》、印证材料(在疆连续实质性就读完整三年学籍表、三年毕业成绩单、身份证及户口本复印件)、公示情况请于2019年3月24日前报我院进行审查。否则按照自动放弃处理。
四、招生专业、计划数及收费标准
今年我院直升高职(专科)招生专业15个、计划250人,收费标准为:学费2900-3900元/年,住宿费600元/年(8人间)、800元/年(6人间);以下为分专业招生计划表:
昌吉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直升专招生专业及计划数 |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招生总数 |
普通类 |
单列类 |
540301 |
建筑工程技术 |
30 |
29 |
1 |
560301 |
机电一体化技术 |
5 |
5 |
0 |
560302 |
电气自动化技术 |
18 |
18 |
0 |
560702 |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
3 |
2 |
1 |
610210 |
数字媒体应用技术 |
23 |
19 |
4 |
620201 |
护理 |
50 |
39 |
11 |
620202 |
助产 |
30 |
27 |
3 |
620301 |
药学 |
50 |
43 |
7 |
620405 |
口腔医学技术 |
10 |
9 |
1 |
620501 |
康复治疗技术 |
25 |
18 |
7 |
630301 |
财务管理 |
30 |
28 |
2 |
640101 |
旅游管理 |
4 |
1 |
3 |
640105 |
酒店管理 |
15 |
15 |
0 |
640202 |
烹饪工艺与营养 |
7 |
7 |
0 |
670102K |
学前教育 |
50 |
40 |
10 |
注:以上计划原则上按计划数执行,实际录取时可根据上线人数调整。
(三)资格审查与面试名单公布:报名结束后,学院根据报名资料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方能参加我院组织的面试,并于2019年3月24日在新疆昌吉职业技术学院官网和新疆高职单独招生考试服务平台()公示参加面试考生名单。
(四)准考证发放时间及地点:
1、发放时间:2019年3月27日—3月30日
2、发放地点:学院招生办公室(昌吉市延安北路342号原昌吉卫校)
3、领取准考证时考生须携带二代身份证原件
(五)面试时间及地点:
1、面试时间(北京时间):2019年3月31日
上午10:00—14:00 下午16:00—20:00
2、面试地点:昌吉职业技术学院卫生校区(昌吉市延安北路342号原昌吉卫校)
(六)考试、评卷
考试成绩组成及分值比例:
考试成绩由文化素质科目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成绩两部分组成。各校最低录取分数线不得低于180分。
1、文化素质科目成绩
中职学校毕业生:招收应届中职毕业生的文化素质科目成绩统一使用在校三年毕业考试文化课成绩。汉语言(单列类)科目为:职业道德与法律、两门专业课。院校根据招生专业自行选定专业课科目,自行加权比重。总分不超过300分。
2、综合素质评价科目成绩
中职学校应届毕业生参加面试成绩。总分100分。
昌吉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直升专学业成绩两门专业课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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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课程1 |
课程2 |
560302 |
电气自动化技术 |
电工基础 |
电力拖动控制线路与技能训练 |
610210 |
数字媒体应用技术 |
photoshop应用技术 |
计算机应用基础 |
580402 |
汽车检测与维修 |
汽车发动机构造与维修 |
汽车底盘构造与维修 |
630301 |
财务管理 |
会计学原理 |
财务会计 |
640101 |
旅游管理 |
旅游概论 |
导游业务 |
640105 |
酒店管理 |
餐厅服务与技能训练 |
旅游概论 |
540301 |
建筑工程技术 |
建筑材料与检测 |
建设工程安全管理 |
640202 |
烹饪工艺与营养 |
烹饪工艺 |
烹饪营养卫生学 |
620501 |
康复治疗技术 |
康复医学 |
推拿学 |
620301 |
药学 |
药剂学 |
药理学 |
560301 |
机电一体化 |
机械制图 |
电力拖动 |
620405 |
口腔医学技术 |
口腔解剖学 |
口腔固定修复工艺技术 |
620201 |
护理 |
基本护理技术 |
内科护理 |
620202 |
助产 |
基本护理技术 |
产科学护理 |
670102K |
学前教育 |
学前心理学 |
学前卫生学 |
公共课 |
职业道德与法律 |
(七)录取
1、录取原则
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考试院领导下,学院根据考生报名专业,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录取办法和要求
(1)划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由我院招生领导工作小组根据高等职业教育对新生的基本素质要求,参照考生总成绩和招生计划数划定。
(2)考试总成绩为文化素质科目成绩+综合素质评价成绩。
(3)经我院直升专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拟录取名单后,将在我院网站()和新疆高职单独招生考试服务平台()公示(公示时间:2019年4月2日)。
(4)学院在4月2日在核对各项信息无误后办理相关录取手续。录取通知书将随后寄出。
(八)新生入学与复查
1、新生应严格按照录取通知书的要求及规定的时间入学,并携带相应的符合报名条件对应的证明材料原件及中职毕业证书,报到时由学院验证。
2、新生入学后,学院将在三个月内按照规定进行政治品德、文化水平、健康情况等方面的复查。
3、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和其他违规违纪行为的考生,将取消入学资格,对在新生复查中发现的其他问题,按《新疆昌吉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处理。
三、相关事宜
(一)根据《关于做好2019年中优秀中职毕业生直升高职(专科)工作的通知》,已被录取的考生不能再被其它院校录取,直升专学生不能申请转学、调整专业。录取学生学籍注册及毕业证发放按照教育部及院校有关规定执行。
(二)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新疆昌吉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及相关职业资格证书。
(三)联系方式:
1、招生咨询电话:0994-2344440 传真:0994-2358007、2344771
张老师:18909946803 加老师:18009947824
裴老师:13689907977 张老师:15899097158
王老师:13309949650
2、学院网址
3、联系地址:新疆昌吉市延安北路342号(昌吉州人民医院对面原昌吉卫校)
邮编:831100
(四)本方案由新疆昌吉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