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2019年高职高专扩招专项工作方案
江西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2019年高职高专扩招专项工作方案
根据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印发<高职扩招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教职成〔2019〕12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9〕6号)要求,按省教育厅的统一安排,现就我校2019年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以下简称高职扩招)报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全面贯彻《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精神,突出高等职业教育的特色,选拔综合素质高和具有创新能力、实践能力、特殊能力的优秀人才进入我校学习,从而进一步提高我校生源的综合素质。
高职扩招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由学校招生就业处牵头,纪检监察、教务、宣传统战、后勤、学工、安全保卫共同负责。高职扩招工作严格实行招考分离,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切实加强对初审、审查、考试、公示、录取等各个环节的监督把关。确保高职扩招工作机制健全、程序规范、严肃认真、公正透明。接受省教育厅的指导和社会的监督,及时、准确、全面公开高职扩招的相关信息,切实保障2019年高职扩招工作顺利进行。二、招生专业和学费标准
高职扩招专业和学费标准:
专业名称 |
学制(年) |
学费标准 (元/年) |
专业名称 |
学制(年) |
学费标准 (元/年) |
中医学 (中医临床方向) |
3 |
3915 |
中药制药技术 |
3 |
3915 |
中医学 (中西医结合方向) |
3 |
3915 |
药物制剂技术 |
3 |
3915 |
中医学(中医临 床全科医学方向) |
3 |
3915 |
药 学 |
3 |
3915 |
针灸推拿 |
3 |
3915 |
中 药 学 |
3 |
3915 |
中医骨伤 |
3 |
3915 |
药品经营与管理 |
3 |
3915 |
医学美容技术 |
3 |
3915 |
护 理 |
3 |
3915 |
康复治疗技术 |
3 |
3915 |
助 产 |
3 |
3915 |
三、招生对象和报名须知
(一) 招生范围:江西省
(二) 招生对象:
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包括普通高中、中专学校、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应届往届毕业生;
(三) 报名须知:
1、报名方法:未取得高考报名资格的考生6月24日-7月8日到户籍所在地县区招考办参加高考报名,再到我校官网上填写高职扩招考试报名。
已取得高考报名资格的考生直接到我校官网上填写高职扩招考试报名。
2、网上报名方式:
登陆江西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网站-->点击网上登记-->点击高职扩招网上报名,填写个人信息。
3、报名时间: 2019年7月3日—7月10日
4、现场确认时间: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请于7月13日到我校招就处确认报考信息,签订《江西省2019年高职扩招考生诚信承诺书》。
(四)考生到学校现场确认时须携带以下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考核
考核由两部分组成:一是文化考试,二是技能测试。
(一)文化考试
1、考试形式:学校自行命题,统一阅卷评分。
2、考试内容:语文和数学合卷考试,每科满分150分,总分300分。命题依据普通高中教学大纲,同时不超出教育部颁布的当年普通高考考试大纲。
(二)综合素质测试:信息技术、逻辑思维和职业技能测试等总分150分。
(三)考试时间:
日 期 |
科 目 |
时 间 |
7月14日 |
语文、数学 |
上午8:00-10:00 |
综合素质测试 |
上午10:15-11:45 |
五、录取
(一)录取原则:学校将考生的文化考试成绩与综合素质测试成绩相加,计算出考生的综合成绩,按照考生的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二)优惠政策: 考生录取优惠政策执行《江西省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优惠加分相关政策。
(三)考生的政审意见和体检信息均采用县(市、区)招办统一采集的信息。
(四)拟录取考生名单在学校招生网站公示,确定无异议后上报江西省高招办核准备案,办理相关录取手续,并由学校发放录取通知书。
(五)自动放弃
预录取的考生需办理录取确认手续,若未办理录取确认手续,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经学校高职扩招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取消其录取资格。
(六)录取名单公示
经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备案并办理录取手续后,我校将在本校网站公布正式录取名单,并发放录取通知书。
六、报到和复查
(一)凭录取通知书报到。
获江西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高职扩招录取的新生,并凭录取通知书和二代身份证,按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到报到,详见《入学须知》。
(二)入学复查
新生入学后,学校按照规定进行复查。
(三)违规处理
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将报江西省教育考试院,取消其入学资格。对在新生复查中发现的其他问题,按江西省教育厅有关规定处理。
七、新生待遇
通过高职扩招录取的新生入学后,在学费、住宿费、奖助学金、日常教学管理和毕业文凭等方面与参加普通高考的学生完全一致。
学校对品学兼优和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实行一系列奖励和资助政策,采取奖学金、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等政策,建立了“奖、贷、勤、助”的助学体系。
八、工作纪律
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在高等学校招生中实施“阳光工程”的各项要求,着力规范办学行为,强化信息公开力度,完善监督措施,尤其要加强试题保密和考务考场管理,试点工作全过程要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对在试点工作中违反招生政策规定或徇私舞弊者,一经查实,将按照《教育部关于实行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责任制及责任追究暂行办法》(教监[2005]4号)的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考生对录取结果有疑义,可向学校纪律检查委员会反映,电话:0794-8228910。
九、相关事宜
考生被学校录取后,不能再参加当年高考录取,也不能再被其他高校录取。
十、联系部门及方式
部门:江西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招就处
地址:抚州市赣东大道1111号 邮编:344000
电话:18970410086 0794-8230086(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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