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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卫生人才交流中心关于办理2019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通知

信息来源:作者:发布时间:2020-04-23浏览量:
相关考生:
我中心定于2020年4月26日至4月29日办理2019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为了继续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减少人员聚集,办理流程较往年有所改变,现将办证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理对象
在重庆市卫生人才交流中心报名点报名且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
特别提示:在其他报名点报名的考生请咨询当地报名点。
二、办理预约流程
关注“重庆市卫生人才交流中心”微信公众号--医护考试--办证预约。收到预约成功信息后方可到我中心报名点提交材料,未预约成功的考生现场一律不予接待。
三、办理时间及地点
办理时间:具体时间以微信公众号预约时间为准;
办理地点:江北区观音桥建新东路3号百业兴大厦21楼2113 室。   
 四、需提交的材料
(一)《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附件1)一式3份;
(二)合格考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身份证复印件只能用A4纸复印,不能照相后缩放打印);
(三)本人1寸照片3张(同底彩色免冠登记照),贴在合格人员表上。
注意事项:
(一)请办证考生主动佩戴口罩。
(二)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启用新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的通知》(人社厅发〔2017〕141号)和《关于清理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旧版证书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8〕28号)文,“在考试结束满5年仍未领取的新版证书,由指定印制企业统一回收销毁”,“对考试结束时间已超过5年且无人认领的旧版证书,各地人事考试机构可自行销毁”的要求,将对已超过保管年限的证书进行清理销毁。
咨询电话:023-63651386
附件:1.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
          2.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样表。
 
                       重庆市卫生人才交流中心
                              2020年4月23日
取得资格名称:       
专业名称 资格名称
初级(士) 初级(师) 中级
临床、口腔、公卫医学类(全科医学)     主治医师
(全科主治医师)
中医医学类     主治中医师
(全科医学) (全科主治中医师)
护理学 护士 护师 主管护师
药学 药士 药师 主管药师
中药学 中药士 中药师 主管中药师
临床医学检验技术 检验士 检验师 主管检验师
理化检验技术 理化检验士 理化检验师 主管理化检验师
微生物检验技术 微生物检验士 微生物检验师 主管微生物检验师
口腔医学技术 口腔技士 口腔技师 主管口腔技师
放射医学技术 放射技士 放射技师 主管放射技师
病理学技术 病理技士 病理技师 主管病理技师
康复医学治疗技术 康复治疗士 康复治疗师 主管康复治疗师
营养 营养士 营养师 主管营养师
病案信息技术 病案信息士 病案信息师 主管病案信息师
输血技术   输血技师 主管输血技师
神经电生理(脑电图)技术   神经电生理师 主管神经电生理师
心理治疗   心理治疗师 主管心理治疗师
核医学技术     主管核医学技师
超声波医学技术     主管超声波技师
消毒技术     主管消毒技师
心电学技术     主管心电学技师
肿瘤放射治疗技术     主管肿瘤放射技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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