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卫校升学网!卫校,卫生学校,护士学校,卫校招生

您所在位置:首页 > 职称培训

2023年四川省卫生高级职称申报工作启动

信息来源:作者:发布时间:2023-09-25浏览量:
2023年四川省卫生高级职称申报工作启动
根据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深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和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明确卫生高级职称申报评审有关要求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为做好我省2023年度卫生高级职称评审工作,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近日印发了《关于做好2023年度卫生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启动2023年度卫生高级职称申报工作。
●申报范围
一、在我省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不含卫生高级职称自主评审单位)从事医、护、药、技工作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可申报卫生正高级职称评审。
二、省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不含卫生高级职称自主评审单位)从事医、护、药、技工作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可申报卫生副高级职称评审。
三、中央在川单位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同意委托评审,所属医疗卫生机构从事医、护、药、技工作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可申报卫生高级职称评审。
根据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深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卫规〔2022〕3号)和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下放卫生高级职称评审权有关事宜的通知》(川卫发〔2023〕8号)等精神,市(州)级及以下医疗卫生机构申报卫生副高级职称评审的,由各市(州)负责组织评审;县级及以下医疗卫生机构申报基层卫生高级职称评审的,由各市负责组织评审;阿坝州、甘孜州、凉山州和乐山市峨边县、马边县、金口河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参加本地组织的“定向评价,定向使用”职称评审,不参加基层卫生高级职称评审;卫生高级职称自主评审单位(含试点单位)申报卫生高级职称评审的,由所在单位自行组织评审。相关申报工作由各地、各单位另行发文通知。
●申报条件
申报条件按照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深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卫规〔2022〕3号)和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明确卫生高级职称申报评审有关要求的通知》(川卫人事函〔2023〕146号)等规定执行,包括基本条件(政治素质、职业道德、身心健康要求)、年度考核要求、职业资格要求、学历资历要求、卫生副高理论考试要求、工作量要求、工作业绩要求、继续医学教育、进修学习要求、对口支援要求、健康科普要求等,具体要求详见评审工作通知正文。
●申报程序
申报人员须在规定的申报时间期间进入四川省卫生健康人才服务管理平台(https://www.scwsrc.com),使用“四川省卫生高级职称评审管理系统”(https://gjnew.scwsrc.com)注册并登录,按要求如实填报相关信息(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直接影响评审结果),并提交申报信息。申报人员提交申报信息后,须在评审系统下载打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四川省卫生高级职称评审综合(公示)信息表》和申报专业对应的《工作量登记表》,并和其他纸质申报材料一起提交单位审核。
经单位审核、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或省级主管部门审核、高评办复审、同行专家评议、评审结果公示等程序,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发文批准职称资格。
护考培训
声明:以上信息均来源于互联网,卫校升学网整理发布仅供参考,以上学校相关内容均不代表卫校升学网意见。考生填报志愿请以省教育考试院或学校官方最新公布为准。